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河與「6·18」案件有什麼瓜葛?為何如此失態?讓我們把時間追溯到1994 年3月。
陽春三月,楊柳葉綠,桃花泛紅。
時年40歲的平頂山市委副秘書長李長河,帶著滿面春風登上了舞鋼市委書記的寶座。
民風淳樸的舞鋼人企盼他能給鋼城帶來好運;李長河也希望舞鋼人能俯首貼耳,少給自己的仕途添煩加亂。
誰料好景不長。1996年4月,舞鋼市八臺鎮因農民負擔過重,市委又未給個說法,於是被激怒的人們先後到鄭州、北京上訪。時任八臺鎮常務副鎮長的呂淨一,也通過不同渠道向中央、省、市有關部門反映李長河的經濟問題。
李長河獲悉後,讓人給呂淨一做工作,勸其不要再告。但呂淨一旗幟鮮明:誰搞腐敗我就告誰,哪怕他是天王老子!
區區小民竟敢在太歲頭上動土!
李長河大為惱怒,他武斷地認為,越級上訪的幕後人就是呂淨一,他告狀是想把我李長河告倒。
「再告把他扔進監獄!」李長河咬牙切齒,對呂淨一發出信號。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很快有人開始舉報呂淨一有挪用公款、貪汙問題。
1996年4月29日李長河親自向舞鋼市檢察院對呂淨一「涉嫌」挪用公款、貪汙案進行交辦,並一再交待:「此案要上升到政治高度、上升到維護舞鋼穩定的高度。」
1996年6月7日,在舞鋼市委常委會議上,李長河再次強調:「呂淨一案件,檢察院要抓緊時間研究,構成犯罪立即逮捕。」
1996年6月17日,李長河在市委常委會議室召開的檢、法二長會議上,聽完呂淨一案件的匯報後,立即拍板:「呂淨一的罪名能夠成立。」
在李長河對「呂案」明目張胆的幹預下,1996年6月18日,呂淨一因「涉嫌」挪用公款、貪汙被逮捕關押。
1996年12月27日,經李長河多次催辦,舞鋼市人民檢察院以呂淨一挪用、貪汙公款3000元向舞鋼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轉眼進入了1997年上半年,李長河見「呂案」遲遲未開庭審理,便又召集會議協調、催辦,並對案件的處理作出「重要指示」:「呂案處理,判上幾年為上策,作出有罪處理為中策,處理不了為下策。」
李長河的「重要指示」發出不久,舞鋼市人民法院開庭對「呂案」進行審理,認定呂淨一」在報銷湖濱大道施工人員住宿費過程中貪汙公款3000元」,並於1997 年4月17日以貪汙罪判處呂淨一有期徒刑一年。
身陷囹圄的呂淨一,不服一審判決,向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1997年5月28日,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1997年6月,被關押一年的呂淨一刑滿釋放。回到家中,他與相濡以沫的妻子抱頭痛哭,冤屈的淚水打溼了衣襟。
「中原何處有青天!」為使自己的冤案平反昭雪,呂淨一拖著沉重的步履又開始在舞鋼、平頂山、鄭州⋯⋯四處奔走呼號。
1997年8月的一天上午,呂淨一接到舞鋼市委辦公室通知,說李長河書記要與他們夫婦談話。李長河見到出獄不久的呂淨一之後「問寒問暖」,並提出要給呂安排個像樣的工作。
而後李長河寓意深長地說「《紅樓夢》裡有句話『柔弱為立身之本,剛強為惹禍之胎』,你何必告狀?那樣你會傾家蕩產。」
呂淨一聽過後頓時明白,李長河對其的安撫是「醉翁之意不在酒」。面對軟硬兼施的市委書記,這個剛強的漢子針鋒相對地說:「我也記得《紅樓夢》裡有句話『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兩人話不投機,會見不歡而散。
