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表+實施方案 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來了

2020-12-20 房天下

時間表+實施方案 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來了

中國自然資源部   2020-12-18 16:25

[摘要] 12月11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關於開展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並根據工作需要,組織編制了《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實施方案》(下簡稱《方案》),隨通知一併印發執行。

近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發布《關於開展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下簡稱《通知》),並根據工作需要,組織編制了《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實施方案》(下簡稱《方案》),隨通知一併印發執行。

《通知》全文如下: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部有關直屬單位,各派出機構,部機關有關司局:

為掌握全國國土利用變化情況,按照《土地調查條例》、《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部決定開展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全面掌握全國31個省(區、市)2020年度國土利用變化情況,持續開展耕地「非農化」「非糧化」監測,更新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成果,保持國土調查數據現勢性,支撐自然資源「一張圖」和綜合監管平臺平穩運行,不斷夯實「以圖管地」工作基礎,加快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工作延續「三調」組織實施模式和數據更新機制。在「三調」統一時點調查成果基礎上,以2020年度為周期,以2020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在全國範圍內利用衛星遙感、網際網路、雲計算等技術,統籌利用現有資料,開展遙感監測,提取地類變化信息,結合有關專項監測及自然資源管理成果,製作調查底圖,組織實地調查舉證,全面掌握2020年度的地類、面積、屬性及相關單獨圖層信息的變化情況,更新縣級國土利用資料庫,形成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繼續採用「分階段分層級」的質量管控機制,通過縣級實地調查舉證,省級、國家級核查,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性。

二、總體要求

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是「三調」基礎上開展的首次年度變更調查,對於保持「三調」成果現勢性、滿足各項自然資源管理工作需要具有重大意義。國土變更調查內容多、工作量大、質量要求高,各地要繼續發揚「三調」實事求是、團結協作、攻堅克難、善於創新的作風,切實做好相關工作。

(一)切實提高認識,確保成果真實準確。各地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此項基礎性工作,始終秉持「堅持黨中央精神,堅持國家立場,堅持權責對等和嚴起來」的指導思想,要始終突出「三調」中「毫不動搖、寸步不讓、虛報嚴懲」的真實性調查要求和「講清原因」的地類變化分析要求,逐級壓實責任,逐級傳導壓力,縣級對變更調查成果的真實性負責,省級負責組織做好本省區域調查成果的核查把關,並對本區域調查成果質量負責,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各縣級調查單元的變更調查成果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調查數據真實準確可靠。

(二)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各項工作。變更調查工作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形式組織實施。各地要加強組織領導,紮實做好制定實施方案和細則、開展宣傳、組織培訓、確定承擔單位、實施具體調查、核查等各項工作,保持組織力度不減、工作勁頭不減、較真碰硬不減,統籌質量、進度、安全三方面工作,切實做好「三調」後的首次年度變更調查工作。

(三)足額落實經費,保證工作順利完成。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經費按照《土地調查條例》的要求,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按分級保障原則,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考慮到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按照「三調」技術路線和要求開展,各地要進一步採取積極措施,加大協調力度,根據國土變更調查任務和計劃安排,將調查經費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足額到位,保障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避免因預算不足影響工作開展。

三、質量評價

為切實壓實地方各級調查主體責任,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將繼續對省級及縣級調查成果開展質量評價,評價不合格的縣級調查單元和省份,在全國予以通報。

國家級核查評價設省級及縣級新增建設用地圖斑、補充耕地圖斑2個單項差錯率和變更圖斑總體差錯率3項指標,按三項差錯率均低於2%為合格,縣級不合格數量不得大於省內縣數的5%。為確保用地審批權下放試點省份基礎數據真實性,對試點省份的評價要求提高至單項差錯率不高於1%。

省級資料庫質量評價以初次資料庫質檢通過率為指標,初次國家級資料庫質檢不通過縣數大於省內縣數60%的,視為該省級資料庫質量評價不合格。

四、進度安排

2021年1月15日前,部組織開展遙感監測工作,採集覆蓋全國的衛星影像,提取年度新增變化信息並陸續發給地方。同時,部下發確認數據版本的「三調」統一時點調查資料庫,作為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的基礎庫。

1月31日前,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各地完成補充報備用地管理信息。

2月28日前,縣級調查單元完成縣級國土變更調查工作,向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送變更調查更新數據增量包。

