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有人在微博上發布消息稱:「順豐航空20日下午四點鐘,接到長沙海關的通報,19日21:23抵達的O37182達卡至長沙航班全貨機,貨物中檢測到新冠病毒呈陽性」。
乍一聽到這個消息,瞬間懵了,因為我手裡正好有幾個618的順豐快遞包裹,心裡想著該怎麼辦?快遞包裹都已經拆了,會不會被傳染?要採取什麼措施嗎?又接觸過小孩子了,這下該怎麼辦?還來得及嗎?一系列的問題充斥腦海,擔心不已。
正當我擔心時,過了沒多久,順豐航空發布官方聲明稱,網絡關注的順豐航空6月19日O37182達卡-長沙國際航班進口貨物新冠肺炎病毒檢測結果確認為陰性,網傳消息為不實消息,請勿輕信傳播。
聽到此消息,我心裡的一塊磚總算落地,幸好沒有,同時又想問候謠言者:「叉叉叉......」為什麼要造謠?造謠你得到了什麼?
三人成虎的寓言我們都聽說過,一個人這麼說,兩個人這麼說,一堆人這麼說,那麼就算沒有的事也成了真的事。對於新冠肺炎這麼嚴重的事都能造謠,我們能想到造謠者的心是有多大!這種危及14億人的事都能開玩笑!
希望國家能嚴懲這種對於新冠肺炎的造謠者,網絡這麼發達,謠言分分鐘內傳遍全國,讓多少人擔驚受怕?真不知道造謠者是怎麼想的。
目前國家對於發布謠言有以下處罰: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希望大家不要輕信謠言,也不要傳謠,同時加大對造謠者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