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具滑板車是一種供兒童使用的運動休閒工具,兒童通過一腳蹬地一腳滑行,手扶調整方向的方式來進行玩耍。兒童常騎滑板車可鍛鍊身體的靈活性,提高反應速度,但由於產品本身的設計缺陷,或兒童在玩耍時使用方式不當,容易引發安全事故。
近期,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本市生產、銷售的玩具滑板車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本次共抽查25批次產品,結果發現7批次產品不合格,涉及的不合格項目為:用於包裝或玩具中的塑膠袋或塑料薄膜,孔、間隙、機械裝置的可觸及性,突出部件,把立管強度,部件(電氣附件)。
其中,6批次產品用於包裝或玩具中的塑膠袋或塑料薄膜項目不合格——塑料包裝袋和塑料薄膜如果太薄或沒有孔,容易堵塞小孩的口腔和鼻腔,甚至導致呼吸道窒息的嚴重後果。
5批次產品孔、間隙、機械裝置的可觸及性項目不合格——玩具滑板車的高度調節主要依靠把立管上的圓形定位孔進行。如果把立管管壁壁很薄且圓形定位孔粗細和小孩手指粗細相近,存在手伸進孔裡被卡住的風險。同時,玩具滑板車上的車輪與車體間的活動部件間隙也存在小孩的手被卡住的風險。
4批次產品突出部件項目不合格——把手橫管末端過於尖細以及保護套安裝不牢固,在滑板車意外側翻時容易砸傷兒童。3批次不合格產品把手管末端保護套直徑小於標準規定的40mm要求,1批次不合格產品把手管末端保護套在標準要求的70N拉力下與把手管分離。
2批次產品把立管強度項目不合格——把立管應當有足夠的穩定性和強度,在承受垂直方向100kg持續5分鐘的強度測試後,不能出現倒塌、斷裂、損壞或失效等現象。本次抽查不合格的2批樣品在進行把立管強度試驗後,把立管鎖緊金屬卡扣失效。
1批次產品電氣附件項目不合格——玩具滑板車的部件包括具有玩具功能的部件、發聲部件和電氣附件應符合相關玩具產品的標準。本次抽查1批次不合格產品的電氣附件由於電池盒正負極能夠被短接而不符合標準要求。
目前,本次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已移交企業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