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愛如水,溫柔恬靜,我們常說母親的愛是世間最溫暖的愛。但近期,神木法院執行四庭法官受理的一起案件中,卻遇到一位連每月300元錢都吝嗇付出的母親。
據了解,王某與劉某於2009年登記結婚,2010年生下一女,生活原本是幸福美滿的,但劉某與王某經常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夫妻二人長期分居,形同陌路。2013年,劉某以夫妻感情破裂為由,向神木法院提起訴訟,經法院調解二人達成離婚協議,女兒由父親王某撫養,劉某承擔女兒撫養費每月300元直至女兒成年為止。然而,劉某在按時支付半年的撫養費之後便不再支付,王某在向劉某多次催要撫養費無果後,只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神木法院在立案執行後,經查詢被執行人名下無可供執行財產,被執行人劉某更是去向不明,執行法官將劉某納入失信人名單、限制其高消費,案件因無可供執行財產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本以為案件進入僵局,但2019年12月早晨的一個電話讓案件發生了轉機,原來劉某乘車外出時被榆林交警扣押,在將劉某帶回神木法院之後,劉某態度惡劣,拒不履行。執行法官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不斷從親情和法理兩方面做其思想工作。最終,在執行法官長達3個多小時的勸說下,劉某終於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願意承擔起母親的撫養責任,主動履行法定義務,並當場支付欠下的撫養費,承諾以後會按時向女兒支付撫養費,在執行法官的撮合下,申請人王某將女兒帶到法院讓劉某與女兒相見,雙方關係得到進一步緩解,案件順利執結。
金錢有價,親情無價,無論何時,父母永遠是孩子彷徨無依時最想棲息的家園,當父母因種種原因選擇拆散家園時,子女更加需要父母的關愛與呵護。
作者:馬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