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國企董事長被查!曾騙取國家工程款1.6億用於買房,被判無期

2020-11-21 消息放送

日前,中國司法文書網站披露的刑事裁定書顯示,河南省國有企業鄭州蘭博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蘭博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貪汙,通過虛增項目資金,盜取、騙取國家撥付的土壤修復工程資金近1.6億元,挪用的資金被孟連軍用於投資購買房產、車輛,甚至揮霍。孟連軍除了涉嫌巨額腐敗外,還濫用職權,偽造國家機關、公司印章,最終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鄭州市紀委於2019年10月11日發布的消息,鄭州市紀委監察委員會對孟連軍(縣級)進行了立案調查,鄭州蘭博科技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經查,孟連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違反國家法律,非法佔有公共財產,數額巨大,涉嫌貪汙;濫用職權給國家利益造成極其重大的損失,涉嫌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罪;非法經營同類業務,獲取非法利益,數額巨大,涉嫌非法經營同類業務。

根據刑事裁定書,2013年至2019年,被告人孟連軍利用擔任蘭博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採取虛增工程款的手段,貪汙、盜竊、騙取國家撥付的土壤整治工程款共計159547368元。

2013年至2016年,蘭博公司退役南廠區一期實施汙染土壤修復工程,由河南忻州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忻州公司)負責實際施工。招標手續辦理完畢後,孟振洲等人經公司委派,將追加資金劃入公司法定帳戶1590元,轉入公司正式帳戶。

2016年10月至2019年1月,蘭博公司二期北廠區實施汙染土壤修復工程。孟連軍利用職務之便,指使忻州公司等3家公司組成聯合體,確定每立方米土石方整治價格為940元。聯合體中標並籤訂施工合同後,聯合體移交給河南裕興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裕興公司)和忻州公司施工。每立方米土壤的實際修復價格上漲了500多元。孟連軍要求邰振松將虛增的工程款匯至其指定帳戶,侵吞公款;將虛增的工程款985.5萬元匯至孫某1以宇興公司名義開立的帳戶,由孟連軍控制和使用。共挪用公款143647368元。

值得一提的是,上述巨額贓款被孟連軍的個人帳戶和指定帳戶用於購買其他公司股權,以及房地產和車輛。並在北京、珠海、鄭州等地購買房產。

2016年11月,孟連軍指使邰振松向周力、李輝轉帳1045萬元,購買周麗位於北京市海澱區中關村東南社區923號樓2樓的4門208房。共支付房屋及中介費996萬元,剩餘54萬元由李輝用於個人消費。

2017年3月,孟連軍指使邰振松將其實際控制的3000萬元人民幣劃入裕興公司中信銀行帳戶,並安排徐某1將其中2845.996萬元轉入北京和宇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帳戶,支付購房款302、102、102、102,102、102、102、102、102、102、102、102、102、102、102、102、102、102分別轉入孟連軍消費的徐某1個銀行帳戶。

2017年3月至4月,孟連軍向北京順義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支付874.82萬元,用於購買北京美高梅大廈4套公寓和1套房子。邰振松按照安排將760萬元轉入指定帳戶,702萬元用於住房支付,58萬元用於個人消費。

2017年7月,孟連軍以其控股的國信達公司名義購買了珠海市香洲區吉大南愛路50號3單元1301號房產。他指使邰振松將人民幣1050萬元轉入陸某銀行帳戶。呂某支付購房款1035.58萬元,剩餘144492元用於個人消費。

2017年3月至12月,孟連軍用孟浩銀行卡轉帳118萬元,指使邰振松為購買海南省陵水縣大坡鎮潁州村4套自建房屋,分別向黃東才轉帳60萬元和58萬元。

2017年3月,孟連軍指使邰振松支付158.02萬元,用於支付國泰榮信(深圳)商業保理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恆永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蘭博公司所有子公司)的辦公室租金和押金。2017年10月,孟連軍安排胡偉傑報銷國泰榮信(深圳)商業保理有限公司1338822元租金,並將其轉入胡偉傑的銀行帳戶。胡偉傑以個人名義支付天津華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購房首付款1203742元,餘款135.08萬元用於胡偉傑個人消費。

