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的質疑是:自己的孩子在恆星學院上了兩年學後,如數繳了兩年學費,而後又去聯合辦學的國外學校上了兩年學,學費也都如數交給國外的學校。如今臨近畢業,恆星學院突然告之,學校還要再收取後兩年的學費,這樣一來,這些學生就等於上了4年學卻交了6年學費
恆星學院2+2變成2+4
大一新生開學了,但哈爾濱師範大學恆星學院的一些大四學生卻仍然為拿不到畢業證而苦惱,原因是學校要他們補交學費
據一位學生反映,他於2006年考取了哈爾濱師範大學恆星學院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在恆星學院讀了兩年之後,他前往與恆星學院合作的英國大學就讀,按計劃今年回國應該畢業,卻突然被告知需要再補交兩年學費,否則有可能拿不到在恆星學院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有同樣反映的還有不少學生家長,他們找到學校甚至是教育主管部門,對恆星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存在多收學費的問題表示質疑。這些家長的質疑是:自己的孩子在恆星學院上了兩年學後,如數繳了兩年學費,而後又去聯合辦學的國外學校上了兩年學,學費也都如數交給國外的學校。如今臨近畢業,恆星學院突然告之,學校還要再收取後兩年的學費,這樣一來,這些學生就等於上了4年學卻交了6年學費。
據了解,恆星學院是一所隸屬於哈爾濱師範大學的二級學院。根據該校招生計劃,2010年與英國倫敦南岸大學合作辦學項目中,招生名額為84名,國內培養費每年1.65萬元,若四年一次性交齊,每年學費就是1.28萬元。
根據恆星學院招生網站的資料顯示,恆星學院建立了與英國倫敦南岸大學、英國貝德福特大學(原英國魯頓大學)的「中英高等教育專業課程交流與合作」辦學項目,其合作方式主要為雙校園的「2+2」模式。與馬來西亞雙威學院開展了ACCA專業資格考試課程的合作,制定了適合兩國國情的培養方案,形成了「面向國際化思考、立足本土化實踐」的適宜中國學生需要的培養模式。
據反映,恆星學院財務處公開的收費依據是一份由教育部2005年9月1日出臺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規定》的第十條內容為:「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校規定辦理註冊手續。不能如期註冊者,應當履行暫緩註冊手續。未按學校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註冊條件的不予註冊。」
哈爾濱師範大學恆星學院財務處一位姓董的處長稱,恆星學院實行的2+2聯合辦學收費制度,完全是按照省教育廳及物價局聯合制定的文件在執行。「學生後兩年雖然不在國內就讀,但在國外就讀的兩年期間的學費卻還是比正常留學有優惠的,這樣算下來,聯合辦學比正常留學所交的學費低一些,而且在本科畢業的四年內可以拿到國內及國外的兩套文憑。」因此,他認為費用收得合理。理由是,雖然學生後兩年人不在恆星學院就學,但學校也相應的負責學生的學籍保留,以及學校國際交流處有專門帶隊教師負責學生在出國就學期間的一切日常聯繫等工作。「學生雖不在國內就學,但依舊在使用著學校的教學資源,學校方面是有支出的。」這位姓董的處長還算了一筆帳:聯合辦學的後兩年,即學生在國外就讀期間,每個學生所佔用的教學資源一年的成本約為3-4萬元,其中包括學生不在校期間對其檔案學籍的保留及國際交流處的日常開銷等。
據她介紹,恆星學院作為哈爾濱師範大學的下屬二級學院,每年都要向哈師大上繳20%的管理費,而管理費是按照學生在校的名額總數收取的,其中也包括聯合辦學的學生。「這些都是成本,都是學校的支出,因此,認為學生沒在國內上學就不需要繳納給學院費用的想法是不對的。」董還表示,這種聯合辦學的收費方式不只是他們恆星,省內幾乎所有的大學聯合辦學的收費方式都是如此,他們也是按文件執行,並沒有什麼過錯。
據了解,正是有政策作為依靠,不僅恆星學院,黑龍江省其他聯合辦學的高校,大都理直氣壯地收取了四年的國內學習費用。
學校收費:有政策依據
國內讀兩年書要交四年費,家長不解,學校卻收得理直氣壯,聯合辦學項目已經成為高校和家長經常發生衝突的導火索。
根據黑龍江物價局和財政廳2003年下發的通知,黑龍江省中外聯合辦學的高校收取在國內就讀期間學費每年不得超過16500元。但是實際情況是,聯合辦學的專業設置一般為二表B或三表,這些都是本科專業,按照我國現行體制,本科教育是四年制,也就是說,學生要按照四年付費。這筆費用,各校名稱不同,多數稱「學費」,而恆星學院在2010年招生計劃中稱之為「培養費」。
