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唐英說愛
演員秦嵐在一次專訪欄目中,面對戀愛、婚姻特別是催婚這個問題,直接回懟了這樣一段話:
」為了結婚而結婚才是不負責任吧?還有人說生孩子是女人的義務,我想說,我的子宮使不使用,關你什麼事?「
因為秦嵐的演員身份,這句話被上傳到網絡上,引起了許多議論。
許多議論沒有闡述這句話的完整意思,而是斷章取義,直接就」我的子宮使不使用,關你什麼事?「發表了不同的看法。
有的說,看出了秦嵐性格的耿直和霸氣,有的說她的思想有點怪異。
今天,我們從情感、婚姻和人性的角度,來說一說這句話最本質的部分,就是女性生育權利的話題。
生育權是自古以來,女性特有的權利,無論所在國家法律對女性生育權是怎樣規定的,女性的生育權都隨著人類的繁衍而存在。
我們法律規定了,女性在婚姻中有生育的權利,同時也有決定生育的自由。
解讀一下就是說,女性在婚姻中,有決定是否生育的權利與自由,也有決定生一個或是幾個的權利和自由。
生幾個要遵從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生不生,女性則完全有權決定,並有生或不生、生幾個的自由。
這是女性特有的權利和自由,婚姻中男性是不能強迫女性和剝奪女性的生育權的。
那麼,很多人可能不理解:我跟你結婚,不就是要生兒育女,傳宗接代嗎,你不生育,我還要結婚幹什麼?
這是你的願望,但不能成為女性必須服從的強權。要求女性生育,如果違背女性意志,就是強迫。
如果女性希望有自己的孩子,自願生育,夫妻雙方情投意合,生育是婚姻的一種必然結果。
現在有不少女性,當然也有一部分男性,不願意生育孩子,選擇做丁克族,或是不願意自己生,去通過合法途徑領養孩子,都是受到法律保護和允許的。
所以,生育是女性的權利和自由,不要覺得女性不想生就視為洪水猛獸,另眼相看,甚至詆毀別人。
因此,無論是秦嵐還是別的女性,發表自己關於生育方面的言論,代表的是個人意見,是應該受到尊重和理解的。
時代發展到今天,男女平等,女性的能力和思想越來越獨立,她們有自己的愛情觀、婚戀觀和人生觀,無論是父母、家庭還是社會,應該給予更多的包容和關愛。
(本文由唐英說愛原創。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