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A中國網訊】各位考生: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2018]5號),為做好貴州財經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複試資格
1、第一志願報考貴州財經大學且初試成績達到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考生(會計專業學位、圖書情報專業學位除外);
2、會計專業學位、圖書情報專業學位須達到貴州財經大學自主劃線分數要求;
3、第一志願報考貴州財經大學且達到我校自主劃線分數要求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
4、通過全國調劑系統報考調劑貴州財經大學,收到並確認複試通知的考生。
二、報到及資格審查
1、報到時間:3月29日8:30——19:00
2、報到地點:花溪大學城校區各專業報到點(見附件)
3、報到流程:
(1)考生通過貴州財經大學研究生複試費微信繳費系統提前預繳複試費100元/人(見附件),微信繳費不成功者可到崇德樓計財處現場繳費;
(2)考生持資格審查個人材料、微信複試繳費記錄或繳費票據到各專業報到點報到並接受資格審查;
(3)考生持身份證原件、本人一寸照片1張到校醫院繳納體檢費80元/人,辦理體檢相關手續;
(4)食宿請考生自行安排。
4、資格審查提供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身份證過期或者遺失需提供當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應屆考生攜帶學生證原件及複印件);
(3)研究生入學考試準考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
(4)一寸免冠照片3張;
(5)思想政治審查表下載列印並如實填寫後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無工作的往屆生可以在當地派出所、社區、居(村)委會加蓋公章;(見附件)
(6)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請將驗證期限延長至2019年6月,應屆考生提供學籍在線驗證報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001年及之前畢業的考生需就近選擇代理機構辦理現場申請:https://www.chsi.com.cn/xlrz/201202/20120228/284945923.html;
(7)定向考生須提供與工作單位(與網報填報的工作單位一致)籤訂的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合同書一式三份;(見附件)
(8)同等學力考生(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員,以及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須提供高職高專畢業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本科結業證書或成人應屆本科畢業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9)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定向考生還須提供工作單位(與網報填報的工作單位一致)籤訂的定向培養碩士研究生合同書一式三份、家庭戶口本全冊複印件一份、父母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10)「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還須提供《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11)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還須提供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赴外漢語教師志願者」、「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包括經教育部批准備案的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項目),完成服務期並考核合格的證明材料;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後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應提交服義務兵役的證明材料。
三、複試時間安排
時 間 | 地 點 | 事 項 |
3月29日 8:30--19:00 | 花溪大學城校區 各專業報到點 | 報到及資格審查 |
3月30日 全天 | 花溪大學城校區勤學樓 | 筆試、面試及同等學力加試 |
3月31日 8:30--12:30 | 花溪大學城校區校醫院 | 體檢 |
四、複試內容及形式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測試,主要採取面試形式,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會計專業學位、圖書情報專業學位、工商管理專業學位、旅遊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同時採取筆試方式進行思想政治理論考試);
2、專業基礎理論測試,採取筆試形式;
3、綜合素質和能力測試,採取面試形式;
4、外語聽說能力測試,採取面試形式;
5、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幹課程,筆試考查。成績不合格者(低於60分)不予以錄取。
五、成績測算
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複試成績組成,滿分100分。
按初試成績、複試成績各自所佔權重計算入學考試總成績。入學考試總成績計算如下:
初試成績佔入學考試總成績的60%,複試成績佔入學考試總成績的40%。
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5×60% +複試成績×40% (其中工商管理、會計、圖書情報、旅遊管理等4個專業學位碩士入學考試總成績=初試成績/3×60% +複試成績×40%)。
六、錄取
第一志願依據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錄取後,調劑考生再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至低錄取。如兩名或兩名以上考生入學考試總成績相等,則按複試成績高者,名次列前。若有考生放棄錄取資格,則按入學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