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汽車的普及程度幾乎等同於電瓶車,無論去哪個小地方,汽車無處不在,自然駕駛者的技術也參差不齊,即使我們自身的車技可以保證行車的安全,但是在開車過程中也難免會因為他人而發生車禍,買車險是很有必要的。通常對於我們大多普通家庭來說 ,除了必買的交強險外,再買入車壎險、不計免賠險和第三方責任險這3個商業險,是足夠在發生意外時進行理賠,那麼買了交強、車損、不計免賠和三責險,出了車禍,到底該怎麼理賠呢?
首先就是交強險的變化,從保費上來說基本維持不變,家用車型還是950+車船稅,車船稅根據排量的不同,有所不同,1.6到2.0升的費用為360~540元。交強險費用基本不變,但是它的總責任限額有原來的1.2元,提高到了20萬元。具體改變的內容是,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原來的11萬元提高到了現在的18萬,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原來的一萬提高到了現在的1.8萬,而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在2000元不變。也就是說,在交強險費用不變的情況下,它的保額大幅度增加了,這對我們消費者來說是件好事。
車輛商業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車上人員責任險、車輛損失險、車身劃痕損失險、自燃損失險、不計免賠險等。
三責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的第三者所遭受的損失依法應當承擔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法定保險。第三者指除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外的,因保險車輛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下的人員或財產遭受損害的在車下的受害人。通俗講第三者就是排除四種人:即保險人、被保險人、本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
也就是說車主的車輛在事故中哪怕是撞報廢了保險公司也不會賠付一分錢,因為你沒有購買車損險。如果在事故當中造成車輛上人員的傷亡,保險公司同樣是不會賠付任何費用的。如果你想讓保險公司賠你的車和車上人員,那麼你只能是在購買了車損險和車上人員險或者駕乘險的前提下。
不計免賠險。一個車險的附加險總要跟隨主險一起買,主要作用就是把汽車險中保險公司免賠部分轉移到保險公司,由保險公司進行全額賠付,所以說這個險種也是非常重要的,大家在買保險的時候一定要記得買成這樣的一個保險。
發動機由於進水損壞,也是不屬於您購買車險的理賠範疇之內。這裡要提醒車主,我們知道有涉水險,但不是說購買了涉水險,發動機進水損壞就一定會賠的,保險公司的涉水險是理賠沒有二次發動過的因為進水而損壞的發動機。如果車輛已經在積水環境中熄火,再次發動導致發動機損壞,涉水險也不賠。我建議再買,第三者責任險時,不要購買那麼高的額度,要另買一種百萬不計免賠險,採用這樣的合理搭配,才能達到自己理想的效果,這是一種既經濟又實惠的選擇。
我建議再買,第三者責任險時,不要購買那麼高的額度,要另買一種百萬不記免賠險,採用這樣的合理搭配,才能達到自己理想的效果,這是一種既經濟又實惠的選擇。
像30萬以下的車型每年只需要購買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就可以啦,保險的價格哪家公司都差不多,購買的時候看哪個口碑好選擇哪家就行,以防理賠的時候產生過多的口舌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