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浙江建德一個小夥子,把母親30萬元的積蓄交給一個「懂行」的同學炒股,5年下來,30萬竟然縮水到2萬,小夥子氣不過,把同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浙江在線杭州6月11日訊(浙江在線 首席記者/施宇翔 通訊員/丁凡 編輯/沈正璽) 78歲大媽炒股從2萬變成60萬、盲人按摩師炒股賺百萬……最近一段時間,中國股市牛氣沖天,滬市衝上了5000點的高位,平民股票賺大錢的新聞比比皆是。很多人都想從股市掘走一桶金,但又怕自己看不懂行情錯失良機,於是,有人就請來了更為專業的「股神」來幫忙。
「股神」炒股就一定能賺錢?聽了下面這個故事,你就該清醒清醒了——浙江建德一個小夥子,把母親30萬元的積蓄交給一個「懂行」的同學炒股,5年下來,30萬竟然縮水到2萬,小夥子氣不過,把同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看到周圍朋友炒股都賺了錢
小夥請來「股神」同學幫忙
小夥子叫小謝,他有個朋友叫小賴,是他的大學同學。畢業以後,小賴去了一家證券公司,一番摸爬滾打倒也積累了不少投資理財的經驗。
那段時間,剛好是股市最火的時候,小謝的母親趙某見周圍的朋友都賺了錢,心裡也痒痒的,但自己對股票一竅不通,便想到了兒子的這位好朋友。
2010年初,趙某往股票帳戶裡打入了30萬元,想請小賴幫忙打理。小賴說他認識一個朋友,水平比自己好多了,讓他來管理肯定沒問題。
聽小賴這麼有底氣,趙某也就放心了,她和小賴的朋友約定,利潤三七分成,小賴朋友拿三,趙某拿七。
但事情並沒有如他們所願,半年後,小謝查看了母親的股票帳戶,發現餘額只剩下了16萬多,這下他慌了神,趕緊告訴了小賴。
小賴看自己的朋友「搞砸了」,馬上說自己來操作這些股票,實際上,小賴的確通過自己的努力,使這個帳戶「起死回生」,帳戶餘額一度又回到了30萬元。
「股神」搞砸了
30萬本金虧得只剩下2萬
這個時候,小賴勸小謝不要再炒股了,因為他判斷接下去形勢不會太好。但小謝看到小賴居然有這麼大能耐扭虧,便相信他依然可以創造奇蹟,「繼續做吧,我和我媽都相信你。」
在小謝的勸說下,小賴繼續幫忙打理這個帳戶,可接下去,基本上是買什麼跌什麼。2013年1月,趙某去瞅了一眼帳戶,讓她大驚失色,原來帳戶餘額竟然只省下3萬元了……
原先如此信任的「股神」竟然把自己的股票炒成這樣,趙某覺得很委屈,因為即使市場行情不好,她周圍的朋友最多也只虧一半左右,沒有像她那麼慘。
趙某認為小賴難辭其咎,應該賠她一半損失,小賴覺得自己只是幫著打理帳戶,從沒想到也需要承擔風險,自然不同意。最後,雙方經過協商,籤訂了一份欠條,由小賴承諾:到2015年2月1日,若帳戶餘額達不到16萬元,剩下的差額由小賴支付。
今年1月底,趙某查看了帳戶,發現帳戶裡仍然只有2萬多元,於是打電話給小賴,小賴也不接電話;趙某隻能將小賴告上法庭,要求小賴支付差額款13.8萬元。
法院:欠條有違公平應無效
但小賴仍應承擔責任
法庭上,小賴稱之所以當時寫下欠條,是因為趙某情緒不穩定,說要自殺,為了穩住她,小賴才寫下那樣的欠條。
「這個欠條不是我真實意思的表達,而且他們將理財的風險全部歸結於我,也違反了法律規定的公平原則,欠條應屬無效。」小賴在庭上如是說。
法院認為,在發生巨額虧損後,小賴向趙某出具欠條其實是一份承諾書,小賴作為一個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知道所應承擔的法律後果,所以「不是自己真實意思表達」的說法不能成立。
另外,承諾書中「若帳戶餘額達不到16萬元,剩下的差額由小賴支付。」實際上具有保底條款的性質,這種將全部的投資虧損風險約定由受託人承擔的約定,違背了公平原則,系無效合同。
雖然合同無效,但法院認為小賴在幫趙某炒股的過程中,確實虧了很多錢,在這個事情中小賴有一定責任,最後經過雙方協商,小賴同意支付7萬元的賠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