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桂林市第一看守所,隨著監所電動鐵門在陳某林身後緩緩閉合,豬婆巖坍塌8人死亡責任事故,最後一名因涉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被警方刑拘和檢方批捕的嫌疑人,被平樂警方取保候審、補充偵查。嫌疑人雖然出來了,但關於這起垮塌事故背後的質疑聲,卻遠未消散。
今年6月20日上午,桂林平樂縣沙子鎮保安村委廟背嶺自然村附近的石山突然坍塌,山腰處巖洞中正在工作的18名採石場工人,8人未及逃出遇難。
知情人士隨後向北京青年報報料,該起「礦難」名為突發性自然山體坍塌,實為涉事企業涉嫌長期盜挖鐘乳石,「人為挖空山洞,導致山體坍塌」,天災的背後是利益鏈條下的人為之禍。
沈榮鳳母女拿著的是結婚證和身份證上的照片攝影/本報記者張倩
豬婆巖洞內開採現場
中秋節毛祖龍家中牆上掛著祭奠他的照片攝影/本報記者張倩
2012年7月,豬婆巖曾因盜採鐘乳石被查封
塌方現場
毛德龍和他的遺腹子
突如其來的劫難中,毛德龍本是跑得最快的一個,卻在摩託車馳至山彎時,被滾下的落石砸中
在沈榮鳳看來,老公毛德龍的命不好。在這場劫難中,他本是跑得最快的一個,跨上摩託車疾馳而去,卻在山彎處被落石砸中,而且「死不見屍」。
「他到洞裡上班後,只拿回一次錢,3500元,到底工資是多少,沒聽他說過。」剛屆而立的毛德龍,四月份才去礦上上班,六月份就出了這事。
這一天,是合家團圓的日子,也是毛德龍離世後首個中秋。桂林平樂縣沙子鎮保安村委廟背嶺自然村中,29歲的孕婦沈榮鳳和她10歲的女兒毛毛(化名)窩在家中,吃著一盆葡萄。院前空地板凳上,一次性紙杯擺了三個,裡面倒著茶水,同樣的儀式,還出現在堂屋供桌前,只是地上多了些香灰。
「這是當地祭奠死者的風俗,除了燒些紙錢,就是奉上三杯茶。」沈榮鳳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沏茶、燒香,都是毛毛弄的,之前她從沒做過這些。」
出事後變化最大的是女兒,因為知道爸爸換工作,是為了方便接送自己,所以父親走後,她擔起了照顧母親及其腹中胎兒的責任。
毛毛上學的沙子鎮,有六七公裡山路需要騎車接送,毛德龍為此放棄了幫人刷房子、做建築的活計,想著離家近方便照料,卻不想死在家門口的豬婆巖上。
「早晨6點20分送女兒上學,回來換衣服上班。出事前幾天洞裡落石頭,他說他要進洞。」沈榮鳳清楚記得事發當天的情形。
四五個月的身孕,在29歲的沈榮鳳身上不顯懷,這個羸弱的農村婦女,除了身體病弱,左眼還是殘疾。
「今後怎麼打算,我還沒有想過,以後的事只能等以後再說。」沈榮鳳自問自答。
事故發生後,政府方面「墊付」了70多萬元的賠償款,還有8萬元要待她腹中孩子生下兌現。
談到這種「押金」方式,沈榮鳳有些不屑:「孩子肯定是要留的,不管有沒有扣款。這是他的骨血,既然他不在了,不管生活多難,我都會留住他的根!」
沈榮鳳表示,她至今沒有拿到賠償協議書,只是看過一眼。「政府說他們只是墊付,賠付的是老公上班的鼎立公司,說是待對方籤完字後,就會還回來。」
最大心願是「入土為安」
同樣沒有拿到賠償協議書的毛德文留了個心眼兒,用相機偷偷拍了照留存
同樣沒有拿到賠償協議書的,還有與毛德龍家相隔不遠的毛祖龍的家人。作為「礦難」中歲數最大的死者,63歲的毛祖龍曾在城裡做電工,退休後到礦上負責水電,出事當天,他正準備接通水電「復工」,卻被瞬間崩塌的山石埋在亂石洞中。
「村裡生還的人告訴我們,老人那天身處山洞最深處,大石頭落下時,大家喊他『趕快跑』,結果他竟跑回去關電閘……」二兒子毛德文說。
中秋的「毛家宴」只有三兩個菜,幾家親戚近十口,圍坐在小桌旁,扒拉著盤中不見肉腥的飯菜。
「父親走後第一個中秋節,他老人家缺席,再好的東西,大家也咽不下去!」毛德文解釋說。
作為毛祖龍的次子,事發當天趕回後,毛德文就留在家裡操持後事,放棄了深圳打工每月五六千元的收入。
雖然拿到了七八十萬的賠償金,但毛德文稱,家人更渴望的是找見人、找見屍首。「老話講『入土為安』,我們最大的心願就是給他安葬。現在事發地被大家叫做『廣西最大的墳墓』,家人想祭奠他都找不準地方。」
畢竟在大地方打拼多年,毛德文跟同村人相比,還是多了些經驗。雖然賠償協議至今沒有拿給受害人,但他用相機將協議拍了照留存。
