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福州市教育局印發《福州市2020-2021學年全日制幼兒園園歷》的通知。全文如下:
福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福州市2020-2021學年全日制幼兒園園歷》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高新區社會事業管理局、市屬幼兒園:
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制定「福州市2020—2021學年全日制幼兒園園歷」,印發給你們,並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福州市2020—2021學年幼兒園園歷安排
第一學期
2020年8月31日(星期一)開學,9月1日(星期二)正式上課。
2021年1月20日(農曆十二月初八,星期三)學期結束(包括1月19日、1月20日兩天的幼兒園期末工作時間),全學期共計20.5周。
寒假
2021年1月21日(農曆十二月初九,星期四)寒假開始,2月20日(農曆正月初九,星期六)寒假結束。
第二學期
2021年2月21日(農曆正月初十,星期日)開學,2月22日(星期一)正式上課。
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學期結束(包括6月29日、6月30日兩天的幼兒園期末工作時間),全學期共計18.5周。
暑假
2021年7月1日(星期四)暑假開始,8月30日(星期一)暑假結束。
二、其它事項
1.各幼兒園應以《幼兒園工作規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為依據,落實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嚴格執行園歷、規範作息時間,保障幼兒戶外活動時間(包括戶外體育活動時間)每天不得少於2小時,各轄區教育主管部門應對幼兒園執行情況進行監管。
2.各幼兒園應根據國務院《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執行年節及紀念日放假。
3.各幼兒園應建立完善科學保教的長效機制,提高幼兒園科學保教水平,避免幼兒園「小學化」。
4.各幼兒園應認真做好學期結束前的相關工作。必須向家長、幼兒以及全體教職員工做好安全教育宣傳工作,做好幼兒園及各部門的總結和計劃工作,以及文字資料的整理和歸檔等工作。
5.各幼兒園應合理安排好假期工作。必須安排好值班教師和領導帶班的時間(含值班電話及帶班領導的手機電話),並向各主管單位報備,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必須於新學期開學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
6.寒、暑假期間,幼兒園可根據實際情況舉辦留園班,其收費按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