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令」字的由來)
「令」與「命」最早為一字,後分化為兩字
「令」字最早出現在甲骨文中,如一個人跪坐屋中,作發號施令或聽從號令之狀。在甲骨文中,從「亼」(「亼」古同「集」),從「卩」(像側視跪坐的人形,本義是坐勢的人。《說文解字》釋為「端信,符節」之意,因此,也可解釋為集眾人而發號施令。「令」的本義為「發號命令」。「令」與「命」最早為一字,後加「口」作命,分化為兩字。
許慎《說文解字》:「令,發號也,從亼、卩。」小篆中較為整齊化,隸變後楷書寫作令。其意義一直保持著發號施令的意思,如《詩經·齊風·東方未明》:「倒之顛之,自公令之。」如《論語》:「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由於發號施令多是上級對下級發出的指示,故又引申為古代政府部門或機構的官名。如:令尹、中書令、尚書令、大司農令、郎中令、令史、縣令等。
另有傳說,老子出關時,關令尹喜請其寫下自己的思想,即流傳千年的《道德經》(又稱《老子》),並成為道家經典。後來又引申有美善之意,如《論語》:「巧言令色,鮮矣仁。」再後來就用「令」作為尊稱,一般多用於尊稱對方的親人稱謂。如尊稱對方的母親為「令堂」或「令慈」;尊稱對方的父親為「令尊」或「令嚴」;尊稱對方的女兒為「令愛」或「令媛」;尊稱對方的兒子為「令郎」或「令嗣」;尊稱對方的妻子為「令閫」。除此,對於「令」字還有一些詞性上的分化。
總之,「令」字是由發號施令逐步演進而來的。
劉國信
(原標題:「令」字的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