在這張協議上,甲方分別是毛祖龍的妻與子,乙方為「桂林平樂鼎立石材有限公司」,協議內容為:「甲方親屬在乙方單位工作,2016年6月20日在位於沙子鎮保安村委豬婆巖從事工作過程中,因山體塌方造成失聯(可能死亡)。為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甲、乙雙方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遵守執行:一、乙方按死亡一次性賠償甲方喪葬費,一次性死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養費、贍養費、誤工費、車船費等各項費用共計78萬元整。且甲方收到上述費用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主張上述費用以外的其他費用……且不得向法院提出訴訟。」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這份籤屬於事發後半個月的協議,在落款處特別註明,本協議一式三份,除了甲乙雙方,「沙子鎮人民政府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鎮政府交代「不要亂說」
事發前一周左右,洞裡落下上百噸巨石。很多人想辭工,但公司拖著工資,大家的想法落了空
「事發當天,我是7點20分進洞,幹了大約半個小時,正用挖機搞石板架子,就聽到排險的人喊大家撤出,這時巖洞口已有變形跡象,我便拼命往外跑……」
距離災難發生已近3個月,如今毛祖成還心有餘悸。作為僥倖逃脫的村民之一,坐在北青報記者面前的他猛吸了一口香菸:「我和死神算真正的擦肩而過,作為最後跑出來的一個,我再晚半秒鐘就會被捂在洞裡。我與後面的人,相隔最多5米,他就沒有跑出來。」
毛祖成告訴北青報記者,在這裡幹活,依工種不同而收入不同。負責採石的,每月5000元至7000元,負責排險的每月7000元左右。而切割石頭的技術工,每月收入高達2萬元,老闆還會安排個「塘口」(即洞口)讓其承包。
據毛祖成透露,事發前一周左右,洞裡落下上百噸巨石。很多在裡面做工的人,發現巖洞「掏空」險境,都萌發了辭工的念頭,「但公司採取『工資拖延法』,有意欠些工錢不發,這讓那些想結完帳走人的想法落了空。」
毛祖成說,當天洞裡一共有18人出工,有10人僥倖逃命,剩下的8人全部葬身巖洞。與他們一起被埋的還有18輛摩託車。按他的說法,巖洞開在半山腰,陡峭山路不騎車根本上不去,而且必須是四五千元的好車。
「出事後,我去鼎立公司和沙子鎮政府幾次索賠,前者已人去樓空,後者則始終不予答覆。政府只一門心思安撫死者家屬,對於活著的人,不僅一分錢精神損失費沒有,連起碼的財物損失都不理。他們說不要說摩託車,還有更大的機器鉤機、鏟車都沒得賠。政府還特別交代,要我出去不要亂說。」
垮塌緣於巖洞早被掏空
死者毛祖龍的妻子文翠診,對於將此次「礦難」定性為突發性「山體塌方」,表示並不認同
死者毛祖龍曾在豬婆巖工作3年,妻子文翠診對於將此次「礦難」定性為突發性「山體塌方」,表示不認同。「這麼多年來,挖掘機、鏟車、鉤機、卡車開進洞裡,整車的石材趁夜裡拉走,早把山洞掏空了,安全措施又未搞好,這才導致了坍塌。」
「如果沒有人在裡面開採名貴石材,已經形成上千年的自然山,什麼時候『自然』垮塌過?」毛德文說。
「根本不是自然災害,否則為什麼同樣下雨,別的山洞不塌單它塌?村裡人都知道,所以家屬和政府談賠償才能搞好。」沈榮鳳透露。
毛德文告訴北青報記者,每個巖洞都必須有塊「主石頭」,好比建房要有「頂梁柱」一樣,現在持續地亂採亂挖,將這塊「主石頭」用機器切割掉,巖洞垮塌是必然的。「已經開採三四年了,公司老闆想怎麼採就怎麼採,洞都被掏空了。」
生還者毛祖成說:「出事前約一周,不時有巨石掉下,現場監工的陳某林也知道,只停了三天工,便催著把落石砸裂的水管、電線清理好,趕緊『復工』開採。」
毛祖成告訴北青報記者,正規的採石場前應立有「警示牌」,上面列有安全事項、負責人姓名、電話、檢查日期等等,但在豬婆巖前,他從來沒見過這些。
「我在公司的幾年間,從未聽說或見過有安監或國土部門的人來檢查。發現被掏空的危險後,想找人說都不知道找誰。」毛祖成最後強調。
10月27日,北青報記者來到負責開採的鼎立石材公司,發現這裡已人去樓空。樓頂焊有「鼎立石材」四字的廣告牌,僅剩下四個空曠的招牌支架,二樓公司的大門緊鎖。
毛祖成的援助律師吳暉,10月27日與北青報記者來到賠償協議中提到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沙子鎮政府,就生還者摩託車理賠一事討要說法。自稱辦公室負責人的王姓鎮幹部,閉口不談事情如何解決,只稱「領導出去開會了,在家的人無法回答。」問到負責的領導是誰,他也一律拒絕告知。