2018年1月,孟連軍向河南開封嘉寶房地產有限公司支付435672元,用於購買河南省開封市金茂廣場的4家商鋪。

2017年3月至2018年1月,孟連軍以孟浩的名義購買了鄭州市恆大悅龍臺花園2號樓2單元1601室及3個車位,共支付河南恆龍房地產有限公司3095793元,其中孟浩銀行卡支付229.7561元,孟浩信用卡支付4萬元。等待。

此外,孟連軍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2013年至2017年,孟連軍任蘭博公司董事長期間,決定擅自設立鄭州蘭博風景區房地產有限公司、國泰榮信(北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非法投資河南中藥材有限公司、鄭州國藥藥業有限公司。,造成國有資產損失8914.46萬元。

2018年10月,被告人孟連軍指使蘭博公司員工陸某購買偽造的"鄭州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鄭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章,用於鄭州蘭博科技有限公司的融資業務。

他因數罪併罰被判無期徒刑

根據刑事裁定,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4月15日作出(2019)豫01刑事判決書第147號。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孟連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財產159547368元。貪汙數額特別巨大,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損失;

作為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有公司損失8914.46萬元,造成國家利益損失特別重大;

身為某國有公司董事長,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與其公司同類業務,非法獲利495.34萬元。非法利益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同類業務罪;

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公司印章,分別構成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罪和公司印章罪。被告人孟連軍數罪併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被告人孟連軍貪汙及非法經營同類業務,沒收本案違法所得和孳息,退還被害人所在單位鄭州蘭博科技有限公司;不足部分繼續追繳。偽造印章兩枚,由扣留機關依法沒收、銷毀。

宣判後,原審被告人孟連軍提出上訴。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原判,維持上訴。

(以上內容均來源於網絡)

