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開始辦理了
近日,湖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聯合發布《關於做好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按照「應貸盡貸,精準資助」原則,組織好遠程受理和現場受理。
助學貸款辦理有哪些要點,一起來看吧!
申貸條件
1、被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准設立、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專科學校(含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高校在讀的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生。
2、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共同借款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3、家庭經濟困難,本人及其家庭的經濟能力難以滿足在校期間的學習、生活基本支出。
4、共同借款人需滿足以下條件:
(1)原則上應為借款學生父親或母親;共同借款人為學生父母的,不做年齡限制;
(2)如借款學生父母由於殘疾、患病等特殊情況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的,可由借款學生其他近親屬作為共同借款人;
(3) 如借款學生為孤兒,共同借款人則為其他法定監護人,或是自願與借款學生共同承擔還款責任的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學生父母的,其年齡原則上在25周歲(含)以上,60周歲(含)以下;續貸時,如未更換共同借款人,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5)未結清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高校助學貸款)的借款學生不能作為其他借款學生的共同借款人。
貸款額度
按照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8000元,且不低於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不超過12000元,且不低於1000元。
辦理時間
1、遠程受理(以前年度獲得貸款、通過遠程受理繼續申請的學生):8月3日-8月14日(雙休除外)。此時間為縣級學生資助中心續貸遠程初審、生成電子合同及回執時間,學生可提前在網上提交申請;
2、 現場受理(首次申請貸款新生和在校生首貸及以前年度獲得貸款、無法通過遠程受理的續貸學生):8月18日-9月30日(雙休除外)。
為落實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人員聚集風險,請續貸學生和新貸學生做好個人防護,分別按規定時間申請貸款,特殊情況無法按時辦理的,請提前做好預約。
申貸流程
(一)在校生續貸(2020年以前年度獲得貸款、繼續申請貸款的學生)
原則上續貸學生均採取遠程方式辦理,確實無法通過遠程辦理的可到現場辦理。
1、續貸遠程辦理
(1)遠程辦理需滿足:以前年度辦理貸款電子合同;借款學生本人辦理;借款學生關鍵信息不得變更;自備安裝支付寶APP的手機。
(2)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更新個人及共同借款人相關信息,點擊「申請貸款」,提交本人續貸聲明。
(3)身份認證:選擇「線上簽訂合同」。學生需同意《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續貸遠程受理協議書》。確認系統生成合同信息後,用支付寶手機APP掃描系統彈出的身份證二維碼,通過人臉識別進行身份認證。
(4)完成申請:身份認證成功後,回到在線服務系統,點擊「我已完成身份認證,點擊查詢」,完成在線申請辦理,等待縣資助中心審核。
借款學生遠程提交續貸申請後,5個工作日內等待縣級資助中心進行審查確認,接收回執驗證簡訊(如超過5個工作日,或者至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受理證明信息,可以聯繫縣級資助中心諮詢)。學生到高校報到時,借款學生可以持合同回執驗證簡訊,或者紙質受理證明(自行登錄在線服務系統下載列印)進行回執確認。
2、續貸現場辦理
(1)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點擊「申請貸款」,完善貸款資料,提交本人續貸聲明。
(2)材料準備: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籤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無需加蓋公章)和辦理人身份證原件1份。
(3)現場辦理: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申請表》前往貸款辦理現場。經審核同意後由縣級資助中心經辦人指導到場一方(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寫板籤訂電子合同並分別籤署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需在代籤處註明代籤人。列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證明》(附有「校驗碼」)交給學生。
(二)新貸(以前年度未獲得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學生)
1、網上申請:登錄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https://sls.cdb.com.cn/),填寫貸款資料,並進行貸款申請後從系統內導出列印《申請表》(未進行預申請的學生在系統內導出《申請表》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
2、材料準備:
(1)已通過預申請的:借款學生本人籤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錄取通知書(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如在校生學生證遺失,可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2)沒辦理預申請的:借款學生本人籤字的《申請表》原件1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原件1份;錄取通知書(在校生為學生證)原件(如在校生學生證遺失,可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代替);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
3、現場辦理: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雙方攜申請材料共同到縣級學生資助中心辦理。經現場審核同意後,由經辦人指導借款學生和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寫板籤訂電子合同,並列印合同副本和《受理證明》(附有「校驗碼」)交給學生。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須在借款合同上簽字, 嚴禁由其他人代替借款學生或共同借款人籤訂借款合同。
所有借款學生(包括新貸和續貸學生)在現場辦理貸款時所籤電子合同為預籤貸款合同。預籤合同未經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最終審批同意,不能獲得貸款。
審批程序
1、高校審核錄入回執。學生入學報到時,將貸款《受理證明》(附有「校驗碼」)交給學校,緩繳學費。學校收集學生貸款《受理證明》後,對借款學生資格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後,於10月10日前進入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信息系統「回執錄入」模塊,按照學生《受理證明》填寫學生學費、住宿費和欠費金額,《受理證明》(附有「校驗碼」)等信息,生成合同電子回執。
2、縣級學生資助中心初審。高校生成合同電子回執後,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在系統中對申貸學生提供的申請材料再次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通知學生修改完善,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有權拒絕貸款。
3、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縣級學生資助中心初審完成後,將學生申請材料匯總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地上報的學生申請材料審核,退回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申請,將符合條件申請匯總材料報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
4、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終審。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對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報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申請予以退回,符合貸款條件的學生申請進入發放程序。
貸款發放
學生在籤訂電子合同後,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系統將自動為學生開立支付寶帳戶。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終審後,預計11月中旬通過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將貸款資金撥付到學生支付寶帳戶,支付寶按電子回執金額將應繳學費和住宿費劃撥至各高校帳戶。
附:2020年湖北省各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諮詢電話及地址
來源:湖北省教育廳、湖北省學生資助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