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申請JD的同學們都知道法學院的錄取是rolling admission:先到先審先出結果。不言而喻,申請遞交時間的早晚是相當重要的。雖然目前只是十月份,但聯才學員已經轉來錄取捷報了,並且還是來自T18的全獎JD錄取! - 2019-2020 錄取捷報 | 來自T18法學院的全獎JD Offer!
法學院招生辦會在申請人的申請資料成功完整到達招生辦後進行分批處理(按照時間先後順序),那如果你的申請完成遞交的時間早的話,意味著不僅可以分配的招生名額也更多,同時和你一起競爭的對手也相對較少。
通常來說,12月可以說是申請上的一個高峰,大部分的申請人會選擇在12月底之前遞交申請,意味著如果你在這個時間段遞交,你所面臨的競爭對手也就更多。所以,遞交申請的時間節點相當重要!但是如何衡量這個早申請可以帶來的機率提高呢?
以數據說話,對T14來說,早提交申請會帶來34%的提高申請錄取機率。
那麼,究竟多早是早呢?這就是今天我們將要和大家一起來探討的問題。
不同時間段的申請人數
首先,我們以LSAC發布的一份官方研究為解析基礎- LSAC將一年的申請總人數分為了三個group:
如上圖所示:
第一個group裡的申請人數佔這一年總申請人數的40%,他們選擇在8月初到1月初之間提交申請。
第二個group的申請人數佔據了總人數的另一個40%,他們選擇在1月初到2月底之間提交申請。
第三個group也就是最後一個group的申請人,佔總人數的20%,他們選擇在3月初到接下來的8月之間提交申請。
申請時間早晚的不同
接下來讓我們再進一步的分別探討每個group裡的申請人情況。
對於第一個group的申請人:
雖然他們在8月初到1月初之間提交申請,也構成了40%的申請份額,但是只有10%的人選擇在9月初提交。因此顯然,9月是申請競爭相對最不激烈的時間段。
在11月初的時候,我們看到了20%的申請人遞交了申請(包含9月初的10%)。因此,如果你考的是十月份的LSAT考試並且取得了滿意的成績,你在這時提交申請仍然佔據相當的優勢。
最後隨著12月的臨近,我們也看到了越來越的申請人遞交申請。
對於第二個group的申請人:
我們看到的是在1月初隨著Top Schools申請截止日期的臨近,申請人數的增加呈現出劇烈的增幅。這尤其是在1月15號以後,接近50%的申請人已經遞交了申請,這即意味著在1/15之後的申請人將會面臨大量的競爭。
對於最後一個group的申請人:
因為在3月以後,大部分法學院的申請截止日期已經過了,因此我們看到了申請人數的遞減。雖然部分學校仍然接受申請(直到他們的招生名額滿員),但是對於大部分學校來說,他們的申請接收到3月時已經停止。
早申請對不同學校的影響
可以肯定的是,招生官對早申請申請人的審核標準依然是必須要符合該校常規的錄取標準,換句話說,申請提交得早並不會讓你在錄取上獲得寬鬆優待;如果你距離該校的錄取標準差距很大,那哪怕你提交得再早,也不能帶給你錄取。
但是同樣可以肯定的是,因為早申請所帶來的時間優勢,在同個時間段你可以面對更少的競爭,錄取的位置也更多,這就是隱性的優待。
但是不少申請人在判斷時間點上也很猶豫:是就目前的成績做更早的提交呢?還是抓住最後的機會再考一場,比如一月場的考試,但晚提交會不會就佔劣勢了呢?
下面有一份針對「時間早」和「分數高」對申請錄取結果的影響統計,首先是T14各校👇
顯然,對絕大部分的T14來說,分數高是具備壓倒性的錄取優勢的 - 哪怕是一分的LSAT提分對你的錄取都有關鍵性的幫助。
T14之外的情況呢?我們選擇了部分學校的情況👇
總結來說,和我們一直以來表達的觀點一致:
「apply early「的成立條件是建議在你的申請都相當完善(well-developed),否則,我們不建議為了趕早而趕早。尤其是如果你的分數離你目標學校的常規錄取分數有不少的差距,那麼也許抓緊時間提高成績會更是你的priority。
那麼,今天聯才的分享就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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