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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海網6月10日訊 據福州日報教育新時空報導 6月8日,福州市鼓樓區公布了2020年小學、初中招生辦法。具體有哪些要點?一起來看!
鼓樓幼升小招生
一、小學預報名6月16日起
6月16日至30日:
鼓樓區所有適齡兒童(需照顧的軍人子女除外)通過小學招生預報名系統參加預報名。意向就讀民辦小學的適齡兒童網絡填報民辦小學志願。
小學招生預報名辦法:
符合入學條件、要求在鼓樓區公辦或民辦小學(含一貫制學校小學部,下同)就讀的適齡兒童,均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下同)在規定時間登錄「福州市小學招生預報名系統」登記入學信息,完成預報名。
公民辦小學和教育行政部門對預報名成功的適齡兒童進行入學憑證核查後,確認適齡兒童報名資格。確認具備報名資格的隨遷子女、要求在民辦小學就讀的適齡兒童另需通過「福州市小學招生預報名系統」,進行網絡填報志願,以便開展搖號派位工作。
目前,福州小學預報名具體流程尚未公布,小編會即時跟進,請密切關注我們。
二、招生對象
鼓樓區招生對象為轄區內戶籍和符合政策要求非轄區內戶籍的年滿六周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學)適齡兒童。
三、民辦小學招生辦法
民辦小學與公辦小學實行同步招生。
民辦小學報名、填報志願納入「福州市小學招生預報名系統」統一組織實施。
(一)招生範圍
由市級審批或同意的民辦小學,面向五城區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持有五城區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的隨遷子女及父(母)持有五城區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的隨遷子女招生;沒有寄宿條件或未經市級同意的縣區屬民辦小學,面向轄區內戶籍適齡兒童、父(母)持有轄區內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的隨遷子女及父(母)持有轄區內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的隨遷子女招生。
(二)錄取辦法
民辦小學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除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教育優待照顧對象可單列錄取外,全部實行搖號隨機錄取。未被民辦小學錄取的學生,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按當地相關政策安排入學,其中符合鼓樓區公辦校就讀條件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公辦校的招生。
(三)民辦小學招生日程安排
1.報名和招生時間按日程安排表進行。
2.適齡兒童到意向就讀的民辦學校核查入學憑證,攜帶居民戶口簿、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等材料。
四、公辦小學招生安排
(一)預報名與入學憑證核查
1.報名和招生時間按日程安排表進行。
2.鼓樓區預報名成功的學生入學憑證核查,現場審核原件並留複印件備查,不得扣押家長的房產證、戶口簿等原件。分四類情況:
片內生到劃片學校核查,應攜帶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
不符合片內生條件的本地生到報名點初查,並憑學校初查結果到區教育局進行入學憑證複查,應隨帶居民戶口簿等有關材料;
隨遷子女到報名點核查,應攜帶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父母雙方鼓樓區內居住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可根據實際另行提供鼓樓區內營業執照及納稅證明、父母市區社保繳費證明等材料;
其他政策照顧對象到意願學校進行初查,並憑學校初查結果到區教育局進行入學憑證複查,應攜帶適齡兒童身份證件、監護人身份證件和居住證明、政策照顧憑證(相關部門的認定材料)。
(二)報名與註冊
1.鼓樓區小學接受未預報名的片內生、不符合片內生條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顧對象(時間安排詳見小招日程安排表)。
分三類情況:
未預報名的片內生向劃片學校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未及時預報名的原因並進行補報名,學校核實後予以接收。應攜帶居民戶口簿、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
經區教育局入學憑證複查的不符合片內生條件的本地生及其他政策照顧對象到區教育局申請統籌安排就讀學校後到相應小學報名,應攜帶經核查的入學憑證材料;
未預報名的不符合片內生條件的本地生、其他政策照顧對象(不含隨遷子女)到區教育局進行入學憑證核查並統籌安排就讀小學後到相應小學報名,應攜帶戶口簿及相應材料。
2.區公辦小學公示招生結果,新生發榜(不含隨遷子女)。
3.鼓樓區所有學生按照學校要求的時間到校註冊。
(三)隨遷子女填報志願與錄取
鼓樓區隨遷子女填報志願與錄取時間按日程安排表進行。
鼓樓2020年小學招生日程安排
五、小學畢業考時間
6月19號小學畢業考試
六、其他
片內生入學辦法
(一)片內生的界定。
