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弘治年間,河南人蔡應榮高中進士,調任陝西臨洮府河州縣知縣。蔡縣令年方二十,卻是智慧清明之官,發奸摘伏,斷案如神。在河州知縣任上,蔡縣令曾經斷過一起奇案,此案相當離奇詭異,摘錄在《廉明公奇案》之中。此奇案經過如下:
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的一天晚上,蔡縣令在院子中飲茶讀書,忽然狂風捲來,吹滅了案上燭火。僕人重新點起燈燭,卻發現原本放在桌案上的烏紗帽被風捲走,丟失不見了。蔡縣令起初認為是手下人捉弄於他,於是便問他們烏紗帽放在何處了,手下眾人面面相覷,皆不知道帽子去了何處。
按照《大明律》規定,命官丟失烏紗帽是大罪,蔡縣令當即讓衙役外出尋找,三天之內務必將帽子尋回。眾人見茲事體大,於是連夜打起火把四處去尋,結果把縣衙周圍和四條大街都尋遍了,也一一詢問了周圍住戶都沒有找到官帽的下落。
第二天,衙役魏忠奉命出北門去勾攝犯人,來到離城二裡地遠的一個叫大坪的村子。在大坪村的路口邊上,有一棵長得碩大的梨樹。魏忠走得又飢又渴,來到大梨樹下喝水歇息片刻再趕路。在大梨樹下的草叢之中,魏忠突然發現了一團黑色的東西,拿起來一看竟然是一頂烏紗帽。魏忠心中大驚,想起蔡縣令昨晚丟失的官帽,心中暗暗驚嘆道:「此帽莫不是蔡公之帽?」
魏忠趕緊把帽子撿起,跑回城去向蔡縣令報告。蔡縣令拿起帽子一看,果然是昨晚上自己丟失的官帽。蔡縣令問魏忠帽子從何而來,魏忠把如何路過大坪村,如何在梨樹下歇息,如何撿到帽子的經過一一說出。蔡縣令聽罷,覺得心中有種莫名感覺,想要去看一看那棵大梨樹的衝動。這種感覺實在是微妙,但也說不出來是怎麼回事。於是蔡縣令讓魏忠帶路,他要去看看那棵大梨樹。
一般衙役抬著轎子,魏忠在前面帶路很快找到了那棵大梨樹。蔡縣令圍著大梨樹繞了一圈,看了看周圍的環境後,發現大梨樹下有被人挖過的痕跡。梨樹下被挖掘的痕跡明顯,而且像是最近才挖的一樣。蔡縣令覺得此事蹊蹺,於是便讓左右照著挖掘的痕跡深挖下去,看看梨樹底下到底埋了什麼。
衙役們找來民工幫忙挖掘,土層挖下去1米多深之後,在梨樹底下發現了一具男屍,屍體頭上被砍了一刀,這一刀就是致命傷。蔡縣令見梨樹底下挖出屍體,於是便傳喚地保詢問梨樹周圍的田地是何人耕種,並將這些人全部傳喚到大堂問詢,其餘人員將屍體抬回縣衙安放,聽候審案結果。
地保很快把梨樹左邊的地主陶鎔、鄒七找來,梨樹右邊的地主梅茂、梅芳兄弟叫到大堂問詢,四個地主紛紛到大堂聽候縣令大人問詢。蔡縣令拍下驚堂木之後,對堂下四人說道:「爾等都是大梨樹周圍的地主,大梨樹下有一具屍體,你們知道否?」
陶鎔等他聽罷,當即跪地大呼冤枉,口中聲稱自己是良善百姓,平日裡安分守己,再說自己的田地,日夕往來不輟,誰會把死屍埋在自己的田地邊上呢?蔡縣令沉吟一番,讓衙役擺上刑具對四人上了夾棍,四人雖被夾棍夾手,痛得齜牙咧嘴渾身冷汗直冒,卻始終不肯承認殺人埋屍的事情。蔡縣令見狀,讓衙役們停止行刑,他告訴四個地主,讓他們回去調查此案,追蹤兇手行跡。若三日之內找不到,死屍在自家田地邊上挖到,必然有一人要為死者抵命。
四個地主聽罷,心中叫苦不迭,這飛來的橫禍真是說來就來。但如今抱怨已經沒用,不如趕緊回去尋個蛛絲馬跡出來,也好向縣令老爺交個差,免去自己的連帶責任。四人離開公堂回去尋找證據追拿兇手,整個縣城很快就知道了四人被捕又被放回追查兇手的事情。
