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外廳函〔2018〕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依據《教育部關於印發〈來華留學生醫學本科教育(英語授課)質量控制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教外來〔2007〕39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為保障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MBBS)來華留學生的培養質量,我部2018—2019學年繼續對高等學校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文授課)來華留學生招生實施計劃管理。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2018—2019學年,我部繼續委託45所MBBS高校招收MBBS學生,對部分學校招生名額適度縮減。2018年3月我部組織40名專家對部分MBBS高校進行專項調研,專家調研結果顯示部分MBBS高校未能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存在變相超規模招生的情況,且辦學條件有限,無法保障培養質量。鑑此,依據專項調研結果,針對存在問題的高校,縮減招生名額,下達專家整改建議,並持續跟蹤各高校招生情況。
二、列入2018—2019學年度招收MBBS來華留學生的高校須繼續嚴格按照《通知》精神招生,未列入名單的學校不得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只可招收使用漢語授課的臨床醫學專業本科留學生,培養標準不得低於我國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生的培養標準。嚴禁以「雙語教學」模式變相招收MBBS來華留學生。
三、請高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按照《通知》精神,對各高校的招生、管理及教學工作從嚴把關,我部後期將視情況組織專家開展跟蹤調研,並依據調研情況繼續動態調整下一年招生計劃。對於嚴重違反《通知》精神的高校,將依據《學校招收和培養國際學生管理辦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號令)的有關條款,對高校進行限招或停招。
附件:2018—2019學年度招收本科臨床醫學專業(英語授課)來華留學生的高等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