(1)父(母)及適齡子女戶籍同在招生片內,父(母)持有同一地點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本辦法所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不動產證書如無特指皆為100%產權的住宅用房)並作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在招生時持有福州市人才共有產權住房和福州市共有產權住房(保障類)視同個人擁有產權。
(2)父母雙方五城區內無房,父(母)及適齡兒童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祖父母輩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作為日常生活居住地,且戶籍在同一地點的(如祖父母輩戶籍不在同一地點應提供直系親屬關係證明)。
(3)祖輩和父輩共有房產(除祖輩、父母外,房屋所有權證上沒有其他人,父母房產份額在50%及以上),適齡兒童及父母一方戶口在房產所在地,並作為日常居住地的。
(二)公辦小學應保證片內生入學。
片內生的具體認定、審核由招生學校負責,有爭議的由鼓樓區教育局裁決。戶籍在片內但不符合片內生條件的,屬掛戶生,由鼓樓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特殊群體入學辦法
1.軍人子女
按《福建省貫徹的實施辦法》(政聯〔2013〕1號)及其補充通知(閩政聯〔2017〕1號)精神予以照顧安排,軍人子女照顧對象申請就讀鼓樓區屬學校的,由鼓樓區人武部負責審核;申請就讀省、市屬學校的,分別報送省軍區、警備區政治部門審核,同級教育行政部門覆核後安排就學。需提供的材料:軍人所在部隊團級政治部的函件(需人武部蓋章確認);軍人身份證明原件及複印件;軍人的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戶口簿等關係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
2.高層次人才子女
按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社廳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15〕34號)、《福州市引進高層次優秀人才辦法》(榕政綜〔2014〕303號)精神予以照顧安排。需提供的材料:省、市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引進高層次人才證》或高層次人才入選文件(以上有效證書或入選文件的複印件需加蓋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確認章);引進人才與子女的戶口簿(如子女與父母不在同一本戶口簿,則需分別提供戶口簿及出生證、結婚證等能夠證明相互關係的證明材料)。市人才公寓集體戶人才隨遷子女按就近入學原則予以安排。
3.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入學
按公安部、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及省教育廳有關要求辦理。
4.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按《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隊伍職業保障機制的建議》(榕政辦〔2018〕279號)及《福建省應急管理廳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應急〔2019〕51號)精神予以照顧安排。
5.在我區投資經商的港澳同胞子女、華僑子女、外籍子女及優秀回國人員子女等屬國家、省、市特殊照顧對象的,按國家、省、市有關政策規定予以照顧安排。
6.臺商子女
可以到區域內相對就近的定點小學就讀,也可以在居住地片區內小學就近入學。臺商子女是指臺灣同胞投資者子女及臺資企業的臺籍工作人員子女。臺商子女由監護人向市臺辦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入學所需材料,經市臺辦審核後,由市臺辦於7月1日前統一造冊報送市教育局辦理入學手續。臺商子女申請入學所需材料:適齡兒童父(母)的臺胞證和臺灣戶籍證;營業執照(股東協議書)或聘書;能證明適齡兒童年齡和父(母)子(女)關係的證件。
鼓樓轄區接收臺商子女的定點學校:
福州實驗小學、福州教育學院一附小、鼓樓第一中心小學;
7.長期寄養在親屬家中且戶籍關係同在片區內的孤兒、烈士子女、見義勇為人員子女,可經區教育局審批後就近安排入學。
8.住宅被徵收人適齡子女
可依住宅徵收部門的住宅徵收安置協議、戶口簿等相關證明材料,按以下辦法安排入學:
(1)原地安置且住宅被徵收前符合片內生條件的,可在原居住地片內小學入學,也可由戶籍所在地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異地安置且已把安置地作為日常居住地但戶口未遷移的,可由安置地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3)貨幣補償安置且尚未購房的,可由戶籍所在地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以貨幣化安置補償款購買商品房後,自《房屋徵收貨幣補償安置協議》籤訂之日起3年內,被徵收人子女仍可在原被徵收住宅劃片區內小學入學。
9.臺灣、香港、澳門及外籍適齡兒童和華僑子女需要在暫住地附近小學就讀的,可向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父(母)片內有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的臺胞適齡兒童,學校可比照片內生規定(戶籍要求除外)安排入學。
