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碎屍」,當大家聽到這四個字的時候,是不是會想:究竟一個人內心扭曲到什麼地步才能做出這種事?
其實,殺人碎屍無疑分為以下幾個動機:經濟利益、報復心理(包含一些情緒性犯罪)、滿足性需求。
最近,發生在我國的殺妻碎屍案就是丈夫因為經濟利益衝突而將妻子殺害並殘忍分屍。
曾經,有一位妻子將自己的丈夫碎屍後,在被審訊時,她更多的是在訴苦:
他第一次出手打我,是強迫我給他洗腳,我賭氣沒有答應。這種事有了第一次,就有無數次·····
一次我在廚房炒菜,打雞蛋的時候不小心一點蛋清流到了地上,這一幕被他看到了,他開始朝著我破口大罵,揪住我的頭髮、按著我的頭,讓我把流到地上的蛋清舔起來,我不幹,他就再次拳腳相加,一直到打夠了才罷手而去……
我原本想一死了之,但是想到自己的孩子,他還那麼小,如果我死了,他就要跟著這樣的父親一起生活……
最後,有一次她趁丈夫喝醉酒的時候,給他餵了大量的安眠藥,並用繩子勒住他的脖子,用錘子敲打他的頭部,第二天晚上,用了整整一夜把他的屍體大卸八塊,扔到了池塘裡······
她的這種殺人碎屍的想法,是因為丈夫長期的打罵以及自己內心的憤怒鑄成的。正所謂積怨越深,爆發愈烈,當合適的時機出現,這種想法就會外化為行為,往往表現為瘋狂的、不計後果的報復心理。
馬尼奧塔曾在網絡上發布虐貓視頻
曾經,發生在加拿大的碎屍案,色情電影演員盧卡•馬尼奧塔,在自己的公寓殺害了一名中國留學生,並將其肢解。他曾經在網絡上表示:「人們根本不懂戀屍癖的心」。由此可見,他的內心是極度扭曲的。但他最真實的動機,可能跟他的童年經歷也有很大的關係……
對犯罪者的心理分析並不能揭示他們內心最真實的想法。但有一點是肯定的:在100%的犯罪者中,60%的犯罪是由內心的積壓而引起的外在表現形式,而40%的犯罪是由先天教育而引起的內在衍生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