如有侵權請聯繫

相關焦點

  • 貪汙1.5億土壤修復款買房投資 鄭州蘭博爾科技董事長被判無期
    來源:財新網原標題:貪汙1.5億土壤修復款買房投資 鄭州一國企董事長被判無期【財新網】(記者 周泰來 實習記者 王夢陽)通過虛增工程款的方式,河南鄭州蘭博爾科技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孟連軍從2013年至2019年貪汙土壤修復工程款共計15954.7368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 國企董事長受賄超2億出逃美國 全球買房跨四大洲 弟弟被判無期
    與董事長哥哥合夥受賄超2億被判無期據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官微消息,8月31日,湖南省嶽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湖南省嶽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彭耀峰犯受賄、洗錢罪案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彭耀峰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深圳一國企原董事長獲刑12年半:以「買房」為由向多人索賄
    深圳一國企原董事長獲刑12年半:以「買房」為由向多人索賄 徐全盛/南方+客戶端 2019-11-04 12:32
  • 20億電票詐騙案二審宣判:偽造開戶材料假扮銀行高管 最高被判無期
    來源:21世紀經濟報導原標題:21說案丨20億電票詐騙案二審宣判:偽造開戶材料假扮銀行高管,最高被判無期近日,上海高院的一份案號為(2019)滬刑終26號的二審刑事裁定書,給四年前備受關注的首例電票詐騙大案畫上了句號。
  • 多次帶人包圍國土局,二審判無期
    柴長安被逮捕後,共查封商品房367套,商業用房4.1萬平方米,扣押車輛50餘臺,凍結資金7715萬餘元,涉案資產6.3億元。從2008年到2016年,柴長安及其手下註冊成立了20餘家公司,但其實際控制的5家綠化公司中,只有一家有實際業務,其他都是空殼公司,用於辦理銀行貸款和放貸。判決書顯示,柴長安團夥成員曾以一個園林綠化公司的名義虛構購銷合同,偽造資產信息,騙取河南某農商行2590萬元貸款。
  • 湖南一國企董事長斂財數億出逃美國,跨四大洲全球買房,早把老婆孩子安頓國外,弟弟剛被判無期
    2010年8月底,彭旭峰以長沙市住建委副主任身份兼任長沙軌道交通集團董事長。兩年後,彭旭峰卸掉了住建委副主任職務,成為軌道集團專職董事長。2015年4月,彭旭峰黨委書記、董事長&34;。他任董事長的幾年,正是長沙地鐵從起步到高速發展時期,市區興建並開通了多條地鐵線路及磁浮線路。
  • 受賄超2億,全球買房跨越四大洲!這位董事長貪汙在逃,弟弟剛被判無期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判無期徒刑的彭耀峰,正是目前仍在潛逃在外的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彭旭峰的弟弟。不過長沙地鐵開建以來曾因質量問題受到外界關注。據湖南日報報導,2014年10月18日15時左右,長沙地鐵2號線火車南站往光達站區間因隧道滲水引發線路故障。身為董事長的彭旭峰,對這些工程項目的管理、資金的使用調配,擁有非常大的權力。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對彭旭峰的舉報,知情人透露從來都不少。
  • 讓工行、恆豐銀行中槍的20億電票詐騙案二審:3人被判無期
    來源:澎湃新聞原標題:讓工行、恆豐銀行中槍的20億電票詐騙案二審:3人被判無期記者 葉映荷四年前曾轟動一時,讓工商銀行、恆豐銀行等「中槍」的20億元電子票據詐騙案迎來終審判決。之後,崔豔、張珏等假冒焦作中旅銀行名義,並由逯國強冒充焦作中旅銀行領導與工行票據部鄭州分部聯繫對接;同年6月21日,雙方籤訂代理服務協議,工行票據部鄭州分部同意將焦作中旅銀行接入央行電票系統。同時,因焦作中旅銀行系中小銀行,不能直接接入央行電票系統,需在有資質的銀行開設同業結算帳戶,張珏又通過胡博聯繫工行廊坊支行辦理同業結算帳戶。
  • 內蒙古「教父級黑老大」被判無期!巨貪「老虎」、公安局長都曾是他的保護傘
    撰文|劉藝龍 熊穎琪據新華社11日消息,內蒙古「教父級黑老大」郭全生一審被判無期。觀海解局注意到,郭全生的「保護傘」可謂陣容強大,包括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自治區政法委原書記邢雲,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副廳長、包頭市政法委原書記孟建偉,包頭市原副市長路智,包頭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杜寶君等。
