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由生態環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國範圍內聯合組織開展的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活動正在進行中,今天生態環境部公布行動開展以來發現、查處的6個典型案件。
這6起案件是,天津市武清區劉某某非法收集處置廢鉛蓄電池涉嫌汙染環境犯罪案、江蘇省蘇州市胡某某等人跨省非法傾倒填埋酸洗汙泥汙染環境罪案、浙江溫州羅某等人通過滲坑方式傾倒危險廢物涉嫌汙染環境罪案、浙江溫州陳某、韓某非法處置危險廢物涉嫌汙染環境罪案、廣西河池朱某某違法傾倒危險廢物涉嫌汙染環境罪案、重慶市丁某某等非法傾倒危險廢物涉嫌環境汙染犯罪案。
為遏制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危險廢物案件頻發態勢,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7月至11月,生態環境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在全國範圍內聯合組織開展嚴厲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活動。
生態環境部指出,這些典型案例,相關政府部門及時通報線索,有力控制汙染擴散;公安機關靠前介入,及時固定證據、控制嫌疑人;檢察機關參與會商,指導調查,保證辦案程序和證據符合刑事案件訴訟標準;生態環境部門科學研判,周密篩查,有效追溯傾倒廢物來源;環境執法人員高度警惕,認真負責,於細微處發現問題線索,精準適用法律,規範取證記錄,保障程序合法;實施舉報獎勵,及時回應群眾關切,鞏固打擊危險廢物環境違法犯罪的群眾基礎。(來源:法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