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訴「大方」學校收9500元學費開3500元發票
本報訊 (記者付莎 實習生程思)昨日,一位家長向本報熱線反映:「小孩就讀的民辦大方學校新學期收的學費只開收據,不給發票。」
該家長訴說,孩子去年9月入讀武昌徐東的民辦大方學校一年級,當時報名的住讀班,全部學費9500元,包括8900元住讀學費、200元書本費、400元興趣班。
「去年第一學期交學費時只開了收據,我一再要求,校方才開給3500元發票。」這位家長氣憤地說:「今年新學期開學選擇走讀班,又收取學費8975元,其中7000元學費、200元書本費、400元興趣班、1375元車費。交費時學校又只開具收據,家長們意見很大,紛紛索要發票,校方搪塞過兩個星期再給。」
這位家長表示,大方學校有兩個校區,總校在江夏,在武昌梨園中學租借兩層教學樓作為分校,武昌梨園分校現有11個班,其中4個一年級班、7個學前班。「幾百個孩子每學期近萬元學費,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記者就此採訪大方學校梨園分校校長範淑貞,範校長先表示家長如需要發票可以憑收據到總公司換取,因為學校是由一家名為「奔騰」的網絡公司辦的,她只負責學校的教學業務,學校每次收費都由奔騰公司指派會計到學校收取,是否開具發票「不太清楚,應該不會不開發票」。
當問及總公司在何地、如何聯繫時,範校長又說「公司搬家了,不知道具體地點也聯繫不上,應該在街道口附近」。
「家長如何能找到總公司呢?」記者反問。
「收費時會計會告訴家長的。」範校長回答。
記者表示希望聯繫收學費的會計、看看收費發票存根,範校長又稱「會計關機了,也聯繫不上」。
武昌區物價局負責收費許可審批的鄧女士表示,武昌區物價局審批的大方學校收費許可證上寫明:一學期學費3500元、住宿費400元、其他個人生活用品、書抄據實收取,而且在收費時還應公示收費的各項內容。
市地稅局徵收管理處稱,任何單位都應據實開出發票,如有違反稅務法規的,查實清楚後將按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及補交相應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