鐘乳石巖洞被公開「包租」
鼎立石材公司通過招標拿到了豬婆巖的採礦權證,名義為開採「大理石」
當地知情者透露,此次礦難,緣於豬婆巖十多年的瘋狂開採。
事發前四年,平樂縣國土資源局的網站上曾刊出一則新聞,標題為「平樂縣開展打擊盜採鐘乳石行動」。該消息稱,為了嚴厲打擊盜採鐘乳石行為,保護鐘乳石資源,根據群眾舉報及調查核實,我縣組織力量對境內所屬沙子鎮保安村委廟貝嶺的豬婆巖非法盜採鐘乳石礦點進行依法打擊。
2012年7月10日,由國土資源局、公安局、安監局、供電公司及沙子鎮人民政府,出動人員70餘人,車輛10多輛,進入該非法盜採點。在這次行動中,現場搗毀、爆破開採設備空壓機11臺,拆除鋼繩500餘米,電線200餘米,繳獲膨脹劑2袋,鋼管20餘根。並在巖洞口處噴塗警示標語和警示牌,封鎖巖洞口。
然而,北青報記者獲得的《豬婆巖承租合同》顯示,甲方「平樂縣沙子鎮保安村委高膽自然村」,與乙方「桂林市平樂縣鼎立石材有限責任公司」,在此次聯合打擊行動後兩個月,籤訂了國家法律明令禁止的鐘乳石開採合同。
北青報記者調查得知,豬婆巖位於廟背嶺村和高膽村之間,由兩村共管。在這份將豬婆巖以「年租金5萬元」的身價「包租」出去10年的合同中,除了內容列明「合同期間,乙方對豬婆巖享有自主的開採經營權,享有隨意開採、鑿取、銷售巖洞內的鐘乳石和其他有價值石材的權利」外,甲方34位村民按了紅指印。
廟背嶺村則以年租金18萬元將豬婆巖租給鼎立公司。高膽村還將另一個鐘乳石洞穴
燕子巖
「包租」給該公司,年租金11萬元。
更讓人想不到的是,與村民籤署「包租」協議的鼎立石材公司,竟是通過招標拿到了豬婆巖的採礦權證,只是名義為開採「大理石」。
對於鐘乳石洞穴為何獲批大理石開採權,當地國土局礦管股負責人此前對媒體的解釋是,鼎立公司與兩村村民籤訂的租洞協議,並不提供給國土局部門,他們批證時只看了桂林有關方面提供的豬婆巖礦產資源儲量地質報告,該報告並未註明鐘乳石的儲量。而且他們每年會不定期到現場檢查,2015年3月、12月、2016年前去檢查時都沒有見人生產。
而當地安監部門的解釋是,按規定,屬於洞採的豬婆巖,由桂林市安監局核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每年春節後,企業要向安監部門提交復產申請。但該公司在2015年、2016年連續兩年春節後,都沒有提交復產。他們也曾數次派人上豬婆巖檢查,但均未發現有人員在生產。
而平樂縣公安局在事發後調查發現,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上半年,該公司都在生產。
定性「自然災害」無法追責
鐘乳石是國家法律明令保護的稀缺資源,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破壞、擅自開採
中科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員譚明表示,鐘乳石是國家法律明令保護的稀缺資源,明確規定鐘乳石資源屬於國家所有。
《廣西壯族自治區鐘乳石資源保護條例》第四條也明確,「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佔、破壞、擅自開採或者非法經營。」
北青報調查獲悉,事故發生後,偵查機關先後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和強令違章冒險作業罪,對鼎立石材公司股東陳某香和採石場負責人陳某林,進行追訴。但相隔數月,兩名犯罪嫌疑人均被檢察院不批捕或取保候審補充偵查。而隨著陳某林的「被放過」,將沒有任何人因這起8人死亡的重大事故被究責。
援助律師吳暉認為,此案因被定性為突發性自然災害,即是非人力所能控制,屬於不可抗力,因此行為人對自然原因造成的傷亡等嚴重後果,客觀上沒有因果關係,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但是如果可以證實相關人員,是借大理石開採之名,而行鐘乳石盜採之實,擅自開採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那可能就涉嫌非法採礦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