3月31日前,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完成省級檢查和整改工作,向部報送省級檢查合格的縣級國土變更調查更新數據。

6月30日前,部組織完成國土變更調查更新數據增量包的國家級內業核查、資料庫質量檢查、「網際網路+」在線核查、資料庫修改工作。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配合部組織縣級調查單元完成國土變更調查成果整改和完善工作。

7月31日前,部組織完成國土變更調查最終資料庫質檢和更新入庫及數據匯總分析工作,並啟用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成果。

根據工作需要,部組織編制了《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實施方案》,隨本通知一併印發執行。

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是「三調」基礎上開展的全面變更調查,任務量大,標準要求高,特別是開展耕地種植屬性等標註信息的持續更新,各地要注意總結變更調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重大問題要及時報部。

《方案》全文如下:

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實施方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土地調查條例》《土地調查條例實施辦法》《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技術規程》(TD/T1055-2019)(以下簡稱《技術規程》),為全面組織實施2020年度全國國土變更調查與遙感監測工作(以下簡稱「2020年度變更調查」),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2020年度變更調查主要目標是:在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統一時點調查成果基礎上,利用最新衛星遙感影像,通過縣級實地調查,省級、國家級核查,掌握2020年度土地利用的變化情況,滿足當前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三調」資料庫,保障全國國土調查成果的現勢性和準確性。

二、工作任務

2020年度變更調查的主要任務是:按照國家統一標準,在全國範圍內利用衛星遙感、網際網路、雲計算等技術,統籌利用現有資料,利用2020年底衛星遙感影像,製作正射影像圖,提取地類變化信息,結合有關專項監測及自然資源管理成果,開展實地調查舉證,全面掌握2020年度的地類、面積、屬性及相關單獨圖層信息的變化情況,更新「三調」資料庫。通過調查、統計和分析,掌握2020年度永久基本農田變化,建設佔用農用地、耕地非糧化、耕地非農化狀況,設施農用地變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變化,農村建房、臨時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還林、圍填海、足球場、高爾夫球場、光伏用地和農業結構調整以及不穩定耕地等的變化狀況,各類自然保護區及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的土地利用變化狀況,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增減掛鈎、增存掛鈎等項目的實施狀況,空間規劃的實施狀況等有關情況,形成報告報國務院審定。

(一)開展遙感監測

在2020年年底(2020年11月-2021年1月為主,北緯42度以北等冬季冰雪覆蓋區域適當提前至8月)時間段內,組織採集覆蓋全國的最新衛星遙感影像數據,以「三調」初始調查正射影像圖為基礎,加工製作分縣(市、區)正射影像圖;利用正射影像圖與「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進行比對,內業提取疑似建設變化圖斑、疑似拆除圖斑;監測耕地變化狀況,內業提取疑似耕地變為林地、園地及坑塘等非耕地的變化圖斑;監測園地、林地及草地變化狀況,內業提取疑似園地、林地及草地變為耕地、坑塘、草地等變化圖斑;監測「三調」資料庫中的臨時用地、推堆土、拆除未盡、批而未用、光伏用地等單獨圖層以及持續跟蹤圖斑範圍,內業提取變化圖斑,判斷變化地類;監測溼地變化狀況,整合溼地專項監測成果,按照一年四期影像反映的水淹或積水頻次,形成疑似溼地變化圖斑;結合2020年度地理國情監測等其他專項監測項目發現的其他地表影像變化,製作分縣(市、區)的2020年度變更調查遙感監測成果,下發各地開展實地調查舉證。

(二)下發用地管理信息

部組織整理在綜合監管平臺備案的2020年度各類管理信息,下發各地輔助開展調查。各地應根據本地區自然資源管理各類項目實際實施情況,及時補充完善部綜合信息監管平臺報備的各類用地管理信息,各類報備信息補充備案截止日期為2021年1月31日。

(三)開展2020年度變更調查外業調查和建庫工作

各縣級調查單元以2020年12月31日為統一時點,結合部下發的2020年度變更調查遙感監測成果、2020年度地理國情監測地表植被變化監測成果、部綜合監管平臺中的管理信息、縣級各類自然資源管理信息,製作2020年度變更調查外業調查工作底圖(以下簡稱「工作底圖」)。有條件的地方可自行採集標準時點前後更高解析度的衛星遙感影像數據,通過比對「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與最新遙感正射影像圖,內業補充提取2020年度各類土地的變化情況。自行採集的衛星遙感數據隨年度變更增量包一同上報用於國家級核查。

