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掛爐供暖、分戶計量供暖、集中供暖哪種方式省錢——
看看這3個帳本就知道了
目前,蘭州市供暖方式主要分為集中供暖(包括煤電鍋爐、天然氣鍋爐集中供暖)、分戶計量供暖和壁掛爐供暖方式。那麼,採用哪種方式取暖費最省錢呢?近日,記者採訪了分別住在4個小區,採用不同方式取暖的居民,曬曬他們的取暖費帳本。
帳本1:煤電鍋爐天然氣鍋爐集中供暖
家住城關區市政大坡一企業老舊居民樓的市民張先生居住面積40平方米。冬季時,他家暖氣由一家企業物業採用天然氣鍋爐集中供暖。10月21日,物業公司貼出了收繳2019-2020年度取暖費及試水打壓的通知。
據了解,去年取暖期即2018-2019年度,張先生家取暖費按5元/月·?交納,5個月供暖期共交納1000元。
帳本2:分戶計量供暖
張女士家住碧桂園小區,小區居民採用分戶計量供暖。張女士家取暖面積140?,2018-2019年度供暖期間,她家室溫一直維持在22℃-23℃之間。由於供暖時,供熱站服務人員將她家調節熱量大小的閥門拆掉,她家相當於放開閥門取暖,一個採暖期下來,供熱站根據熱量表計算出她家應交取暖費4200多元,要求補交300多元。考慮到她家住1樓,供熱站決定將補交費用減免,即實交3900元。如果折合成按月按面積供暖,張女士家取暖費單價為3900÷140÷5=5.57元/月·?,比家住市政大坡的張先生家要高0.57元/月·?。但張女士說,如果當時控制閥門不拆掉,她家取暖費肯定在4元/月·?左右。理由是,她家鄰居家取暖費只有3.89元/月·?。
趙先生家住安寧水岸天成小區,住房建築面積為88?,採用分戶計量供暖。2018-2019年度供暖期,家中室溫22℃-23℃,結算取暖費後,共交納取暖費1700多元。如果按月按面積集中供暖折算,他家每月每平方米取暖費為1700÷88÷5=3.86元/月·?,取暖費單價比家住市政大坡的張先生家低1.14/月·?。
帳本3:壁掛爐供暖
市民柴先生家住雁灘鴻運潤園,採用壁掛爐取暖,取暖面積160?。2018-2019年度,他家室溫保持在22℃左右,交納取暖費2500元。如果按面積集中供暖折算,他家每月每平方米取暖費為2500÷160÷5=3.13元/月·?,顯然柴先生家取暖費單價比家住市政大坡的張先生家低1.87元/月·?。
總體算下來,採用壁掛爐取暖最省錢,其次是分戶計量供暖,集中供暖最貴。但是,不論是壁掛爐取暖,還是分戶計量取暖,省錢還得靠溫度調節閥或者熱量控制開關來控制,如果任由壁掛爐猛燒,或者將分戶計量閥門開到最大,一個採暖期下來花費的取暖費,肯定比集中供暖還貴。
蘭州晨報/掌上蘭州記者 張繼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