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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持刀砍傷多名師生一審宣判
死刑!持刀砍傷多名師生一審宣判9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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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梧州一男子持刀砍傷多名師生,一審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李小文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手段特別殘暴,社會危害、影響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遂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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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小學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事件宣判,一審被判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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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砍傷多名師生,一審死刑
9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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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小學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 一審被判死刑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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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砍殺多名師生的保安,一審被判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李小文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手段特別殘暴,社會危害、影響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遂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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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刀砍傷多名師生,他一審被判死刑!
9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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蒼梧一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被判處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6月4日上午8時許,李小文持刀砍傷該校師生41人。十多輛救護車過來,把學生拉倒當地衛生院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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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持刀砍傷41人,死刑
2020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昨天(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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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因手段殘暴被判死刑
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廣西臺新聞中心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9月8日,廣西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6月4日上午8時許,李小文持刀砍傷該校師生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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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傷41名師生,死刑
今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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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傷41名師生,死刑
9月8日,一小學保安砍傷41名師生的持刀傷人案進行了一審宣判。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砍人事件發生在6月4日早8時許,廣西梧州市旺甫鎮中心小學。被告人李小文在羈押場所出庭受審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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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李小文被判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李小文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手段特別殘暴,社會危害、影響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遂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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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保安砍傷41名師生,死刑
今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連結:突發!一小學保安砍傷約40名師生!)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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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傷41名師生的保安被判處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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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梧州一名小學保安校內砍傷41名師生,一審被判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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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校內砍傷41名師生被判死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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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砍傷41名師生,死刑
導讀今年6月4日上午,廣西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發生一起傷人事件,一名保安持刀砍傷師生41人,該事件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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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梧州一小學保安校內砍傷41名師生 一審被判死刑
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李小文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手段特別殘暴,社會危害、影響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遂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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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傷41名師生,他被判處死刑
9月8日,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蒼梧縣旺甫鎮中心小學持刀傷人案進行一審宣判,以被告人李小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李小文為洩私憤,在校園內肆意持刀砍殺多名師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之規定,構成故意殺人罪。李小文犯罪動機極其卑劣,犯罪情節極其嚴重,手段特別殘暴,社會危害、影響極大,依法應予嚴懲。梧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遂根據案件實際情況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