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近幾年有一個網絡流行語叫做「坑爹」,很多星二代「坑爹」的名場面想必大家還歷歷在目。從成龍的兒子房祖名,到轟動全國的「李天一事件」,這些昔日驕子將自己老爹拉出來「擦屁股」的事件是一個比一個花樣多。
今天,華律網小編要說的案例是前兩天剛剛登臨微博熱搜的「北京醉酒男」事件,在尋釁滋事時瘋狂叫囂:你知道我爸是誰嗎?
說實話,小編是真的很好奇,他爸爸到底是何方神聖……
【事件經過】
11月1日凌晨,北京市公安局豐臺分局石榴園派出所接到報警,稱一飯館內有人打架,民警迅速趕到了現場處置。
王警官和吳警官到達報警地點後,吳警官進入飯館準備查看情況,王警官則守在門口撥打報警人電話,準備進一步聯繫,但報警人未接電話。
此時,飯館門前有一夥剛吃完飯的人,他們一直在交談。
其中一名穿白衣的男子忽然向王警官走去,當走過民警的右側時,他突然伸手勒住民警的脖子,直接把人摔倒在地。
同行的吳警官和輔警馬上衝過來與王警官一同將白衣男子制服,白衣男子同行的人員不斷上來拉拽民警,意圖讓民警放人。
在這期間,白衣男子還不斷用言語謾罵民警,甚至大放厥詞:「你知道我爸是誰嗎?」
隨後支援警力趕到,涉案人員均被警方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處理。
最終,白衣男子劉某因涉嫌妨礙公務被刑事拘留,同行的5名人員因阻礙執行職務被治安拘留5日。
【小編有話說】
不知道這名白衣男子在醒酒後會有何感想,小編遺憾在於他爸爸究竟是誰,這名醉酒男子沒有說出來。
能給他養成這樣目中無人的性格,想必他爸爸是一個非常了不起的人物。
如果只是酒後胡話的話,那小編也想就該白衣男子的行為後果勸誡大家:
醉酒有風險,須謹慎言行。
不要因為酒後一時的意氣,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得不償失。
襲警在我國一直是一項很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醉酒並不能為襲警開脫。
【律師普法】
一、醉酒的人襲警要負刑事責任嗎?
醉酒並不是無刑事行為能力的情形,所以醉酒襲擊正在執行職務活動的民警時,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關於依法懲治襲警違法犯罪行為的指導意見》
1、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實施下列行為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規定的「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應當以妨害公務罪定罪從重處罰:
實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擲等,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實施打砸、毀壞、搶奪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車輛、警械等警用裝備,對民警人身進行攻擊的;
2、對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民警雖未實施暴力襲擊,但以實施暴力相威脅,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醉酒的人實施襲警犯罪行為,應當負刑事責任。
教唆、煽動他人實施襲警犯罪行為或者為他人實施襲警犯罪行為提供工具、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對襲警情節輕微或者辱罵民警,尚不構成犯罪,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應當依法從重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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