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築科技大學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

2021-02-24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招辦

第九條  學校面向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招生,招生計劃以教育部批覆為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學校預留計劃按照教育部規定不超過年度招生計劃總數的1%,計劃使用堅持質量優先、保證公平的原則,主要用於平衡各省(市、自治區)生源質量和解決同分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確定提檔比例,非平行志願省份的提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計劃數的120%,平行志願省份的提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計劃數的110%。

第十二條  學校在調閱檔案時,承認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低分數要求或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錄取時依據考生投檔分數安排專業。

第十三條  江蘇省普通文理類考生的專業選測等級要求為BC,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專業分配原則,當投檔成績相同時,參考考生的選測科目等級,依次按照A、B、C等級認定。高水平運動隊和藝術類專業的選測等級按江蘇省考試院的規定執行。

十四條  浙江省的考生依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安排專業。上海市的考生依據投檔成績和專業志願組安排專業,志願無法滿足時,同一專業組內所含專業之間接受調劑。

第十五條  普通文理類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安排專業,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對同分考生,當其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有明確規定或有成績位次排序的,按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或成績位次排序執行;無明確規定的,安排專業時優先考慮文化課總分高的考生;文化課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單科分數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單科分數按照語文、數學、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外語的順序認定。

第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

1.美術類專業的錄取原則:考生美術類專業統(聯)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份劃定的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按照專業志願順序和美術類統(聯)考成績擇優錄取。專業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課成績較高的考生。

2.廣播電視編導、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的錄取原則:符合投檔條件,學校按專業志願順序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省統(聯)考專業成績較高的考生。

第十七條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的錄取,學校對進檔考生按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文化課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課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八條  高水平運動隊的招生錄取,參加學校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且取得相應文化課優惠分值,學校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並視考生志願和學校專業計劃需求安排專業。

第十九條  學校與陝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中鋼礦業開發有限公司和洛陽欒川鉬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定向生招生、培養、就業合作,合計安排30名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通過定向計劃錄取並籤訂定向培養和定向就業協議的考生,學生本科階段學費由定向單位承擔,個人不用繳納學費,畢業後需到相應定向培養單位就業。

第二十條  學校所有招生專業均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條  英語專業要求其高考外語科目為英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但學校各專業教學安排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二十二條  報考建築學、城鄉規劃、風景園林、歷史建築保護工程專業的考生需有美術基礎,進校後學院組織美術基礎水平測試。

第二十三條  按照專業大類錄取的學生,入學後各學院根據在校學習成績和意向志願,分流至其中一個專業學習,具體分流方案按相關專業規定執行。達到專業培養要求,按所學專業頒發畢業證書,授予學位。

第二十四條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南澳大學安德學院(簡稱安德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築科技大學和澳大利亞南澳大學聯合設立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招生的本科專業為土木工程、工程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建築電氣與智能化。安德學院只錄取有專業志願的考生,學制四年,採用「4+0」模式培養(學生可選擇在第3和第4學年赴南澳大學學習)。在西安建築科技大學學習四年的學生,由中澳雙方教師共同授課,達到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後,由西安建築科技大學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第3和第4學年赴南澳大學學習的學生,在澳期間按照南澳大學的標準繳納學費,達到兩校畢業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同時授予西安建築科技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南澳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體檢標準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原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B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複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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