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築〔2020〕30號
各有關單位:
為規範我市政府投融資但未達到依法必須招標標準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項目承發包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降低小規模工程承發包活動的社會成本,加快工程建設進度,結合我市建築市場監管的實際情況,經市政府同意,市住建局、發改委、財政局、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制定了《漳州市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小規模工程承發包行為實施意見》,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漳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漳州市財政局 漳州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會
2020年10月19日
關於規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小規模工程承發包行為的實施意見
為規範未達到依法必須招標標準的政府投融資的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項目(含園林綠化工程,以下統稱「小規模工程」)承發包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營商環境,加快工程建設進度,提高投資效率,根據《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國家發改委令第16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市建築市場監管的實際情況,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不含)以下的小規模工程施工項目,建設單位可按照本部門、本單位管理規範採取直接委託方式確定承包人,也可以採用簡易抽取辦法確定承包人;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上、400萬元(不含)以下的小規模工程施工項目,可以按照《關於規範政府投資小規模工程招投標活動的意見》(閩發改法規〔2016〕5號)確定的採購方式選取承包人,或者採取簡易抽取辦法確定承包人。
二、小規模工程發包價及其組成和計算方法參照《福建省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評標辦法(試行)》(閩建〔2017〕5號)有關簡易評標法的規定確定。
三、小規模工程發包採取簡易抽取辦法確定承包人的,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公布的企業候選名冊中隨機抽取確定承包單位。各地住建部門應當會同當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按企業註冊地和自願報名原則,建立建築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等序列企業候選名錄庫,並實行負面清單動態管理,存在以下情形的企業不得進入或應及時清出名錄庫:
(一)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
(二)被列入建築市場和質量安全「黑名單」、漳州市建設工程責任主體不良記錄「安全黑名單」或「文明施工黑名單」,且在管理期限內的企業。
(三)信用綜合評價的相應序列上季度信用分(如有)低於60分的建築施工企業、季度信用分(如有)低於35分的園林綠化工程施工企業。
(四)沒有納入一套表統計範圍申報產值的建築施工企業,或者產值未「應報盡報」的建築施工企業。
(五)違反相關規定被各地縣級及以上住建部門通報批評未滿半年的企業。
(六)其他不予列入或清出的情形。
四、小規模工程發包採取簡易抽取辦法確定承包人的,按以下程序執行:
(一)發布抽取公告。建設單位或代理機構可通過漳州市工程項目交易中心或各地政府網站發布抽取告知書(詳見附件2),並提供合同文本(採用規定文本)、工程預算造價成果文件(若有)、電子圖紙(若有)等相關材料。公告時間不少於3日,公告內容應包括項目概況、候選名冊名稱及類別(原則上不得設置聯合體)、發包價及其組成和計算方法、抽取時間、抽取地點、抽取方式、合同類型、合同籤訂等事項。
(二)候選企業報名。抽取公告發布後,候選企業應在抽取告知書的公告時間內報名確認是否參選,需遞交抽取告知書要求的響應文件(詳見附件3)。
(三)確定承包單位。抽取活動應當在各縣(市、區)項目所在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舉行,由建設單位或代理機構組織抽取過程,建設單位應當指派專人監督。建設單位或代理機構通過抽球機隨機抽取項目下浮率(K值),再通過電腦隨機分配候選名冊中單位對應序號,最後通過抽球機隨機抽取確定承包單位。
(四)發布抽取結果。建設單位在確定承包單位的2日內,向其發出中選確認函,並通過漳州市工程項目交易中心平臺或各地政府網站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3日。
(五)籤訂承包合同。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在規定的時間籤訂書面承發包合同。施工合同應當按規定明確配備工程項目管理人員。若承發包行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或承包企業存在應清出名錄庫情形的,經查實後,取消承包資格,重新抽取。
五、市級及各縣(市、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應當及時為小規模工程簡易抽取辦法提供交易服務安排,並做好見證服務。抽取活動全過程錄像錄音,影音資料保留不少於3個月。建設單位參與全程監督並受理投訴處理。
六、承包單位無正當理由不與建設單位籤訂合同或者在籤訂合同時提出不合理附加條件或者不按合同要求提交履約擔保金的,建設單位取消其承接資格並及時報告當地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時予以清出候選名冊庫。
七、國有企業投融資的項目可參照本意見執行。本實施意見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