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絡應用的發展和日漸普及,網際網路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的角色日益重要,尤其是網絡聊天工具,為人際交往提供了極大的便利。而與此同時,因其虛擬性和不確定性,也為網絡交友埋下了諸多不安全因素,為各類犯罪提供了平臺,成為不法分子實施犯罪的又一選擇。昨天,市中院根據日常審理的案件情況發布警示信息,希望大家慎重對待網絡交友。
"男友"騙錢買婚房
"我們日前宣判的一起案例就是,小姑娘輕信網絡上所謂的男朋友,被騙走了2萬餘元錢。"即墨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介紹,去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王某以結婚買房為由,從被害人李某處騙得23000元。"當時兩人從網絡上認識時間並不長,短暫的接觸後,李某覺得王某是個可以信賴的男人,就想託付終身。"法官介紹,期間王某告訴李某,他要買房子準備和李某結婚,還差幾萬元錢,李某就毫不顧慮地將自己積攢的這些錢交給王某,沒想到,最後李某等來的是王某被判刑的結果。
這個案件是今年4月份宣判的,王某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李某得知了王某原本就有妻室的真相後非常後悔。
冒充軍人網上騙色
2011年9月份,被害人彭某通過網絡聊天認識了自稱是軍人的顏某,經過五個多月的網上交往,兩人於去年2月在即墨見面。只有小學文化、至今無業的顏某憑著借來的軍裝順利騙過彭某。隨後,兩人在旅館居住多日,期間多次發生性關係。戀愛中的彭某一心沉浸在幸福中,但一個月後,顏某假冒軍人的身份被彭某家人識破,彭某這才醒悟報了案。去年5月,顏某冒充軍人招搖撞騙一案宣判,顏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不得假釋。
少女見網友被強姦
2011年11月9日下午,少女安某在家中與網名為"纏綿不已"的喬某聊天,當得知兩人都是即墨市藍村鎮某村人後,喬某約安某見面。見面後,喬某將安某帶到他的住處,以言語威脅、毆打等手段將安某強姦。在此之後的5個月裡,喬某以傳播安某裸照為由威脅安某,多次將安某強姦,而未成年的安某也因擔心被父母知道後會挨打,一直不敢告訴家人。直到去年6月,安某的母親才得知了女兒的遭遇,隨後報警。今年5月,喬某因犯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安某的噩夢才就此結束。
網絡交友刑事案增多
"因網絡交友導致的各類刑事案件日漸增多,涉及的犯罪類型也日趨多元化,究其原因,人們對網絡安全的主觀忽視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給了犯罪分子以可趁之機。"法官介紹,眾多犯罪分子利用網絡交友實施犯罪的"通用"模式多是先與受害人在網上熱聊,在取得對方信任後,以美好的承諾為名要求受害人見面。一旦被騙至預定地點,毫無防範意識的受害人便會被他們控制,或者在他們的哄騙下,被假象衝昏頭腦、任憑擺布;或者在他們的威脅下,只能忍氣吞聲、深受迫害。為此,被害人付出的代價是慘痛的,也是無法估量的。
另外,網絡交友過程中,不少犯罪分子打著結婚的幌子,不僅騙財騙色而且欺騙被害人的感情,對被害人的財產、人身和心理都造成了極大的損傷。
僥倖心理讓他人有機可乘
"即使有眾多的網友約見被騙的新聞,還是有很多人願意去嘗試一下,很多年輕人抱著搞不好自己就會遇上好人的心態。"法官介紹,據一項調查顯示,53%的網友表示曾經約見過或今後願意約見網友;37%的網友表示自己曾約見過接觸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的網友;甚至有26%的網友表示自己曾與網友從接觸到約見,時間不超過1個月。正是這種安全意識的匱乏,才讓他們毫無防備地去見所謂的"好人",也給了犯罪分子一個實施犯罪行為的絕佳機會。
由於網絡交友方式簡單、方便,不受時間、地點限制,還可利用虛假身份做掩護,實施犯罪後又不易被發現,於是,許多犯罪分子充分利用網絡交友這一平臺的不足,實施詐騙、強姦等犯罪活動,給案件的偵破和被害人的保護等工作都帶來了不小的挑戰。
"從近期審理的案件分析,女性被害人多為與陌生男網友見面後,遭到詐騙、強姦等侵害,而男性被害人則常在與陌生女網友見面後,被對方下藥麻醉,而後實施搶劫和敲詐。"法官分析,無論是哪一種侵害,被害人發覺時,犯罪分子常常是已經逃之夭夭。
網絡交友提高警惕
網絡就像是一個巨大的磁場,吸引著越來越多的人陶醉其中,但我們仍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慎重的態度,加強對網絡安全性的認識,學會自我保護。多數網民通常藉助網絡聯繫到對象之後轉向直接的線下交流,因此,對於網民來說,提高自身的防範意識和辨別能力尤為重要。在虛擬的網絡世界中,廣大網民要善於辨別犯罪伎倆,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免受侵害。只有時刻保持警惕之心,才是防止被侵害的最堅固的防火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