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的玩具都是安全的嗎?看看牙籤弩是怎樣審判的吧
玩具是孩子最好的夥伴,玩具也能開發孩子的智力和想像力,但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廉價而且帶有危害性的玩具普遍地出現在孩子們的手中,最多的就是小學附近的地方,這裡的玩具有刺客用的刀,還有火槍,等等這些帶有攻擊的玩具.
這些玩具放在小學生的手中是十分的危險,這麼小的孩子還沒有安全的意識,很容易誤傷他人或者自己,今天就陪著小編來看看內蒙古自治區是怎樣審理小學生牙籤弩傷人事件的.
十一月十四號,我國內蒙古自治區開始了首次」牙籤弩」引起的健康,生命,身體權的審判,被告人事小學附近的便利店.
為什麼便利店會被告上法院呢,我們來看看,小學生劉同學,在學校旁邊的便利店買了一個玩具」牙籤弩」,但是在不注意的情況下劉同學按下了發射的地方,之后里面的眼前直接射中了自己的左眼,導致劉同學進行了晶體摘除手術,和植入了人工的晶體,就因為這個」牙籤弩」讓劉同學構成了十級的傷殘.
出事之後,劉同學的爸爸也去了這家便利店想買劉同學買的的同款的牙籤弩可是沒有賣個劉同學的爸爸,之後劉同學的爸爸只能去別家買了一樣的牙籤弩.
之後劉同學的家人把學校附近不到一百米的兩家便利店都告上了法庭,請求法院要依法審理這件案子,並讓被告賠償113233.88元,及其這件案子的費用加上孩子的治療費.
法院是這樣認為的,學校旁邊的便利店將」牙籤弩」賣給還沒有成年的學生,對劉同學造成了很大的影響和損害,應該接受百分十八十地之惡人,劉同學是還沒有成年人作為家長沒有做到監護人的義務,也要對此事件承擔一定的這人,自行承擔百分之二十的責任.
根據以上判決學校附近的便利店需要賠給劉同學醫療費,住院費,夥食費,護理費,營養費.精神損害費,還與歐殘疾賠償費,鑑定費等加一起總共需要賠償111578.88元的百分之八十就是89263.1元再減去保險公司的5000,總共是84263.1元
小編覺得我們做商家就要做一個良心的商家不要為了一點點利益就把自己的底線給出賣了,我們要賣就賣能幫助孩子們成長,有益的玩具,我們家長也一樣要好好地教育自己的孩子什麼事能玩的,什麼是危險的,我們要避免像劉同學這樣的事件的發生,玩具就是給孩子帶來快樂了不是為了你們掙錢了,你們要多多生產出能夠給孩子能帶來智力的提升還能保證安全,不要再有像」牙籤弩」這樣玩具的出現了.
各位讀者你們怎樣看能給小學生帶來危害的玩具的呢?歡迎在下面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