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對被告人白暘等人涉黑案一審公開宣判。 山西省高院供圖
中新網太原10月10日電 (劉小紅)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10日發布消息,曾在臨汾市堯都區惡名遠揚的「蠍子幫」,其頭目白暘等涉黑案近日在堯都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其中,白暘因涉多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白暘成年後無正當職業,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因其團夥骨幹成員均在左手虎口處紋有「蠍子」樣式紋身,故被稱為「蠍子幫」「毒蠍幫」。
2006年8月7日,白暘、張璐磊等25人因犯搶劫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罪,被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分別判處七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庭審現場。 山西省高院供圖
2009年11月6日,被告人白暘刑滿釋放後,繼續延續「蠍子幫」在臨汾市堯都區的「名聲與威望」,實施多起違法犯罪活動。
在原「蠍子幫」成員服刑期間,被告人白暘手下成員銳減,便開始廣收「小弟」,逐漸形成以被告人白暘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以開設賭場、強拿硬要、收取保護費、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等違法犯罪手段,大肆攫取經濟利益,並將部分收益用於維繫組織存續、發展。
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持槍械、刀斧等管制器具,有組織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聚眾鬥毆、毆打他人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該組織還插手民間經濟糾紛,替人要帳,充當「地下執法隊」;幫助開發商完成拆遷、違規建設,致使多家公司企業無法正常經營。該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在臨汾市堯都區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臨汾市堯都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白暘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開設賭場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持有槍枝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27名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十八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財產刑。(完)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