1997年舞鋼隆冬,北風呼嘯,大地冰封。然而中央、省委發出的系列反腐倡廉文件,卻像一團熾熱的火,使呂淨一近似冰冷的心再度升溫。他奮筆疾書,一封封揭發李長河腐敗問題的信件,像雪片一樣飛到省城、京城。
「呂淨一一直這樣告,恐怕對你進平頂山市領導班子要有影響。」李長河的貼心人直言相告。
「呂淨一算個屁,別說他一個呂淨一,就是一團人也休想告倒我,別理他。」李長河對呂淨一不屑一顧。
「李書記要進平頂山市領導班子了⋯⋯」
「李長河要當平頂山市政法委書記了⋯⋯」
1998年4月,平頂山市黨代會召開前夕,關於李長河升遷的消息不脛而走。
「呂淨一這次告得相當兇,你不防不行。」一天晚上,與李長河共同「桑拿」、「按摩」完畢的魯耀民道出了自己的憂慮。
「找人收拾他!」李長河、魯耀民密謀後,商定由魯耀民出面物色兇手,對心腹之患呂淨一實施報復。
敢為書記兩肋插刀的魯耀民,經過精挑細選後,向僱用的嶽某和吳某面授機宜。就在兇手即將對「收拾」呂淨一方案付諸實施之時,李長河突然變卦。
「呂淨一正在告我,現在下手,很容易懷疑是我指使的。」
「那你說怎麼辦?」魯耀民問。
「通過人再給他做工作,以柔克剛。」李長河深知「小不忍者亂大謀」的內涵,他幾經思量認為此時「收拾」呂淨一不是最佳時機。
「家裡有啥困難給我們說⋯⋯」
「淨一呀,他是市委書記,你何必冒這風險。」
⋯⋯
「他搞腐敗,就是皇帝我也要把他拉下馬。」面對形形色色的說客,呂淨一鐵骨錚錚。
「你要告倒一個縣級幹部可不是件容易事,算了吧。」
不錯,一個勢單力薄的刑滿釋放人員,要想告倒市委書記談何容易!呂淨一確實也沒有把李長河告倒。
1998年5月,李長河心想事成,終於離開舞鋼這個是非之地,進入平頂山市委領導班子。
呂淨一傻眼了:腐敗分子不僅沒有受到黨紀國法的追究,怎麼反而又提升了?不行!我還要告他的經濟問題,呂淨一不到黃河心不死。
呂淨一風霜雪雨告了幾年,李長河究竟有沒有經濟問題?讓我們從」6·18」案件發生後,檢察機關查處李長河受賄的案卷中尋覓一下答案:
1996年2月至1997年2月李長河先後兩次接受舞鋼市城建局局長賄金15000 元;
1996年11月,接受舞鋼市人事勞動局局長賄金5000元;
1997年9月,接受舞鋼市某副市長賄金20000元;
1997年2月,收受舞鋼市郵電局局長賄金10000元;
1996年6月,收受魯耀民款物折合人民幣16500元;
1997年8月26日,收受舞鋼市供電局局長賄金20000元;
⋯⋯
這一樁樁,一件件,是對人民「公僕」李長河貪得無厭嘴臉的真實寫照。
俗話說「飽暖思淫慾」。身居市委書記要職,腰纏數萬不義之財的李長河色迷心竅。
「篤、篤⋯⋯」1994年4月的一天上午,隨著一陣輕輕的敲門聲,一位頗有姿色的年輕女士走進了市委書記李長河的辦公室。
「李書記,機關大院裡的人都說你很有才華⋯⋯」這位女士對書記一番恭維之後,吐出自己想「動動」職務的要求,並向李長河頻頻拋出媚眼。李長河心有靈犀一點通,在與這位下屬的眉來眼去中,緊緊鎖上房門,兩人脫衣上床,如饑似渴⋯⋯
在與情婦勾搭成奸、如漆似膠的鬼混中,李長河一擲萬金,送給情婦的不僅有現金、電器、高檔衣物、金銀首飾,而且還有一頂某局副局長的桂冠,據李長河交代,他僅送給這個情婦現金就高達5萬餘元。金錢、女色、私慾的交織像一條繩索,把李長河漸漸拉入了犯罪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