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上學時都有被老師體罰的經歷,但你會記仇嗎?長大後會找老師「報仇」嗎?相信很多人都不會。然而,在河南欒川縣就有一位小夥,在20年後找老師算帳,當街掌摑當年自己的班主任,最後將自己送進監獄。2019年即將過去,2020年即將來臨,當我們回顧過去這一年時,這個案子依然讓我們深思。今天小編就帶你回顧此案。
事情發生在2018年7月份一天的下午,河南欒川32歲的小夥常仁堯駕駛越野車與一同伴外出釣魚,當車行駛至S328省道欒川鄉雙堂村附近時,遇見騎電動車經過的張某(自己初二時的班主任)。看到張某,常仁堯回想起上學時所受體罰,心生惱怒,將手機交給隨行的同伴錄製視頻,攔下他,對其辱罵、指責,扇其耳光,又朝其臉部猛擊一拳,並將其電動車踏翻在地,朝其胸部、腹部擊打兩拳。後在圍觀群眾勸說下,常仁堯住手。
根據常仁堯自述,選擇在20年後報復,緣於自己在河南欒川縣實驗中學讀初二時上課打瞌睡,被張名責罰蹲在講臺下面。期間,張某對常仁堯的頭部和身上多次腳踹。2018年12月15日,事發5個月後,視頻被傳到網上,隨後發酵引發輿論的關注。
2018年12月16日,張名任教的欒川縣實驗中學向欒川警方提交《舉報控告書》,隨後被打老師張某也向欒川縣警方報案。據欒川縣公安局通報,常仁堯於2018年12月17日向警方說明情況投案。12月20日,常仁堯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
2018年12月19日,常仁堯錄製視頻進行辯解稱,打人視頻是自己讓拍攝的,但不認為自己有過錯,如果有,僅僅佔據50%的責任。「我打他是有錯,但是錯的不只我一個人」。20年前上學時曾遭遇到該老師的暴力,當著全班同學的面,有時讓他蹲下,歇斯底裡地踹他頭部,對他的心理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其妻子也表示,丈夫常仁堯常常夜裡做噩夢。
2019年6月12日,在常仁堯被刑拘5個多月後,該案在欒川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期間,常仁堯的父親認為兒子行為錯誤,但不構成犯罪。隨後,常仁堯父親通過媒體向張某及全國老師致歉,希望可以原諒兒子的衝動之舉。常仁堯的妻子也發文稱,就這次事件中視頻的流傳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向全國老師誠懇道歉。同時表示,打老師不是早有預謀或存心報復,只是偶遇張老師,回憶起20年前的情形,才動了手。
被打老師張某事後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當年未打過常仁堯,但是懲戒還是有的。張某表示,在被打視頻未曝光時,沒有告訴身邊的任何人,他覺得毆打者是自己的學生,臉上掛不住。視頻傳播後對自身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張某還表示認他是學生,也會原諒他,但他本人必須在網上公開道歉,不在媒體上公開道歉,是不會原諒他的。
今年7月10日,欒川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對被告人常仁堯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法院認為,常仁堯為發洩情緒、逞強耍橫,藉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攔截、辱罵、隨意毆打老師,並同步錄製視頻進行傳播,引發現場多人圍觀和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嚴重影響張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壞社會道德準則和公序良俗,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鑑於常仁堯有自首情節,系初犯、偶犯,可以從輕處罰。
一審判決後,常仁堯當庭表示上訴。在上訴的狀中提到,常仁堯的行為有錯,但並不構成犯罪。8月7日,據常仁堯代理律師周兆成表示,常仁堯已為自己的行為手寫下《懺悔信》。其中提到,希望父親在教師節效法古人,代其向當事老師及學校老師「負荊請罪」。對此,常仁堯父親說:「這個訴求恐怕難以實現,因為對方不給我們任何道歉的機會。」因為此前多次嘗試道歉未果。
8月19日上午,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裁定為終審裁定。洛陽中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常仁堯的上訴理由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均不能成立,不予採納。獲悉判決結果,常仁堯母親在法院外當場倒下。如今事情已經過去數月,而關於學校教育、體罰的討論依然廣泛,對此你怎麼看?(圖片:欒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