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2日6時,韓國電影《素媛》中對兒童實施性暴力犯罪的原型趙鬥淳刑滿出獄。出獄前,趙鬥淳在守法支援中心內佩戴電子腳環,並接受警方的一對一監管。
清晨,現年68歲的趙鬥淳從首爾南部監獄出獄,乘坐法務部的車輛前往他所居住的京畿道安山市,並於8時45分抵達安山市守法支援中心,那裡已經聚集了很多民眾,他們向趙鬥淳扔雞蛋表示憤怒。
2008年12月,趙鬥淳對年僅8歲的女童實施了綁架、毆打和強姦等暴行,造成受害女童身體遭到重創,並導致其終身殘疾。
趙鬥淳的作案手段極其殘忍惡劣,但卻只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震動韓國全國。2013年上映的韓國電影《素媛》以趙鬥淳案為原型,令這起案件在世界範圍內受到關注。
趙鬥淳曾透露
「想跟受害者見面」
據韓媒報導,趙鬥淳在服刑期間並未對自己的罪行進行反省,反而表現出了很多危險的傾向。他服刑期間提交了超過一百封請願書,堅稱自己因醉酒而不記得犯案當時的情況,甚至認為自己是冤枉的。
同時,趙鬥淳在請願書的結尾還經常寫道:「最後拜託您了,懇切地希望您一定要讓我和受害者見面。」
趙鬥淳的獄友披露了很多趙鬥淳在牢獄中的生活細節。「雖然趙鬥淳已經68歲,但能在1小時內輕鬆地做1000個伏地挺身。」
對此,韓國法務部回應稱,趙鬥淳被關押在單人牢房,其他犯人很難直接觀察到他的日常生活,有些說法可能有誇張的成分。
在當年案件的調查筆錄中,趙鬥淳就說過「就算過了15年、20年,就算到時候我已經快70歲了,我也會在監獄裡努力運動,等我出獄後再見面吧。」
韓國輿論擔心,趙鬥淳出獄後可能會向受害者或參與當年案件的警察進行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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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鬥淳出獄後
須佩戴可定位電子腳鏈7年
此前,韓國國會通過了被稱為「趙鬥淳防治法」的《兒童青少年性保護相關法律修訂案》,更加詳細地向社會公開兒童性犯罪者的居住地等信息。趙鬥淳出獄後7年內將佩戴電子腳鏈,接受24小時一對一的密切監視,每周報告移動路線等生活計劃,並有專人進行突擊檢查。
此外,安山市政府在市區增加了大量監控攝像頭,並要求當地警方強化巡邏。然而這些舉措仍然難以消除居民們的擔憂。
安山市民(中年男性):聽說他(趙鬥淳)會來這附近居住。這裡是山腳下,照明比較昏暗。我也有個女兒,不管怎麼說還是很擔心。
此前,當地政府已決定在當地加裝3700個攝像頭,並在趙鬥淳家附近1公裡內設置女性安心區域。
當事女孩:
希望日後能幫助跟自己一樣的人
當年的受害者一家已經搬離安山,希望遠離痛苦的過去。受害女孩如今成為一名大三學生。12年來,她仍然被痛苦深深折磨。
女孩的父親講述,電視上出現打人的場面,特別是掐脖子的場面時,他的女兒就會受到驚嚇。女孩還說,別人無法想像她一直以來多麼痛苦。
儘管身心的傷痛仍未癒合,但女孩希望日後能夠幫助跟自己一樣、甚至比自己處境更加艱難的人。
受害者父親:跟過去深陷在噩夢中活著不同,現在她(當事女孩)說自己有明確的目標,並會為此努力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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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12年前,趙鬥淳在韓國京畿道安山市以十分殘忍的手段性侵一名女童,震驚韓國社會:
2008年12月早晨,一名8歲女童在上學路上經過教堂,被趙鬥淳拖入教堂洗手間,遭到毆打和性侵。這起惡性事件導致女童80%生殖系統及部分器官永久破損,需要依賴人造器官生活。
2013年,根據這一事件改編的電影《素媛》上映。
當時56歲的趙鬥淳稱,自己是在醉酒狀態、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犯罪,加上當時韓國最高刑期的限制,最終他被判12年有期徒刑。
2019年4月,韓國媒體首次公開趙鬥淳清晰照片。
趙鬥淳前科累累,此前他的檔案中已有17次犯罪記錄,早在1983年就因強姦致傷的罪名被判處3年監禁,1995年又因傷害致死罪名被判2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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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新聞、北京日報、中國新聞網等
編輯:連山易 審核:安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