  • 10年騙取6億,64人受害!偽造假房產、假合同,被判無期
    十年以來,64多人被騙取共6億元,最終導致3.12億元人民幣、33萬元港幣損失。近日,裁判文書網曝光了這起涉及巨額資金的詐騙大案,被告人陳某賢犯集資詐騙罪,判處無期徒刑。64名被害人被騙多達6億裁判文書顯示,該案被告人陳某賢出生於1975年,女,大學本科文化。1995年,20歲的陳某賢入職農村商業銀行,她從2003年開始負責信貸業務,到了2012年,陳某賢當上了廣州農商行番禺石基東湖洲支行副行長。
  • 10年騙取6億 64人受害!偽造假房產、假合同 被判無期
    64名被害人被騙多達6億裁判文書顯示,該案被告人陳某賢出生於1975年,女,大學本科文化。1995年,20歲的陳某賢入職農村商業銀行,她從2003年開始負責信貸業務,到了2012年,陳某賢當上了廣州農商行番禺石基東湖洲支行副行長。
  • 鄭州一國企豪宅違規銷售被查 項目地荒草圍盤
    鄭州一國企豪宅違規銷售被查項目地荒草圍盤 (1/5) "← →"翻頁
  • 21說案丨20億電票詐騙案二審宣判:偽造開戶材料假扮銀行高管,最高被判無期
    崔豔找到曾在焦作中旅銀行擔任營業部客戶經理的逯國強 ,經朋友介紹又結識了曾就職於銀行票據部的張珏。三人預謀假冒焦作中旅銀行名義接入央行,並聯繫好有資金需求的企業開具電票,由焦作中旅銀行對電票進行虛假承兌,再將電子匯票貼現、轉貼現給其他銀行,從而騙取轉貼現資金。同年4月,企業主胡博因中儲公司急需資金,有開具承兌匯票融資的需求,遂通過資金中介聯繫上張珏。
  • 國企拖欠工程款多久算違法
    我們都知道拖欠工資是一種十分無良的行為,不論是國企還是私企只要超過合同時間支付工程款就是違法合同法的規定,就是屬於違法的。國企拖欠工程款可以通過訴訟手段強制要回。以下由黃偉勝律師為您一一解答關於國企拖欠工程款多久算違法的問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 承建過河南博物院的國企破產重整,4.65億化解近20億債務,怎麼做到的?
    「建設集團隸屬於河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前身是1953年1月29日成立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築工程局,2008年改制為河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是承建過河南博物院等省市重點項目的老牌國企。」河南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允春告訴記者,然而,近年來,受宏觀經濟下滑、融資成本高昂、商業模式缺陷、內部管理規範性不足影響,建設集團資金鍊斷裂,出現虧損,拖欠債務不能按期償還。
  • 恆豐銀行原董事長五項罪名涉案103億,前任董事長也被判死緩
    國家和人民的財富不能隨意被某些人支配或者流進某個人的口袋。因此反腐倡廉這四個字更應該牢牢印刻在心中。因為幫助日照鋼鐵參與恆豐銀行增資擴股、轉讓股份等事提供幫助,蔡國華直接張口索要的好處費多達6億;在幫助一家公司成功在恆豐銀行獲得貸款,蔡國華直接向該公司老闆索要香港港島區太平山頂的一套別墅,當時價值5.65億港元,至於其他房產、各種奢侈品,更是數不勝數。而據財經報導,一些受賄款項主要用於在上海、北京、香港購買別墅。
  • 20億電票詐騙案二審宣判:假冒焦作中旅銀行高管 最高被判無期
    原標題:20億銀行詐騙大案,判了!  記者:楚深  偽造開戶材料,借用銀行辦公室,僱人假扮高管,酒店內開出20億票據,轉手獲得19億轉貼現資金……  近期,備受關注的20億電子商業匯票詐騙案終於塵埃落定,上海市高院作出終審裁定。
  • 受賄1.79億,判了
    受賄1.79億元,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原理事長高守良被判無期。11月20日下午,北京市檢察機關刑事檢察專業化建設暨十佳公訴人研討會在門頭溝區人民檢察院召開,會上公布了北京檢察機關2019年度十大公訴精品案件,其中包括高守良受賄、貪汙、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
  • 男子偽造民工工資騙取工程款被判刑
    為填補虧空,被告人汪某、吳某合謀以偽造民工工資、向建築公司虛報帳目的形式騙取工程款。用虛假帳目索要工程款被識破2019年1月29日至1月31日間,被告人汪某、吳某、江某、潘某等人至建築公司,以「發點錢讓民工回家過個好年」的理由,提供虛假民工工資帳目單,向魏某及公司索要剩餘工程款
  • 他鄂爾多斯人,從打工仔到地產大亨,因借款一個億,被判無期
    借貸合同到期後,父親劉永勝曾多次聯繫借款方新蒙能源公司,希望暫緩還款,並送達了後續還款計劃書,「但借出方不答應」。2014年底,四人先後被公安機關抓獲,至今已羈押近6年。該案被律師稱為「史上最蹊蹺的合同詐騙案」。辯護律師曹樹昌認為,這是一起典型地利用刑事手段解決民事糾紛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