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的朋友們都知道,一本駕照只有12分,扣光了就沒有了!如果哪天闖了幾個紅燈,那麼就可能會面臨被吊銷駕駛證等一系列麻煩的事情。
所以,不管是老司機也好,或是新手司機朋友們,在日常駕駛中都是格外小心翼翼!可人總有打盹的時候,分也總有被扣的時候,萬一不小心被扣了怎麼辦?那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公安部2020年駕駛證最新規定吧!
據公安部1月14日《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範(試行)》通知(下稱《通知》),《通知》規定:「機動車駕駛人在本記分周期內分別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網上、現場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累計最高減免6分」。同時,《通知》規定,該政策將自2020年3月1日起,首先在湖北、重慶、廣東、深圳等地試點運行。
對此,也有人提出,是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請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行為記分,並將駕駛證的分數從12分提升到18分?當然,事實上是不可以的。因為《通知》規定,一個記分周期內最高減免6分,是需要在已經被記分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並且減免的分數是從已經記分的分數裡進行扣減,所以並不是在原來的12分的基礎上進行加分!
舉個例子,比如駕駛員李某,其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被扣了8分,那麼通過參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學習考試或者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他可以獲得減免6分,從而將扣分記錄恢復到扣2分。這樣,就相當於李某的駕駛證分數又多了6分可以進行扣減!
當然,對於一些特殊情況也是無法進行減免的!比如,在上個或本次記分周期內,有二次以上的滿分記錄者,是不可以參與減免的;近三個記分周期內,買賣分被處罰以及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者;也是不能參與的。此外,諸如駕駛證還在實習期內、駕駛證被扣留及暫扣、駕駛證逾期未審驗等情況,也是不能參與減免政策。
所以,基於以上的情況,大家還是要謹慎開車,做到不違法不違規,並及時辦理駕駛證的更換,避免因證件或扣分等問題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