各縣級調查單元以實地現狀認定地類為原則,調查工作底圖上每一塊變化圖斑的地類、範圍、權屬和面積等實際情況;對實際地類與衛星影像判讀不一致的以及新增設施農用地圖斑,需要逐一實地拍照舉證;在縣級「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基礎上,按照國家規定的資料庫更新技術要求,形成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數據增量包。

(四)開展2020年度變更調查成果省級全面檢查

縣級對2020年度變更調查成果的真實性負責。省級負責組織做好本省區域調查成果的核查把關,並對本區域調查成果質量負責。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對各縣級調查單元的2020年度變更調查成果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調查成果的真實性。

(五)開展2020年度變更調查成果國家級內業核查

自然資源部組織專業隊伍,依據2020年度變更調查遙感監測成果,以縣級調查單元為單位,內業核實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數據的真實性,對內業核查發現的疑似錯誤圖斑,反饋地方整改;對國家下發的疑似錯誤圖斑,地方要實地核實修改或補充舉證,並將整改成果上報自然資源部。

(六)開展2020年度變更調查國家級「網際網路+」在線核查

自然資源部對地方上報的整改成果再次開展國家級內業覆核仍有疑似錯誤的圖斑,組織專業隊伍開展國家級「網際網路+」在線核查。

(七)更新變更調查國家級資料庫

自然資源部組織專業隊伍開展2020年度變更調查增量數據質量檢查和國家級資料庫更新工作,將通過檢查的各地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數據成果入庫,最終形成2020年12月31日為統一時點的變更調查資料庫。

三、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調查界線及技術指標

自然資源部根據相關部門最新資料更新製作2020年度變更調查省級調查界線,發各地作為控制界線。縣級調查界線如果發生變化需要調整,必須依據相關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報自然資源部批准後調整。

2020年度變更調查的數學基礎、調查分類、調查精度等技術指標與「三調」一致。

(二)遙感監測

1.衛星遙感數據採集

在2020年年底,自然資源部將全國劃分為四個區域組織採集覆蓋全國的最新遙感衛星影像數據,用於2020年度變更調查工作。

一類區面積約167萬平方千米,採用亞米級遙感衛星影像數據。

二類區分為三個分區,其中:二類區1分區面積約100萬平方千米,採用亞米級遙感衛星影像數據;二類區2分區面積約128萬平方千米,儘可能採用亞米級遙感衛星影像數據,並利用優於2.5米級解析度遙感衛星影像數據補充;二類區3分區面積約298萬平方千米,採用優於2.5米級解析度遙感衛星影像數據。二類區實際採集面積約522萬平方千米。

三類區面積80萬平方千米,採用優於2.5米解析度遙感衛星影像數據,並利用優於5米解析度遙感衛星影像數據進行補充。

四類區面積約179萬平方千米,考慮到環境監測等地礦業務需求,採用優於2.5米解析度遙感衛星影像數據,並利用優於5米解析度遙感衛星影像數據進行補充。

2.正射影像圖製作和變化信息提取

自然資源部組織專業隊伍加工製作分縣(市、區)的正射影像圖。以「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為基礎,套合比對2020年底的正射影像圖,分類型提取2020年度土地利用變化圖斑。

一是依據最新遙感影像分類提取疑似新增建設圖斑,在「三調」資料庫建設用地圖斑範圍外,提取各類新增建設圖斑,並根據影像特徵,對圖斑進行分類,類型包括明顯建設用地、農村居民點、別墅、水工設施、道路、鐵路、疑似建設用地、疑似設施農用地、推堆土、光伏板、足球場、高爾夫球場、圍填海等類型。

二是依據最新遙感影像提取疑似拆除圖斑,在「三調」資料庫城市(201)和建制鎮(202)單獨圖層覆蓋範圍外(含邊界周圍),監測「三調」資料庫類型為建設用地和設施農用地的圖斑拆除情況,並判讀拆除後的土地利用類型。

三是耕地變化監測,在「三調」資料庫耕地圖斑範圍內,根據最新時相影像特徵,提取已明顯變為林地、園地和坑塘等的圖斑。

四是園地、林地及草地變化監測,在「三調」資料庫園地和林地範圍內,根據最新時相影像特徵,提取已明顯復耕及影像特徵與地類不一致的圖斑。

五是「三調」單獨圖層變化監測,對於「三調」資料庫中臨時用地、推堆土、批而未用、拆除未盡、光伏板等單獨圖層以及持續監管圖斑,根據遙感影像特徵,跟蹤監測其變化後現狀情況。

