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的脖子上刀傷未愈,天天晚上做噩夢,幸虧你們抓住了嫌疑人,我們家總算能安心過日子了!」9月14日,一對母女手捧錦旗,快步走進黃州公安分局東門派出所,向辦案民警潘航鵬和張聖其連聲道謝。
母女倆驚魂未定,到底是因為什麼事?這還得從上個月說起。
8月21日晚,少女小周外出宵夜,次日凌晨3時50分許,當她回到八一路某小區,突然從6樓樓梯間躥出一名男子,將正在上樓的小周推在5樓半的樓梯牆角!該男子掏出一把水果刀,左手肘部抵住小周的右肩膀,右手持水果刀刀口架在其頸部,小周驚慌失措,強烈反抗,頸部被劃傷。「快把錢交出來,不然有你好看!」該男子威脅道。小周稱身上未帶現金,該男子便讓她通過掃碼支付的方式,向自己轉帳10000元。小周冷靜下來,假裝支付失敗,請他隨自己上樓取錢,想藉機求救。
該男子拒絕了小周的請求,並伸手攔住她的去路,再次持刀進行威脅。此時,兩人的吵鬧聲驚動了6樓的住戶,聽見有人開門的聲音,該男子害怕事情敗露,強行搶走小周的挎包,倉皇逃離現場。「發生了什麼事?」6樓住戶打開房門,看到小周脖子流血,連忙打電話報警。
8月22日凌晨4時許,東門派出所民警第一時間趕赴案發現場,並上報黃州公安分局;聯合刑偵大隊收集固定相關證據,走訪案發現場群眾。分局領導迅速成立專案組,對該案展開偵查,通過案發現場附近一視頻監控看到,一名男子形跡可疑,走路一瘸一拐,經小周辨認,確認該男子就是持刀搶劫的人。
辦案民警根據小周提供的線索,認為該男子可能目標針對單身女子,進入小區後等待機會下手,並在逃離現場時不慎崴傷了腳。通過展開綜合分析研判,民警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胡某,並組織警力果斷出擊。8月23日凌晨0時許,在新港二路某私房內,將胡某抓獲,搜出作案刀具一把。
此時的胡某一臉茫然,腳上纏著繃帶,怎麼也沒想到,才過20個小時就被民警找上門來!
據胡某供述,8月21日23時許,因無錢度日,其攜帶一把水果刀,從新港二路某私房出來,沿著新港大道、赤壁大道步行,尋找作案目標。8月22日3時許,胡某發現一名單身女子在路上行走,於是一路尾隨至八一路某小區伺機作案,因該女子進房後迅速將門關上且未再外出,胡某作案未遂,繼續蹲守在樓道內等待機會。1小時後,搶到小周的包,逃離時因速度過快扭傷了腳,在附近一個小巷子裡,將包內的身份證和銀行卡拿走,並將包扔在旁邊的垃圾桶內。
「2007年因盜竊罪,胡某已被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兩年。」辦案民警介紹,因胡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攜帶作案工具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之規定,涉嫌搶劫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條、第八十七條之規定,8月28日,胡某被黃州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女性夜間回家,儘量結伴而行;攜包步行時,對悄然靠近的人員、車輛要特別留意。」辦案民警提醒,如發現有人跟蹤尾隨,要向人多的地方走,情況緊急時撥打110報警。「萬一遇到搶奪或搶劫,不要與之對抗,冷靜記清其體型、身高等明顯特徵,如果歹徒要錢包,儘可能往遠處丟,在他去撿的時候給自己贏得脫身機會。
(熊毅 朱沛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