10.符合下列情況之一,因故在暫住的非戶籍所在地的鼓樓區申請就學,經區教育局審批後統籌安排入學:
(1)父母雙方從事地質勘探等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學生;
(2)父母雙方因工作調動不在學生戶籍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生活的學生;
(3)父母離異,撫養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或喪失監護能力,確需由其親屬撫養監護的學生。
11.隨遷子女入學辦法
隨遷子女指隨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來榕居住的非福州市戶籍(港、澳、臺、外籍等除外)人員的適齡子女。
鼓樓區隨遷子女入讀公辦小學統一實行電腦派位招生,要保證本轄區內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安排入學。在本市獲得省優秀農民工以上榮譽稱號、市級勞模以上榮譽稱號、市十佳農民工稱號及見義勇為人員的隨遷子女,可直接向鼓樓區教育局提出申請,按相對就近入學原則先予安排。
(1)入學條件:
隨遷子女就讀公辦小學需具備原籍戶口簿和父母身份證、父母雙方轄區內有效期內的居住證(下同)或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或不動產登記證明)。如果隨遷子女父母持有居住證但為2020年3月1日後(含3月1日)變更居住地到鼓樓轄區內的,不符合電腦派位條件,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2)五城區優先派位條件:
在隨遷子女具備公辦小學就讀條件的前提下,對第一志願學生設置以下派位優先等級:
最優先:父(母)持有志願學校服務範圍內房產100%產權(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不動產登記證明);父(母)租住鼓樓轄區內公租房且持有租賃憑證;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志願學校服務範圍內房產且父(母)持有50%(含)以上份額。
次優先:父(母)2月28日前在居住地鼓樓區持有營業執照並具備年納稅證明(國稅、地稅電子發票);父(母)一方具有鼓樓區戶口且另一方居住證在鼓樓區;父母雙方具有鼓樓區戶口。
第三優先:父母一方在市區持續繳納社保6個月(截止當年6月30日)以上。
(3)錄取辦法:
隨遷子女志願人數未超過學校學位餘額數時,學校應當全部予以錄取;志願人數超過學位餘額時,由區教育局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確定學校的錄取對象,學校不得擅自接收未經過電腦派位錄取的隨遷子女入學。參加電腦派位未被錄取以及符合條件因故未參加電腦派位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生源不足的公辦學校就讀或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安排到民辦學校就讀。
(4)對於暫不符合我區公辦學校接收條件的隨遷子女,教育局和學校要做好政策解釋。
12.除上述外,國家、省、市其他有關政策規定予以照顧的入學對象,按相應政策和規定安排入學。
鼓樓小升初招生
一、3所「搖號錄取」的公辦校
1.格致保福校區、延安國光校區(暫名)招生
2020年格致保福校區、延安國光校區(暫名)分別向銅盤中學、二十二中(格致中學西洪小區)對口小學畢業生招生(招生計劃以市教育局公布為準)。採取學生填報志願,隨機搖號確定錄取對象辦法。如填報志願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則全部錄取;如填報志願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則由搖號確定錄取對象。搖號錄取的學生不允許退檔。
延安中學教育集團國光校區(暫名),志願代碼:01064。
福州格致中學保福校區,志願代碼:01050。
2.福州學校(暫名)招生
2020年福州學校(暫名)面向五城區招生(招生計劃以市教育局公布為準)。
以下兩類畢業生可以報名:
五城區小學畢業班學生;
符合回五城區升學政策的回原籍學生。
福州學校(暫名)招生採取學生填報志願,隨機搖號確定錄取對象辦法。如填報志願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則全部錄取;如填報志願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則由搖號確定錄取對象。搖號錄取的學生不允許退檔。
福州學校(暫名)志願代碼:03001。
二、初招對象
鼓樓區初中招生對象為鼓樓轄區小學的畢業班學生及要求回鼓樓區錄取的符合回鼓樓區升學條件的五城區外小學畢業班學生。
三、初招程序
(一)報名辦法
1.鼓樓轄區小學就讀的畢業班學生於6月15日-19日在就讀小學報名,報名時應向學校提交戶口簿、父母居住證等材料核驗,並留複印件存入檔案,學校統一組織報名登記。
2.要求回鼓樓轄區錄取的符合回鼓樓區升學條件的五城區外小學畢業班學生按本辦法公布的報名時間和要求報名登記。
3.初招報名、審核、錄取工作由區教育局負責。
(二)錄取批次
五城區初招錄取分批次進行,招生先後順序依次為:
福州外國語學校外語班、福州藝術學校民辦初中招生部分通過搖號招生的公辦學校搖號其他公辦中學招生。
