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
胡某和李某某是髮小,他們的家鄉在一個偏僻的小山村,縣河蜿蜒著從村邊流過。村民們靠山吃山、靠水吃水。這兒的孩子們從小就練就了一身好水性,摸魚捉蝦,個個在行。
李某某是單親家庭,他的媽媽在他很小的時候就因病去世了,全靠父親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他家是村裡建檔立卡的貧困戶。李某某從小特別懂事,學習很用功,並於2016年考上了體育學院,2020年7月就大學畢業了。胡某的家境要比李某某好一些,他已經中專畢業了,即將就業。
圖丨作案工具
2020年初,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擋住了許多年輕人的求學、務工之路。胡某和李某某隻好賦閒在家,這兩個發小仿佛又回到了小時候一起結伴玩耍的日子。
2020年3月的一天夜裡,胡某和李某某經微信聯繫,相約一起去玩小時候經常玩的「遊戲」,重溫兒時的歡樂。隨後,二人到村裡的小商店買了四盒「雷鳴炮」,又從家裡帶上漁網、手電等工具,到村邊的縣河去炸魚。隨著「砰砰」的一聲聲巨響,一條條野生魚接二連三地翻出了水面。胡某和李某某不禁欣喜若狂,他倆一個打手電,一個用漁網撈魚,盤算著回家去美美吃一頓油炸魚。
很快,「雷鳴炮」的巨響聲引來了派出所的公安民警,胡某和李某某被當場抓獲。公安民警從他倆隨身攜帶的塑膠袋裡,共查獲了24條大小不等的野生魚。
圖丨查獲的野生魚
公安民警告知胡某和李某某,二人因在禁漁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已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胡某和李某某一聞此言,頓時被嚇哭了。尤其是李某某,一個勁地懇求公安民警:「警察叔叔,我今年7月份就要大學畢業了,要是拿不到畢業證,我可咋找工作?還有我爸身體不好,千萬別讓他知道。」
聽證現場
檢察官:「炸魚對於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都有很大的危害性,表面上看是撈了24條魚,但是對水生生物環境的破壞更為嚴重。凡是在禁漁期、禁漁區,使用毒魚、電魚、炸魚等禁用方法和絕戶網等禁用工具的,依法都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當然,兩名犯罪嫌疑人歸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並自願認罪認罰,本案犯罪情節相對較輕,綜合考慮全案,我們檢察機關考慮對李某某、胡某作不起訴處理。今天通過公開聽證來聽聽大家的意見。」
胡某:「我今年24歲,中專畢業,現在一家KTV找到了工作。我去炸魚是因為自己法律意識淡薄,從小這麼玩過,也沒去想問題的嚴重性,希望檢察機關能從輕處理,我今後一定學法守法,再不去做違法的事情了。」
李某某:「我今年7月份大學畢業後,和一家體育文化公司籤了協議,準備去當體能教練。我去炸魚就是為了和發小一起玩,但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竟然會犯罪。我剛剛找到工作,我爸也很高興我能自食其力了,希望檢察機關能對我從寬處理,給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檢察官:「近些年,為切實保護安康的生態環境,安康市不停在宣傳禁止毒魚電魚炸魚,對涉魚犯罪依法嚴厲打擊。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你們家鄉的山水那麼美,需要年輕人身體力行地去保護,而不是破壞,才能河水常清、年年有魚。」
胡某和李某某聽後連連點頭。
檢察官:「現在請當事人暫時迴避,由聽證員討論後發表意見。」
聽證員一:「胡某和李某某的犯罪情節輕微,主觀惡性小,主要是保護生態環境的法治意識不強,對年輕人還是要以教育感化為主,建議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
聽證員二:「這兩個年輕人犯罪主要是因為疫情期間在家呆著,遊手好閒,加上法治意識淡薄,他們將來還要在社會上求職就業,從輕處理也能達到教育他們的目的,可以對他們不起訴。」
聽證員三:「胡某和李某某從小到大都沒有犯過啥事,這幾年一直在外面上學,回到村裡表現也都良好。他們這次犯罪,說明村上對年輕人的環保法律宣傳還要進一步加強,可以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機會,我同意不起訴。」
律師:「胡某和李某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名成立,但是具有坦白、認罪認罰等從輕從寬情節。對於年輕人輕微犯罪,懲罰不是目的,少捕慎訴、教育挽救、促使其回歸社會,才能釋放最大司法善意。我建議對胡某和李某某不起訴。」
聽證結果
聽證員一致同意檢察機關對胡某和李某某非法捕撈水產品一案作不起訴處理。檢察官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後,宣布將在聽證會後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聽證會後第二天,檢察官對胡某和李某某非法捕撈水產品一案公開宣告了不起訴決定,並向其縣農業農村局發出《檢察意見書》,建議該局對胡某和李某某予以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