四人走後,蔡縣令找來衙役魏忠、曾啟等16人給他們4面白牌,明天早上城門一開,他們就分成四個組拿著一面白牌從東西南北四個門出去守住,一旦見到有出城的人就全部抓住拿下帶回縣衙來。魏忠、曾啟等人不明白縣令所舉為何,但還是依照吩咐去辦了。
第二天上午,魏忠、曾啟等人守住四門,先後抓住了200多人。蔡縣令告訴衙役魏忠等人,讓他們傳話給被扣住的這些人,縣令正在追查兇手,對所有的人進行嚴格審問。如果誰想不怕麻煩,就得拿出銀子孝敬。孝敬了銀子給衙役的,私底下可以悄悄放他們一馬,否則就押去縣衙慢慢拷問,到時候免不了要受皮肉之苦。如果有人出錢賄賂,請衙役們放他出城,就將此人立刻拿下。衙役們聽罷,紛紛領命而去。
不久之後,衙役曾啟來報,本縣有開店商人邱通願意出銀5錢賄賂,求得迅速離城而去。曾啟於是留他吃晚飯,假意到了夜晚再將他放走。到了晚上,邱通準備離去之時,曾啟等人趁機將他拿下,解送去縣衙見蔡縣令。
在縣衙大堂之中,燈火明亮,刑具安排,人聲靜悄,好似閻王殿一般。邱通見此情形,心中駭然不已。蔡縣令端坐大堂之上,一拍驚堂木後怒問邱通:「大膽刁民,你殺死一人潛逃,冤魂來告狀於我。我已經訪得實情,要待明日審問,你今夜何故反思逃走?好好從頭招來,免得被拷打。」
邱通見狀,心中雖已驚駭,但仍然故作鎮定說自己無罪,賄賂衙役出城不過是放心不下家裡。縣令無故將他們羈押起來,又沒有一個正當理由,大梨樹之下的屍體他不知道是誰所害與自己毫無半點關係,請求縣太爺還自己清白,放自己回家去吧。
蔡縣令當即反問邱通,你說出城是放心不下家裡,但你的家小都在城中,鄉下父母也早已經去世,你既然記掛家裡為何不留在家中反而出城?再者,本縣只告你殺死一人準備潛逃,並未指明說被殺之人埋在大梨樹下,你一開口就說大梨樹下的屍體並非你所害,想來你早已經知道大梨樹下有屍體了。陶鎔等四人被放走去調查時,本縣已經交代不準提及大梨樹,只言有人命案,本縣百姓只知有命案不知有大梨樹。你既知人命案又知道大梨樹,可見你早就知道大梨樹下有屍體,有一樁人命案。
前幾日,本縣讓陶鎔等4人查緝兇,在縣裡營造氣氛,然後讓衙役把守住四門,抓捕欲潛逃出城之人。這一招果然奏效,你懼怕在城中被捕,於是連夜出城逃走,不料衙役早就等候在城門口,一大清早就將你和200多個出城的人一併逮捕。如今事實俱在,證據確鑿,你還不認罪?蔡縣令說罷,當即讓衙役杖責邱通20殺威棒,邱通被打得忍受不住只得承認了殺人的事實。
原來幾日前,一孤身客人攜帶銀子30兩來城裡做生意,當夜住在邱通的小店裡。邱通見商人是外地人,貪圖其身上30兩銀子,夜裡趁商人熟睡之際潛入屋中,用刀從腦部將客人砍死,隨後將客人屍體拖到城外二裡遠的大梨樹下掩埋。埋好客人的屍體之後,邱通連夜返回城裡,把30兩銀子埋在自己房間的床腳底下,等風頭過後再取出來用。
可是誰知道不知哪裡漏了消息,最後竟被蔡縣令察覺,最終被捕。蔡縣令見邱通認罪,又派人去其家挖出了30兩髒銀,事實證據確鑿,於是便對他作出判決:審得邱通開店營生,前月初十日夜裡,有一遠客獨來。見其金多,遂其貪念。欺其身獨,輒行害命之謀;肆惡夜中,不思天理可畏;埋屍樹下,自謂暮夜無知。大風吹去烏紗,非是登高落帽;縛來逋客,果是謀人正兇。殺人者死,判爾斬首之刑。案卷報送刑部核實後,邱通被斬首示眾。
大風吹走烏紗帽,落在梨樹之下。本案相當詭異離奇,也許是冥冥中註定兇手難逃法網,也是被害之人為雪冤屈報警。蔡縣令明察秋毫,定下欲擒故縱之計,最終抓住兇手。若不是大風吹走烏紗帽發現屍體,又定下計謀捉住兇手,此案只怕永遠無解了。蔡縣令神斷之名,果然不虛。
自此,明代梨樹埋屍案,宣告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