根據現有聯合辦學機制,考入中外聯合辦學的學生,多數是兩年在國內學習,兩年在國外學習,也就是說,學生的本科學業仍是2+2=4年,但所要繳納的費用卻是4+2=6年的。即使由於特殊的性質,學生出國後,仍需要一部分費用來完成其在國內的檔案管理、學籍註冊等問題,但以學費為名目、並以學費的數額來收取這部分費用,還是讓很多家長心裡不平衡。
據介紹,關於聯合辦學,黑龍江省目前實行的還是省物價局和財政廳2003年下發的一份關於聯合辦學的「通知」,其中規定了在國內就讀期間學費每年不得超過16500元,但是通知對於學生出國以後收取多少如何收取並沒有明確說明。而很多聯合辦學機構收費的理由是一致的:就讀於聯合辦學的學生,出國後雖然沒有利用學校在國內的教學資源,但是一般也都配有帶隊的指導老師,學校也要對於學生的學籍、檔案進行管理,因此還是需要收取一部分費用。
物價部門:如此收費欠妥
對於哈爾濱師範大學恆星學院聯合辦學4年收取6年學費問題,黑龍江省物價局有關負責人認為,如此收學費欠穩妥。
據黑龍江省物價局行政處有關負責人介紹,關於聯合辦學的收費政策,他們是依據於2003年制定的相關政策實行的,在當年的「通告」中規定「出國後的學費,繼續實行雙方協商議定的原則」。也就是說,在國外就讀的收費標準需經學生方及校方雙方事先協商而定,而如今很多學校並不在事先告知,而是等到臨近畢業的時候才提及此事,這位負責人認為,這顯然是不合理的,屬於是霸王條款。而且通知上規定在國內學習期間的學費標準每年不得超過16500元,學生在國外就讀並且已經正常繳納了相應的學費,回來卻還要按照在國內就讀的標準收取相關費用,也是違背了2003年所下發的通知。
按照物價部門的解釋,學校可以收取這部分費用,但是前提是雙方籤訂相關的合同或者協議,學生家長至少應該得到校方的明確說明。
據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人士證實,目前黑龍江省高校聯合辦學實行的確實是雙方協商議定的原則。但經過對該省部分有聯合辦學資質的高校進行調查後發現,許多高校,並沒有通過「協商」這一步,就強行「當家做主」收定了這筆錢。
一位業內人士指出,很明顯,各高校都鑽了這一制度空檔。「因為是協商制,那麼一些高校要麼不事先告知,要麼等到學生要畢業了再告知,這樣,水到渠成,家長學生自然得乖乖交費。」
制度缺陷造就「吞金術」
據了解,所謂中外聯合辦學就是中國的高校利用外國的高校教學資源共同培養學生,目前我國多數聯合辦學採取的大都是國內讀兩年國外讀兩年的辦法,因為在國內上課的時候有外教,還有機會出國,這些條件導致聯合辦學項目價格昂貴。根據我國現行招生體制,這些專業多設置在二表B,但業內人士指出,現在很多民辦高校也熱衷於開展聯合辦學,專業設置在三表。
正是聯合辦學收費高,而且制度中不完善的地方頗多,因此,成為很多高校尤其是民辦高校追逐的熱點。實際上,教學上2+2但收費上卻是4+2的方式,在黑龍江的高校之中相當普遍,據此前黑龍江當地媒體披露,哈爾濱師範大的聯合辦學專業設置在二表B,如果想要拿國內的畢業證和學位證,需要交滿國內大學的四年學費,黑龍江大學的聯合辦學專業設置在國際教育學院,相關負責人承認,想要拿國內的畢業證和學位證,需要交滿國內的四年學費。
業內人士指出,正是聯合辦學這一制度上的缺陷,導致了此類現象的發生。
實際上,聯合辦學過程中的諸多問題,已經得到過關注,2007年4月,教育部在「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外合作辦學秩序的通知」中明確,「要堅定不移地堅持中外合作辦學的公益性原則。有關高校中外合作辦學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項目和學校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並將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公示。要端正辦學指導思想,抵制和糾正將中外合作辦學當作學校創收手段的錯誤認識和做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也於今年年6月7日就聯合辦學下達通知,要求各地按照有關規定,加強對民辦高校招生和辦學各個環節的監督和管理,促進民辦高等教育健康發展。
針對類似恆星學院出現的問題,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稱,已經在考慮提出新的規則,來進一步規範聯合辦學中出現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