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衡水市政府新聞辦召開2020年衡水市主城區普通高中招生改革工作新聞發布會,市教育局二級調研員任忠秀就相關情況進行發布,並與市教育局、桃城區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共同回答記者提問。
依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河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教育廳關於認真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進一步優化教育資源配置、促進教育公平的目標導向,借鑑先進地市經驗,我市研究制定了《2020年衡水市主城區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指導意見》。
此次改革堅持目標導向、公益普惠、統籌管理、協調發展的基本原則,創新點和著力點有四個方面。一是通過增容挖潛擴大了普通高中招生容量。按照招生計劃安排,2020年主城區初中畢業生升入普通高中的比例將超過去年。二是通過計劃管控著力提高優質高中招生比例。隨著衡水中學西擴工程竣工使用,加之衡水市第二中學和衡水市第十三中學增加主城區招生計劃,今年公辦高中及部分民辦高中在主城區統一錄取的公助生計劃進一步增加。同時,將大幅度增加公參民學校在主城區的統一錄取計劃,並且對公參民學校統一錄取的主城區自費生學費優惠10%。三是通過加大公辦高中指標分配比例著力解決教育公平問題。將衡水中學、衡水市第二中學招生計劃的90%和衡水市第十三中學、衡水市第十四中學招生計劃的60%分配到主城區各初中學校,在基準分數線下降分錄取,大幅度提高本地居民享有優質高中教育的機會。四是通過改革招生錄取辦法著力解決重複招生和盲目擇校問題,保證招生計劃落實到人。參照高考錄取辦法,中考閱卷結束後,市考試院統一發布主城區考生中考成績,同時公布一分一檔表,供考生根據中考成績和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進行網上自主填報志願。主城區各高中學校面向主城區的統一招生計劃一律由市考試院統一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照考生類別、志願,按照平行志願的先後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凡是已經由市考試院統一錄取的學生,其他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再行錄取,保障招生錄取公開、公平、公正。
在招生錄取辦法方面,為著力解決重複招生和盲目擇校問題,保證招生計劃落實到人,主要進行了錄取批次、志願填報和錄取原則三個方面的改革。
關於錄取批次,主城區普通高中統一錄取共設四個批次。其中第一批(提前批)為特長生。第二批為省級示範性公辦高中(衡水中學、衡水市第二中學)及其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第三批為非省級示範性公辦高中(衡水市第十三中學、衡水市第十四中學)及其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第四批為主城區其它民辦高中學校。除提前批外,其它三個批次由市考試院按計劃、按志願、按成績統一錄取,每個批次內各個學校實行平行志願,即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依照考生志願先後順序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關於志願填報,閱卷結束後,市考試院統一發布主城區考生中考成績,同時公布一分一檔表,供考生根據中考成績進行網上填報志願。每個統招批次內,考生可選擇其中部分志願填報,也可填報全部志願。升學志願必須由考生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潛質等因素自主填報,一經確定,不得變更,任何部門、學校和教師都不得強迫學生或指定其報考某類(個)學校,不得對學生填報志願加以限制、幹預和誤導,廣大家長和考生要把握好自己的選擇權利。
關於錄取原則。一是實施統一錄取。按照2016年桃城區教育局關於考生類別和錄取資格的有關規定,在主城區報考參加中考的A類考生(滿足主城區「4年戶籍、4年學籍、初中三年在同一所學校就讀」的條件。該類考生可填報任意志願)、B類考生(包括以下三種情況:一是具有主城區戶籍、主城區學校學籍,初中階段有轉學經歷或有在其它學校借讀史的考生;二是2016年8月31日後戶籍由主城區以外遷入並落戶的考生;三是有主城區內鄉鎮辦事處戶籍在區直學校借讀並註冊有「其他類」考籍的考生。該類考生不能報考公辦高中學校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公費指標生)、C類考生(主城區以外戶籍,經區教育部門審核符合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條件的考生。該類考生不能報考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及其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不能報考公辦非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公費指標生)一律由市考試院按計劃、按志願、按分數統一錄取,錄取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D類考生(主城區以外戶籍的非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參加民辦學校自主招生。在市考試院統一錄取結束並公布錄取結果後的民辦學校剩餘計劃由學校自主招生,但不得錄取已被市考試院統一錄取的考生。支持民辦學校將市外剩餘招生計劃調劑到本區招收未被統一錄取的考生。二是指標生錄取辦法。每個批次均按兩所公辦高中指標生的計劃總數截取對應位次的中考總分,該總分為基準分數線,基準分數線下降50分為指標生最低控制線,根據此原則進行錄取。三是公辦高中特長生錄取。主城區公辦高中特長生的招生錄取工作分別由學校制定招生錄取方案,報衡水市教育局和市考試院備案。各招生學校按照報備的招生錄取方案自行組織特長生專業測試,並將考生專業測試成績和擬錄取名單報衡水市教育局和市考試院備案。需要考生注意的是,考生只能選擇其中1所學校錄取,否則將取消特長生錄取資格。已被錄取為特長生的,不再參加市考試院統一錄取。四是新生學籍註冊。統一錄取結束後,市考試院將統一錄取花名冊分別交市教育局、各區教育局、錄取學校各一份,按照規定程序統一註冊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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