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市民薄先生給掌上蘭州·蘭州晨報熱線96555打電話反映,稱他在搬家過程中丟失了部分貴重物品,懷疑是搬家公司員工在搬運過程中偷拿了,但搬家公司及搬運工拒不承認此事。據薄先生了解,該搬家公司是家「冒名」公司,目前報案調查無果,丟失物品也無法追回。
11月20日,記者就此事採訪了薄先生。薄先生介紹,他於今年8月22日聯繫了德邦(實為新尚德邦)搬家公司,從光華街9-31號的家裡將物品搬到了光華街156號電力修造廠西小區。在打包物品的過程中,薄先生將兩部手機、一個平板電腦及一幅名家字畫包裹在衣服內打包,並將打包袋裝進車廂。當天搬完家後,由於事情繁忙,薄先生並沒有將打包好的物品拆開整理。8月29日,薄先生進行整理時,發現包裹在衣服內的手機、平板電腦及字畫等物品不見了,一同不見的還有其它日用品。
東西裝在袋子裡,而且還包裹在衣服內,如何會丟失?薄先生懷疑是搬運工所為,於是去小區物業調取搬家當天的監控,但由於過了保存時間,監控已自動刪除。薄先生隨即又聯繫到搬家那天負責開車的司機,該司機表示出於職業操守,他們不會偷盜客戶物品。無奈之下,薄先生向敦煌路派出所報了警。派出所民警對事情經過進行了調查,司機向警方表示在搬家時沒有看見薄先生丟失的東西。
薄先生說:「我們打包東西的時候他們都在旁邊,怎麼又變成沒看見了?而且東西裝好車後,我和家人要求坐到車廂裡,但他們說違反交規不能坐在裡面,讓我們坐在駕駛室,但他們自己人卻可以坐在裡面。我懷疑是他們在卸車的時候進行了藏匿。」
「我後來從網上查到,『新尚德邦』是一家天津的註銷轉讓公司,我認為他們盜用了『新尚德邦』的名稱。而且在外面打的廣告旗號也不是『新尚德邦』,而是『德邦』搬家公司,公司地址也查不到。」薄先生說。
記者隨即聯繫到了當天搬家的司機魏師傅。對於薄先生的說辭,魏師傅給予了否定。「當時我們搬的都是大件,小件是他自己打包的。」魏師傅說:「他的那些東西我們沒有拿。而且他也報了警,我們也配合調查,去了派出所兩次,都沒有證據證明我們偷了東西。」
魏師傅對記者說,因為擔心違反交規,他們阻止薄先生坐在車廂內。由於駕駛室坐不下,他們也的確有一位搬運工坐在後車廂裡,但車廂的門是一直敞開著的,這也是公司的規定,他們不可能做手腳。
至於薄先生說的他們公司是「冒名公司」,魏師傅說,公司全稱是「新尚德邦」,對外的簡稱是「德邦」,而且公司也有確切的地址,在天水路。
文丨掌上蘭州·蘭州晨報記者 沙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