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及各國(地)籤證、航班等政策限制,我國部分出國留學人員赴境外就學受阻。
據教育部消息,教育部允許部分高校採取臨時舉措,通過適當增加部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以及內地(祖國大陸)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招生名額,為出國留學受阻的學生提供更多就學選擇。
據了解,參與此次招生的有北京、浙江、廣東等19個省市的約90個中外合作辦學以及內地(祖國大陸)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
疫情下部分學生面臨升學困境
疏通就讀出路迫在眉睫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於今年秋季赴境外國家和地區留學的學生學習計劃受阻,面臨升學困境。目前,有關高校已表達明確意願,希望通過中外合作辦學招錄部分出國受阻的優秀學生,緩解學生燃眉之急,承擔高校社會責任。
近日,教育部國際司(港澳臺辦)負責人表示,作為疫情期間特殊安排,教育部允許部分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以及內地(祖國大陸)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招錄部分符合特定條件的出國留學生,疏通學生就讀出路,提供更多就學選擇。
此次招生不佔用高校原有招生指標
據了解,此次招生政策的招生對象主要涉及已持有境外大學錄取通知書、原計劃於2020年秋季學期攻讀境外高校本科或碩博士研究生的中國內地(大陸)籍學生。各招生院校根據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設置報名條件和錄取標準,公開招生簡章。
在招生方式上,此次擴大合作辦學招生不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佔用高校原有招生指標,對高校其它各類招生不產生影響。招生工作遵循雙向選擇、擇優錄取、保證質量的原則。學校對報名學生進行綜合評價,以適當形式組織招生考試,錄取標準不低於外方合作辦學者同類專業在其本國的標準。
學生完成學業後,達到學業要求的,僅頒發外方高校學位證書,並可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獲得認證。相關高校應制定詳細招生簡章,明確招生對象、招錄程序、錄取標準等,嚴格保證招錄工作公平公正。
廣東等19省市
約90個中外合作辦學等機構和項目
參與招生
據悉,參與此次招生的有北京、浙江、廣東等19個省市的約90個中外合作辦學以及內地(祖國大陸)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機構和項目。
同時,教育部已經明確留學人員受疫情防控影響無法按時返校而選擇通過在線方式修讀部分課程,以及因此導致的其境外停留時間不符合學制要求的情況,不作為影響其學歷學位認證結果的因素。此外,在確保教育公平的前提下,還允許高校通過籤訂協議等方式,接收出國留學人員先行在國內高校借讀學習。
來源: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