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12月11日電 (記者 阮煜琳)中國審計署10日晚發布了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升船機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結果公告。
2018年3月至5月,審計署組織對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建設的長江三峽水利樞紐升船機(以下簡稱三峽升船機)工程竣工財務決算進行了審計。
資料圖:三峽升船機。林海 攝
公告顯示,按照原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原三峽建委)2003年批准的總體方案,以及原三峽建委辦公室2007年審查通過的總體設計,三峽升船機工程採用齒輪齒條爬升式方案,設計過船規模3000噸級,最大提升高度113米。工程於2008年4月開工續建,2016年5月通過試通航前驗收,同年9月進入試通航階段。
竣工財務決算報告顯示,決算基準日(2016年12月31日)累計完成投資56.31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建築安裝工程投資21.28億元、設備投資17.31億元、待攤投資17.72億元。總投資控制在批覆的概算範圍內。
審計署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司主要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三峽升船機工程是三峽水利樞紐工程的收官之作,本次審計也是審計署在十九大後進行的首次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為做好三峽水利樞紐工程整體驗收提供重要的依據。
此次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有四個方面:一是三峽集團公司編制的三峽升船機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為56.31億元,經審計核實後,實際應為52.47億元,審計調減3.84億元。二是工程概算和決算編制不夠規範。三是部分項目未依法依規進行招標。四是建設管理不規範導致增加投資。
該負責人表示,審計不僅要敢於和善於揭示問題,更重要的是著力推動問題的解決。此次審計加大了對查出問題整改的督促力度,尤其對於一些屢審屢犯的問題,積極推動建立健全整改長效機制。在審計過程中,審計組向三峽集團公司發出了問題清單,逐一與三峽集團公司徵求意見,積極敦促其進行整改。審計發現的部分問題,三峽集團公司在審計過程中即進行了整改,並相應進行了帳務調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