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提醒有小偷被捅三刀 滿街人無動於衷(圖) |
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7月17日 17:10 來源:北京晚報
田大媽堅定地說:以後還會管!
北京晚報訊 (記者 於海波)「哎——錢包被扔到車底下了。」昨天上午9時許,在豐臺區長辛店街上,38歲男青年趙志成因為提醒一位被偷包的女士而被小偷捅了3刀。事發後,街上人來人往,但卻沒有一個人站出來抓小偷,愣是讓小偷逃之夭夭,而被偷的那名女士也悄然離開了。
今天上午,躺在水利醫院外科病房裡的趙志成神志清醒,也能慢慢說話,但他右臉腫得厲害。哥哥趙先生憂心忡忡,不知弟弟能恢復得怎樣。他希望警察能儘快破案,更希望那名被偷的女士能站出來,以安慰弟弟和母親見義勇為的一片好心。
只因提醒有小偷被捅3刀
昨天上午11時許,記者趕到長辛店街,街上很多人都表示聽說這事了。在趙志成經營的百貨商店門口,記者看到了一大攤還未乾的血跡和一雙沾滿了血跡的拖鞋。
趙志成的母親、69歲的田大媽站在門口的臺階上告訴記者,兒子當時就站在那裡,看到對面有小偷偷走了一名騎車婦女放在車筐裡的手提包後,毫不猶豫地吆喝了一聲,「我順著兒子指的方向看去,一名小偷正將一個黑色的手提包塞進自己後背的衣服裡,聽到吆喝後隨手將包扔在了旁邊的汽車下,然後站在原地不動,而另兩名小偷則向南跑去。那名婦女正要去追,我兒子就告訴她錢包在車下,我也跑了過去保護她。」
可是,當田大媽轉身回商店時,竟看到兒子渾身是血,緊緊地拽著一名小偷,小偷當即又捅了他一刀,田大媽立即讓兒子鬆了手。隨後有人幫著報了警並叫了120,趙志成被送到長辛店醫院,而後轉院至北京水利總醫院。
滿街人無動於衷小偷逃之夭夭
田大媽說,早晨這條街是個早市,人來人往的特熱鬧,但卻沒有一個人去抓小偷,被偷的婦女也不知何時離開了,只記得她30多歲,身材偏瘦,個子不高;3名小偷大概也30多歲,瘦高個兒。對於被偷婦女的悄然離開和街上人的冷眼旁觀,田大媽卻並不計較,「可能是人家不敢管吧,我不覺得痛心,只後悔沒逮著小偷,當時真該用鐵鍁拍他們。」田大媽非常堅決地說,以前她就管過這種事,以後還會管。
昨天中午12時許,記者同趙志成的哥哥趙先生一起到了北京水利總醫院,醫生正在急診搶救室裡為趙志成做縫合手術。兩名從手術室出來的醫生說,趙志成右臉、左右前臂均被刺了一刀,其中右臉傷勢最重,刀口有五六釐米長,險些傷到骨頭,由於面部神經受損,有面癱的可能;左右前臂多條肌腱損傷,手指雖然能動但向手背方向抬起有障礙,需要固定石膏慢慢恢復,即便恢復後手指的活動能力也會和以前不一樣。
昨天下午3時許,醫生為趙志成做完了手術,轉入外科病房。
派出所離現場只有500米
記者採訪中了解到,雖然派出所就設在這條街上,離趙志成的百貨商店僅有約500米遠,但在人們心目中,長辛店街上的小偷多而猖狂。
當地社區醫院的一位醫生說,有一次她同事在街上買早點時被人把脖子上的項鍊拽走了。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店主說,街上偷東西的事常有,都好幾年了。而對於為何不敢制止小偷行竊,有人說:「我們沒能力管,但派出所應嚴打。」
隨後,記者採訪了長辛店派出所,值班人員表示不接受採訪。
熱線轉接
律師
1小偷應承擔賠償責任
2被偷女士有補償義務
3可申請見義勇為基金
作為見義勇為者,趙志成難道就這樣被扎而無人管了嗎?
今天上午,記者採訪了北京法準律師事務所律師單志宏。單律師說,從法律角度講,趙志成在見義勇為的過程中受到加害方小偷的故意傷害,小偷應承擔法律上的賠償責任;此外,在加害方不能獨立承擔賠償的情況下,被偷的那名女士作為受益人有補償的義務,至於補償多少則要根據受害人的狀況和受益人的經濟條件由法院酌情裁決。
單律師還補充說,國家為了避免英雄人物流淚又流血的局面發生,成立了見義勇為基金,在此案中,就目前找不到加害方和受益方的情況下,趙志成可以到民政局等相關部門申請此項基金。
熱線轉接
社會學家
痛心人們的麻木
北京大學社會學教授夏學鑾聽到這件事後表示非常痛心,「滿大街的良心怎麼能被一兩個小偷給鎮住了呢?」夏教授說,小偷就是利用了人們的麻木、膽小、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理,令邪惡反佔了上風,這是一種悲哀的國民性格,就像魯迅先生筆下的《藥》,人們的靈魂麻木了,像看熱鬧一樣看著一個個活生生的人被殺頭。在國外,這種事是不被容許的,否則將被視為幫兇行為。
3名小學生被兇徒劫持 男子見義勇為犧牲生命
責編:曹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