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報·新湖南客戶端4月7日訊(記者 虢燦)買來二手車不去交管部門上牌,而是翻出自家此前報廢車的車牌掛上,被民警查獲還稱「這是我自己的牌」,而駕駛人更是才考過科目一,並未獲得駕駛證。今天,長沙天心交警通報了這起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無證駕駛案,駕駛人面臨4500元罰款、15日以下拘留。民警提醒,使用原號牌需要交警部門註冊登記後重新申領,自己名下的車掛自己其他車輛的號牌同樣屬於違法行為。
湘AH95Q6,這個號牌的麵包車已經兩年多沒有年檢,而當民警調查卻發現,這個號牌是一臺越野車在使用。昨天下午2點半,長沙天心交警大隊九中隊接到分控中心指令,這臺墨綠色越野車出現在萬芙路附近。
九中隊民警張文輝迅速組織警力對萬芙路周邊進行排查,最終在萬芙路某小區將人車一併查獲,而駕駛人彭某稱「這是我自己的牌」。原來彭某名下的麵包車此前報廢,他留下了麵包車前後牌照。去年12月,他花了幾千元從朋友手中買了一臺二手的獵豹越野車,把舊牌照掛了上去,原以為他開車平時只在跳馬鎮周邊很安全,沒想當天剛開車來天心區就被民警查獲了。
民警調查發現,彭某並未取得駕照,正在考駕照的他,剛考過科目一。
張文輝介紹,彭某因為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面臨4500元罰款以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民警暫扣車輛,收繳號牌。
長沙交警:號牌使用一年以上的可以保留兩年
記者從長沙交警獲悉,湘A號牌機動車在號牌使用滿一年後,如果車輛在辦理過戶(含轉出)或者註銷後,號牌可以繼續為原車主保留兩年。車主只需要在窗口辦理新購機動車註冊登記業務時提出要使用原號就可以了,新購的新車、二手車都可以申請使用原號牌。但是使用原號牌不是簡單的將原來號牌掛在新買的車上,而是購買新車後在交警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業務時重新申請,原號牌在前車過戶或註銷時就已經收回。
[責編:胡元媛]
[來源:三湘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