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幹22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職位、人數詳見《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2020年12月公開招聘專幹職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一)資格條件:
1.對黨忠誠,組織紀律性強,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18周歲以上;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條件的工作能力;
4.無紋身,無色弱色盲。
(二)有下列情況者,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
4.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5.不符合崗位任職迴避要求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5日,報名時間截至12月15日17:00。
2.報名資料
①《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公開招聘專幹報名表》原件(表內要貼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2020年12月公開招聘專幹考試報名信息表》(附件3);
③《深圳市光明區機關事業單位專幹基本素質測試A類合格證》、《深圳市光明區機關事業單位專幹基本素質測試B類合格證》(已取得的提供);
④本人身份證複印件(正反面複印,驗原件交複印件);
⑤學歷學位證書複印件(驗原件交複印件);
⑥學歷電子備案註冊表(學信網下載);
⑦計劃生育承諾書(附件4);
⑧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附件5);
⑨任職迴避承諾書(附件6)。
⑩本人健康綠碼或核酸檢測報告。
3.報名方式
本次招聘採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因本次招聘通過郵箱或電話方式通知,附件2需填寫本人郵箱及電話號碼。
請將填寫好的電子版和掃描件一併打包發送至liuyx@ga.sz.gov.cn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統一為「姓名+身份證號後六位數」;報名資料請在報名規定時間內發送至指定郵箱。報名時間截止後所投遞的簡歷和資料均不受理。
報名聯繫電話: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賴小姐:0755-84457445。
溫馨提示:諮詢時間為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二)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
2.報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年齡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2020年12月9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資質或工作經歷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只是但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
3.以國(境)外學歷、學位人員身份報考的,須於2020年12月9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並在資格初審、覆審階段出具國家教育部所屬的相關機構的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和入職前的資格覆審。報考人員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須真實,不可弄虛作假,在任一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四、考試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於12月17日前通過郵箱或電話方式通知;資格初審不通過的,不予通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已取得《深圳市光明區機關事業單位專幹基本素質測試A類合格證》《深圳市光明區機關事業單位專幹基本素質測試B類合格證》的人員直接進入面試環節。
(二)未取得《深圳市光明區機關事業單位專幹基本素質測試A類合格證》的人員先進行筆試,筆試合格線為60分,筆試合格人員根據成績從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面試對象達不到該招錄崗位面試名額(招錄人數3倍)的,按實際通過筆試合格線的人員確定面試對象。
(三)面試成績為最終成績,統一合格線為75分。
五、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合格線以上分數高低排序,按錄取人數的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體檢通知期限內自行前往指定的光明區區級公立醫院參加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體檢報告在資格覆審時一併提交。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六、資格覆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我大隊對其進行資格覆審,並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不按時提交資格覆審資料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及聘用
經考試、體檢、資格覆審及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光明區政府在線網站(http://www.szgm.gov.cn/)公示5個工作日。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有投訴經查不屬實或屬實但不影響聘用的,且不違反聘用和任職迴避有關規定的,確定為聘用的人選。
八、辦理入職
確定為聘用的人選,由第三方人力資源機構籤訂勞動合同,並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九、用工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用工形式均為勞務派遣用工,薪酬待遇及晉升按照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 ,投訴舉報電話:0755-84457454;
(二)光明區紀委監委機關,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1630;
(三)光明區人力資源局,投訴舉報電話:0755-88215747。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數。
(二)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針對本次考試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方無關。
(三)本次招聘各環節以郵箱或電話方式通知,因提供錯誤聯繫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繫造成的後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資格審查未通過、考試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四)在考察、體檢、公示環節,如考生出現考察、體檢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響聘用情形的,相應崗位不予遞補。
(五)擬聘人選無正當理由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用人單位批准,30天內(從公示結束之日起算)未辦理相關報到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參加考試前,應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碼及14天個人軌跡查詢結果證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資格。
(七)本公告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負責解釋。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
2020年12月9日
附件:
附件1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2020年12月公開招聘專幹職位表.xlsx
附件2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2020年12月公開招聘專幹報名表.doc
附件3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2020年12月公開招聘專幹考試報名人員信息表.xlsx
附件4 計劃生育情況個人承諾書.docx
附件5 無違法犯罪記錄個人承諾書.docx
附件6 任職迴避承諾書.doc
原標題: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光明大隊2020年12月招聘一般類崗位專幹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8336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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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