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於網絡這是網友喏喏的分享,下面以第一人稱講述:以前我們家住在鄉下,左右鄰居都是很熟的親人,多少有點沾親帶故的,雖然雞毛蒜皮的事情不少,可大多數時候特別熱鬧。
我隔壁一家人家我叫叔叔和嬸兒,他們比我爸媽年紀要大七八歲,他們家三個孩子,前面兩個都是兒子,後面生了個女兒。李嬸兒是一個特別賢惠的人,就是她這個女兒當初在小時候發燒,最後得了腦膜炎,嘴巴不會說話了。也許是因為這樣,李嬸兒兩口對這個女兒格外細心,因為老家條件有限,李嬸兒的小女兒上了初中後就沒讀書了,也沒條件送她去專門的學校。李嬸兒老公得了胃癌死了好幾年了,去年年初李嬸兒也走了,她臨走之前說讓她兩個兒子照顧妹妹。
老大已經成親了,媳婦本來就意見大,更別說養妹妹了,所以老大商量說自己成家不方便,乾脆每年給老二一點兒錢,讓他照顧妹妹好一些。這次老大先拿了1萬出來,老二沒辦法,畢竟是孤家寡人一個,帶妹妹好像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其實李嬸兒小女兒哪哪都好,就是不會說話罷了,所以也沒法讓她出去工作。怕被人欺負,一般廠子也不要她這種。小女兒跟他二哥一起,在家做做家務什麼的,倒是把家裡照顧得還算體貼。沒過兩個月,小女兒拿了一個存摺出來,有七萬塊錢,這是之前李嬸留給她的,她想拿出來給她二哥結婚。可是家裡相親了好幾次,人家聽說要帶啞巴妹妹一起生活就連連擺頭,沒有下文了。
李嬸兒兩個兒子都有點後悔了,老大說自己要給撫養費不說,他根本不知道他妹妹手裡有這麼一筆錢,算起來自己虧了。老二是覺得自己帶著妹妹相親十分困難,成家太難了,而且照顧妹妹是一個長期的事兒,還得幫她找對象,兩個人都覺得自己當初選錯了。其實選擇沒有對錯,這輩子成為一家人不容易,做事情對得自己的良心問心無愧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