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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診斷:頭外傷右側鼻骨骨折胸部軟組織損傷」這是擺在記者面前的一份東光縣醫院的診斷證明,傷者是東光縣連鎮鎮火爐王村村民王在立,醫院住院病例全身CT報告單影像顯示:...... 右側鼻骨骨質結構中斷,左側鼻骨似骨質結構不連續...... 是什麼原因造成村民王在立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呢?面對記者的採訪,知情村民慢慢的說明了一切情況.....
事情發生在2018年4月19日,火爐王村村民王在立和剛當選的村黨支部書記範如強反映村裡路燈有的不亮,這本來是很正常的反應問題,但是村黨支部書記範如強對王在利卻破口大罵,嫌他多管閒事,對其拳打腳踢,把頭部打破,鼻梁打骨折,在東光縣醫院住院多天,不僅對身體造成輕傷害,而且耽誤了農活,造成了經濟損失嚴重。後來在所謂的親戚勸說下,範如強為了保住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不得不給老實巴交的王在利八千元錢,威逼利誘,私了這起刑事案子。
在舉國上下掃黑除惡的今天,為什麼在河北省東光縣連鎮,還會出現如此惡霸勢力的村黨支部書記呢?隨著記者的不斷深入採訪,東光縣連鎮鎮火爐王村村黨支部書記範如強在村裡橫行霸道,長期欺壓百姓,賄選等等不和諧的問題一一展現在記者面前。
知情村民介紹:近幾年來,範如富仗勢欺人,一直佔用村五保戶範同君的房屋和地基,威脅原村幹部將村民韓書香的房屋宅基確權在他的名下,簡直是無法無天。2017年,範如富等人到處誣告原村幹部,連鎮鎮有關領導為了維穩,致使村裡沒有了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等村幹部,全村一盤散沙。範如富聽說2018年村裡又要進行選舉村幹部了,他便各家各戶亂竄,讓黨員和村民們去他家喝酒吃飯,要求每人必須選他一票。僅8月12、13、14、15日幾天,每天晚上他都要擺上一桌,邀請十幾個人大吃二喝,讓大家保證選他一票,全村90%以上的選民被他請了一遍,嚴重破壞了正常的民主選舉。範如強在全村選民選舉村幹部前,不但請人們喝酒吃飯,還給黨員韓增民、王九良、王萬倉、韓永治送現金進行賄賂。範如強怕當不上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在選舉前的頭天晚上又在東光城裡青松飯店繼續請黨員及部分村民吃飯,被宴請的有王萬裡、範如禹、王萬紅、王彥臣、王鳳才、王在立、王桂蘋、範如俊、門秀蘭、張花等人喝酒吃飯,並把範如禹稱為「四哥永遠是咱自個弟兄們的一面鏡子」,把嚴肅的村民委員會選舉當成了自家的事。
選舉當天範如強、範如富等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河北省有關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法律法規,違法建立選民花名冊,將選票手寫上編號,與花名冊編號相符,在全村選舉大會上揚言,必須按指定的人選填寫選票,誰填對了、誰填錯了我們都知道,誰填錯了別怪以後報復誰,並要求選民們在範如富親兄弟們的監督下當面填票,不得秘密填票,監票、唱票都由他們親自操縱。在他們的淫威下,村民們不得不違心填寫了選票,範如強如願當上了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範如富當上了村委會副主任。
如此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河北省有關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事件就發生在連鎮鎮政財政所、包村幹部石樹雨和其農機站張東海鎮政府幹部的眼皮子底下,面對違法建立選民花名冊,將選票手寫上編號,與花名冊編號相符等問題連鎮鎮黨委、政府不聞不問,竟然默認了和縱容了這次選舉,這又是因為什麼呢?範如強、範如富為了當選,能夠一再的拉攏村民,難道連鎮鎮黨委、政府的領導們也被他們拉攏了嗎?
「選舉還沒有結束,連鎮鎮政財政所、包村幹部石樹雨和其農機站張東海就直接了走了,他倆在選舉現場待了一會兒,沒有監票完就去王萬領家去了」。知青村民介紹說。「這兩名鎮政府幹部沒有在現場進行監票,屬於失職行為,理應問責!」
另據知青村民介紹:範如富今年60多歲了,家族勢力大,弟兄五個,依仗人多戶門大,在村裡橫行霸道,長期欺壓百姓,是村裡有名的村霸之一。他們兄弟幾個這次破壞選舉今年不是一次了。在2016年火爐王村進行選舉村幹部時,範如富通過請客送禮也沒有當選,他弟兄五人氣急敗壞當場將投票箱打翻在地,還當著鎮司法所所長王校憲把有正義的村民打傷,他弟兄幾個因破壞農村基層組織選舉被派出所拘留6-7天。
為了弄清事情的真偽,記者走進了河北省東光縣連鎮鎮政府,根據連鎮鎮政府工作人員介紹:當事人反映的問題只能代表他們個人的利益,不能代表全體村民,他們反映的村主任選舉選票做記號涉嫌賄選東光縣紀委和東光縣監察委已經調查處理,隨後連鎮鎮政府工作人員出示了一份《關於反映火爐王村賄選等有關問題線索調查情況的答覆》,回復函落款是東光縣紀委和東光縣監察委,回復函明確的否定了賄選問題的存在。對於選票標號問題,回復函中解釋:經查2018年選舉前,範如強在連鎮組織辦領取選票260張,2018年8月27日,連鎮武裝部長劉陽接到範如強其選票不明原因丟失58張,經劉陽安排,範如強在連鎮組織辦領取選票58張,為防止選舉中被蓄意參雜丟失票,經劉陽建議所有選票在原來正面加蓋一枚村選舉委員會公章的基礎上,背面加蓋村選舉委員會公章…….選舉當日,有村民向包村幹部張東海反映選票右上角都有不同的數字記號,張東海立即將該問題電話反映給連鎮武裝部長劉陽,劉陽在電話中要求張東海監督選舉工作人員暫停選舉,將餘票原順序打亂中在發票,進行進行選舉……..
如此做記號選舉,選出來的村幹部是否違規,選票無效?這樣霸道的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夠格嗎?連鎮鎮黨委是怎麼把關的?把人打成輕傷害難道不應該負刑事責任嗎?對於相關問題記者相會繼續跟蹤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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