澎湃新聞記者 張劉濤
2015-01-12 20:53 來源:澎湃新聞
1月12日下午浙江金華市婺城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1起爆炸罪案件。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12日從婺城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當地77歲的王老漢因在公交車內拉開一枚手榴彈被檢方以爆炸罪提起公訴。所幸事發時,由於手榴彈年代久遠,在拉開後僅是圓鐵柱與木頭柄分離,並未爆炸傷人。王老漢當庭承認全部罪行,法庭表示將擇日進行一審宣判。
王老漢,男,1938年3月出生,金華本地人,小學文化,退休工人。因涉嫌爆炸罪於2014年10月10日被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23日被依法逮捕。
澎湃新聞從檢方起訴書獲悉,2014年10月10日13時05分許,王老漢因之前與金華K19路公交車司機發生衝突,懷恨在心,就從自家的地下室的箱子裡拿出以前私藏的手榴彈,插在右側腰帶裡,前往當地園丁新村門口的公交站點等有過節的司機陳某某尋仇。13時26分許,司機陳某某開著K19路公交車過來,王老漢上了公交車,當時車上有十餘名乘客,他就坐在公交車司機的後面座位。待公交車行駛一段路時,王老漢用右手拉開別在腰帶上的手榴彈,「嘭」一聲,手榴彈圓鐵柱和木頭柄分離,所幸未爆炸傷人。公交車司機陳某某發現後立即停車並打電話報警。王老漢隨即被乘客控制在公交車上。
澎湃新聞去年10月10日曾報導,2014年10月10日下午,金華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官方微博「金華平安江南」發布情況通報:10月10日13時30分許,金華市區義烏街1輛行駛的K19路公交車上一簡易燃爆物品被引燃,未造成人員及財產傷損,我局接報後快速處置,嫌疑人王某(男,76歲,金華人)已被控制,相關案情正在進一步調查。
在12日的庭審中,王老漢表示,其行為是因為此前乘坐陳某某公交車時,產生過矛盾,認為司機有故意搞他之嫌疑,所以才從家中取出了「文革」時期私藏的手榴彈,準備和司機「同歸於盡」。王老漢對檢方指控的罪名及事實沒有異議,並對自己的行為表示了懺悔。
王老漢的辯護人對該案定性及事實也沒有異議,只提出幾點法定從輕、減輕的意見:年逾75周歲,系初犯,殘疾且患有高血壓等多種疾病,未遂,未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認罪好,主觀上沒有危害公共安全,懇求法院從輕、減輕其刑事責任,或適用緩刑。
對於王老漢的犯罪行為,檢方認為,王老漢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屬於犯罪未遂。王老漢在公交車上以引爆手榴彈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其行為觸犯了刑法相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爆炸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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