不同批次志願可兼報。填報志願但未被錄取的學生可繼續參加初招後續批次的招生。已被錄取又要求退檔的畢業生原則上由學籍所在區教育局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錄取。初招錄取後按照每班總人數、學生男女比例等均衡原則,在「福州市初招管理系統」完成均衡編班。
鼓樓2020年初中招生日程安排
三、錄取辦法
(一)對口升學
鼓樓區初中招生工作實行中小學相對就近對口升學辦法,公辦小學畢業班學生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公辦初中升學。
在鼓樓區公辦小學就讀的隨遷子女、需繼續在城區片公辦初中就讀的留城生(戶籍在倉山、晉安兩區農村片及馬尾區,現在鼓樓區、臺江區及倉山、晉安兩區城區片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港、澳、臺籍學生;外籍學生)均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對口初中不具備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資格的,外籍學生由畢業小學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在經備案的具有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資格的學校。
申請升入鼓樓區公辦初中的隨遷子女、需繼續在城區片初中就讀的留城生等報名時另需填寫《福州市五城區初招照顧對象審批表》並提供相關憑證核驗,經學籍所在區教育局批准後安排升學。
(二)回原籍升學
1.以下四類鼓樓區戶籍但戶籍地與學籍地不一致的畢業班學生若要求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兩證」(居民戶口簿和住宅用途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比照小學招生辦法片內生界定,下同)統一的安排在片區小學對口的初中入學(回福州實小、井大小學招生片原籍錄取的學生安排福州十九中入學);「兩證」不統一的由戶籍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初中入學。
戶籍在鼓樓區,但在倉山、晉安兩區農村片小學或馬尾區小學就讀的;
戶籍在倉山、晉安兩區農村片或馬尾區,但在鼓樓轄區城區片小學就讀的;
戶籍在鼓樓區,但在民辦小學就讀的;
戶籍在鼓樓區,但在五城區以外小學就讀的。
戶籍在我區但在五城區以外小學就讀的小學畢業班學生,如申請回戶籍所在地升初中,應在就讀地參加畢業考試後,於7月15日(雙休日除外)之前持「兩證」和學生檔案到鼓樓區教育局報名;
2.允許符合福州金山中學、福州四中桔園洲中學、福州格致中學鼓山校區、福州江南水都中學、福州四十中金山分校、倉山區金港灣實驗學校、福州四十中鳳崗裡分校、福州三中晉安校區等八所新區中學對口小學片內生條件的五城區其他小學畢業班學生,回相應的新區中學升學。因福州金山中學、福州四中桔園洲中學、福州格致中學鼓山校區、福州江南水都中學生源爆滿,且其對口小學已配套完畢,自本文件印發之日起,因新購買上述學校對口小學片內房產(不含已籤訂房產交易合同並辦理網上備案但未取得產權證)而符合片內生條件的五城區其他小學畢業生,不再允許回相應的新區中學升學[「錄取辦法」第(二)—1點規定的情況除外]。
符合八所新區中學對口小學片內生條件的回原籍申請者應填寫《福州市五城區初招回新區初中申請表》,於6月16日-19日持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戶口簿等相關材料的原件、複印件到相應初中學校認定後,持相關材料到畢業小學所在區教育局審批。
(三)民辦小學畢業班學生升學
民辦小學畢業班學生由民辦小學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升學。如戶籍在五城區,需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按「錄取辦法」第(二)點規定安排升學。在五城區民辦小學就讀的隨遷子女,如父母雙方持有五城區居住證或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預告登記證、不動產登記證明),可申請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局或畢業小學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初中升學。
(四)政策照顧對象升學
1.鼓樓區臺商子女按初招對口方案安排升學,也可以申請升入本區內有開設臺生班的初中。我區開設臺生班的初中學校如下:
鼓樓區:福州屏東中學、福州延安中學;
臺商子女的身份確認,由監護人向市臺辦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升學所需材料,經市臺辦審核後,符合條件的由市臺辦統一造冊於7月1日之前報送市教育局辦理升學手續。申請升學所需材料:父母的臺胞證和臺灣戶籍證、營業執照(股東協議書)或聘書、能證明子女年齡和學歷的證件(如戶籍證、往來大陸通行證、成績單等)。
2.因住宅被徵收跨區異地安置需跨區升學的,經家長申請(附住宅徵收安置協議、戶口簿、居住證明材料),學籍所在區和安置地所在區教育局審批後,可由安置地所在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升學。
3.在我區投資的外商以及港、澳商子女要求在我區初中升學的予以妥善安排。
4.其他政策照顧對象按有關通知精神辦理升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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