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1日,蚌山警方突襲昇平街上的一處門面房,從裡面帶出40餘名男女。這是咋回事?一切,都要從一次「蟋蟀大賽」說起……
42歲的張冰,家住蚌山區紅旗二路。45歲的李新,家住禹會區張公山新村。張冰、李新是朋友關係,兩人還有一個共同的愛好:鬥蛐蛐。
蛐蛐,蟋蟀的別稱。鬥蛐蛐,漢族民間搏戲之一,即用蚰蚰相鬥取樂的活動,是具有濃厚東方色彩的中國特有的文化娛樂生活。簡單的鬥法是在罐裡放土搗平,兩隻蛐蛐放在罐裡,用蛐蛐草引一下就鬥了。
鬥蛐蛐怎麼賺錢呢?張冰、李新動起了歪腦筋,他倆找到趙立,三人商量後,決定由張冰、李新出資,趙立把自己在昇平街上的一處門面房當作「比賽場地」,合夥辦一次「2014蟋蟀大賽」。
去年9月15日,所謂的「2014蟋蟀大賽」開始了,每天都有大量愛好鬥蛐蛐的人,雲集「賽場」,讓各自的蛐蛐下場,與他人的「愛將」一較高下。即使自己沒有蛐蛐,也可以來參賽,看好哪只押哪只,只要看好的蛐蛐獲勝,也能贏錢。
在這名為「蟋蟀大賽」,實為聚眾賭博的賭局中,張冰等3人是如何獲利的呢?每一位來參賽的人,入場前,都需要把現金兌換成「積分卡」,100元兌換一分。鬥蛐蛐時,參賭雙方用積分卡下注。
比如,一場鬥蛐蛐的輸贏賭注是1萬元,雙方參賭者押注時,只要都能拿出100分的積分卡,即可開戰。分出勝負後,贏家贏取的積分卡,卻不是100分,而是95分。少掉的5分,以「抽頭」的形式,落入了張冰等3人的口袋。按照兌換比例,這5分,價值500元,是賭局中贏家所贏賭注的5%。
「在10月21日被搗毀前,這個賭窩已經經營了27天,張冰等3人從中獲利約39000元。」蚌山公安分局責任區刑偵一隊隊長黃俊偉介紹說,去年10月初,警方獲得線索,經過縝密偵查,發現賭窩內參賭人員多、為賭局服務人員分工明確,具有較強的反偵查意識。
去年10月21日15時許,蚌山警方調集警力,搗毀這一賭窩,當場抓獲涉賭人員40餘名,收繳賭資8萬餘元、積分卡、電子秤、蛐蛐鬥盆等涉案財物。
經審訊,警方查明,張冰等3人在以「鬥蛐蛐」形式開設賭場後,招聘了王風等5人為賭場工作人員,分別負責抽頭、蛐蛐稱重(註:互鬥的蛐蛐必須重量相等,下場開鬥前必須有專人負責稱重量)、兌換積分卡、兌換現金,管帳收錢等,為參賭人員提供服務。
目前,張冰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王風等5名賭場工作人員取保候審,其餘參賭人員均受到行政處罰。 (文中人物除民警外均為化名)(蚌埠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