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山市公安局
中山市公安局
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通 告
〔2020年〕第 6 號
為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和國家長治久安,2019年10月以來,中山公安機關經縝密偵查,打掉以梁新強為首的涉黑惡犯罪團夥。經偵查深挖發現,犯罪嫌疑人梁新強先後糾集林愛梅、梁鑑堂、梁景華等二十多人,長期盤踞在中山市阜沙鎮一帶以開設賭場為業謀取經濟利益,通過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放高利貸、聚眾鬥毆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當地社會生活、經濟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目前,犯罪嫌疑人梁新強、林愛梅、梁鑑堂、黃輝龍、梁景華、周志華、陳嘉寶等7人已被依法刑拘、逮捕。
為徹底查清梁新強涉黑惡犯罪團夥的違法犯罪事實,現發動廣大人民群眾大膽檢舉揭發梁新強、林愛梅等人涉黑惡犯罪團夥和充當該組織「保護傘」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
已刑拘、逮捕犯罪嫌疑人照片
梁新強(外號「勾心公」)
梁鑑堂(外號「伯父堂」)
林愛梅 (外號「四眼妹」)
梁景華 (外號「崩牙」)
周志華(外號「馬騮」)
黃輝龍(外號「飛龍」)
陳嘉寶
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01
凡是梁新強涉黑惡犯罪團夥的成員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主動投案自首,爭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到案後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依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於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繼續違法犯罪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從嚴懲處。凡是為梁新強涉黑惡犯罪團夥實施窩藏、包庇犯罪行為的人員,或者幫助洗錢、毀滅、偽造證據以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行為的人員,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刑事責任。
02
凡是為梁新強涉黑惡犯罪團夥充當「保護傘」的國家工作人員,必須認清形勢,立即到紀委監委和公安機關講明問題。對於拒不投案自首的充當「保護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安機關將堅決依規依法查處,不管涉及誰,都將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03
凡有受害的人民群眾,請積極到公安機關報案,提供梁新強等人涉黑惡犯罪團夥的犯罪事實和證據,更徹底地嚴懲該涉黑惡犯罪團夥,公安機關將嚴格保護受害人、舉報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
04
歡迎知悉相關情況的人民群眾,通過口頭、電話、郵寄、親臨等方式向公安機關檢舉揭發梁新強涉黑惡犯罪團夥以及充當該組織「保護傘」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犯罪問題,公安機關將嚴格保密,對提供重要線索並查證屬實的,將按照《中山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群眾舉報獎勵辦法》予以獎勵,最高可獎勵人民幣50萬元。對舉報人打擊報復的,公安機關將從嚴從重懲處。
舉報方式:
電話:
13590895634(車警官)
13590895545(肖警官)
來信來訪地址:
中山市東區興桂路20號(市公安局掃黑辦)郵編:528400
中山市公安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9月2日
中山市公安局新媒體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