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中關於林黛玉家的遺產去向一直眾說紛紜,大家普遍比較信服的就是賈璉昧下這筆遺產,與王熙鳳共同分贓一說。清人塗瀛也是這麼認為,還專門在《紅樓夢論贊》中擺證據講道理,以示賈璉夫婦竊取林家遺產的事實。
或問:「林黛玉數百萬家資盡歸賈氏,有明徵與?」曰:「有。當賈璉發急之時,自恨何處再發二三百萬的銀子財,一『再』字知之。夫再者,二之名也。不有一也,而何以再耶?」——塗瀛
此論一出,便成為林家遺產去向的共識,近百年來,信服此證的紅學愛好者不少,但卻忽略了最重要的一點,那就是賈璉當時發此怨言時的情境。我們回到書中第七十二回,來看看賈璉在什麼情況下說出的「發二三百萬的財」。
賈璉道:「昨兒周太監來,張口一千兩。我略慢了些,他就不自在起來。將來得罪人之處不少。這會子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就好了。」——第七十二回
各位看官注意,當時是宮中太監前來索要銀子,賈璉感嘆外祟過多,故發此言。那麼打發這些太監的銀子是從哪兒出呢?可以肯定是,以王熙鳳、賈璉兩人的貪財秉性,他們絕不可能掏自己的腰包來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因此給周太監的一千兩一定是賈府官中出的,眼下家中生計緊張,賈璉感嘆「再發個三二百萬的財」是針對官中,而不是他自己!
僅此一項,就可以證明林黛玉家的遺產並非被賈璉夫婦貪汙,而且就算退一萬步,王熙鳳和賈璉也不敢偷偷昧下林黛玉家的家產,因為此舉風險太大,一方面林黛玉本人有眼有口,見到賈母倘或將家產之事說出,王熙鳳這個管家就沒法幹了,而且賈母也並非是個糊塗人,之所以肯讓王熙鳳當榮府管家,就是因為王熙鳳的一舉一動她都能有效監察,王熙鳳剋扣月錢放高利貸,以及讓鴛鴦偷拿幾箱金器出去賣錢,這些賈母都知道,她老人家只是選擇睜一隻眼,比一隻眼而已。
所以以王熙鳳的精明,她斷斷不會行此愚蠢之舉!
那麼林黛玉家的遺產到底去了哪裡呢?書中多處細節證明這筆錢寄存在賈母手中。先說第二十五回「魘魔法叔嫂逢五鬼」中,王熙鳳調笑林黛玉的一番話證明了林黛玉家產的存在。
鳳姐兒指著寶玉笑道:「你瞧,人物兒、門第配不上,還是根基配不上?模樣兒配不上?還是家私配不上?哪一點玷辱了誰呢?」林黛玉便起身要走。——第二十五回
王熙鳳話中一句「家私配不上」等於從側面告訴我們,林黛玉家的資產還是頗豐的,甚至跟賈府不相上下,之前我們在分析清朝繼承制度的時候,也曾經提到過,林家林如海去世後屬於絕戶的狀態,在此條件下,林黛玉絕對具有繼承權,因此林黛玉回來賈府必定帶來了家中資產,此處不再贅述。
而為何說林黛玉的資產有可能在賈母處,主要基於書中幾處細節。先看《紅樓夢》第二十六回,佳蕙去給林黛玉送茶葉,正好趕上老太太給林黛玉送月錢,於是順手給佳蕙抓了兩把。
佳蕙聽了,跑進來就坐在床上,笑道:「我好造化!才剛在院子裡洗東西,寶玉叫往林姑娘那裡送茶葉,花大姐姐交給我送去。可巧老太太那裡給林姑娘送錢來,正分給他們的丫頭們呢。見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兩把給我。」——第二十六回
從此處我們可以看出,林黛玉的月錢發放流程跟其他姐妹不同,其他姐妹都是王熙鳳這個管家直接給的,可林黛玉卻是賈母親自發放,這其中意味引人深思。
紅學研究專家陳大康曾在《林黛玉的家產之謎》中曾詳細論述了這一點,他認為:「賈母那兒有一筆專門的錢財,林黛玉的『一應日費供給』都從其中開支,似乎有專款專用的意味!」
到了第五十五回,王熙鳳對寶黛成親的費用估算再一次驗證了這一點:
鳳姐兒笑道:「我也慮到這裡,到也夠了: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的錢,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第五十五回
雖然此時賈寶玉和林黛玉的婚事還並未言明,但府中上下人等皆心照不宣,因此王熙鳳才敢在心中暗暗籌劃,王熙鳳的一句「老太太自有梯己拿出來」可謂信息量巨大。王熙鳳何等聰明,既然她敢計劃,就表明她認定賈母一定會掏錢,到時候賈府官中不用費錢,為何?因為林家的遺產全在賈母處放著,用這筆錢替林黛玉做婚事,自然是理所應當!
當然,也有紅學研究者認為,林黛玉的資產被放在賈母處,但是卻被一分為二,一部分用來給林黛玉發放日常月錢和嫁妝,另一部分在籌建大觀園時被用掉了,畢竟林黛玉加入賈府,那筆資產便成為賈府的資產,修建大觀園只是提前使用而已。但這種推斷主觀意願過重,有想當然的嫌疑,故此處不多闡述。各位讀者對林家的資產去向有自己見解,也歡迎評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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