六是溼地變化監測,整合溼地專項監測成果,按照一年四期影像反映的水淹或積水頻次,形成疑似溼地變化圖斑。

七是整合2020年度地理國情監測等其他專項監測項目發現的其他地表變化。

2020年度變更調查遙感監測成果包括正射影像圖和變化圖斑,部規劃院在2020年度變更調查遙感監測成果上,整合部綜合監管平臺中備案的農轉用審批、新增耕地等項目的範圍界線和增減掛鈎、增存掛鈎、工礦廢棄地復墾項目建新區範圍界線等信息,製作用地管理信息。

(三)農村土地利用現狀更新

1.內業調查

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2020年度變更調查遙感監測成果、部綜合監管平臺中的用地管理信息、「三調」統一時點未修改的未更新圖斑,縣級補充提取的變化信息以及縣級執法、土地復墾、旱改水、土地登記、徵地、供地、臨時用地、設施農用地、退耕還林還草、沙漠治理、河湖治理、移民撤村、生態修復、環保督查等日常管理信息的矢量數據套合在正射影像圖上,製作縣級2020年度變更調查外業調查工作底圖(以下簡稱「縣級工作底圖」),開展外業實地調查工作。

2.外業調查

按照以實地現狀認定地類的原則,對縣級工作底圖中所有的外業調查圖斑以及自然資源管理涉及的地塊,應實地逐圖斑核實確認圖斑地類,調繪圖斑邊界,記錄更新圖斑權屬、恢復屬性、城鎮村、採礦用地、特殊用地、廢棄、種植屬性、耕地細化等各類屬性信息標註的變化情況;對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進行補測;確定「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中的城市、建制鎮、村莊、臨時用地、推堆土區、光伏板、拆除未盡等單獨圖層範圍變化情況。

2020年度變更調查的地類調查認定要求應與「三調」《實施方案》《技術規程》《補充通知》《技術問答》以及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地方調查問題的答覆等保持一致。

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與農業管理部門、自然資源所及鄉村幹部溝通,了解耕地改種或輪種菜、棉、油等狀況,並組織技術人員外業核實、內業上圖,進一步更新「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的耕地種植屬性標註。

3.調查舉證

縣級調查單元在開展外業調查的同時,應使用帶衛星定位和方向傳感器的設備,利用「網際網路+」舉證軟體,對需舉證的圖斑地塊拍攝包含圖斑實地衛星定位坐標、拍攝方位角、拍攝時間、實地照片及舉證說明等綜合信息的加密舉證數據包,上傳至統一舉證平臺。

對於國家下發的疑似新增建設圖斑,為保證建設用地和設施農用地調查的準確性,調查時要逐圖斑拍照舉證(依據影像能夠明顯判讀為建設用地,如果按照建設用地調查可不舉證)。按建設用地調查的圖斑,如果舉證照片不足以確認為建設用地的,還須拍攝內部照片;按設施農用地調查的圖斑,須拍攝建築物內、外部照片或能反映用途的建、構築物照片,其中依據影像特徵能夠準確認定的打穀場等可不舉證;國家下發的疑似建築物的圖斑,實地不是建設用地或設施農用地的,須拍攝舉證照片。

對於「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的農用地圖斑更新為其他草地、鹽鹼地、沼澤地、沙地、裸土地、裸巖石礫地等未利用地的,水田更新為水澆地或旱地、水澆地更新為旱地等耕地內部二級類變化的,必須實地舉證。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對此類情況進行審核,了解變化原因、分布及面積,說明省級核實情況及匯總面積(屬於省級以上移民搬遷或生態修復等工程的,應提供能夠落實空間範圍的批文或規劃等相關證明材料),形成專題報告,報自然資源部審核。對於其他變化更新圖斑,如果遙感影像不能準確判斷地方更新地類正確的,應全部予以舉證。

各地可按照《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做好近階段工作的通知》(國土調查辦發〔2019〕18號)關於優化舉證方式的要求,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舉證方式組織開展調查舉證工作。人類難以到達區域的圖斑按照《國務院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優化特殊地區舉證方式的通知》(國土調查辦發〔2019〕22號)的有關要求開展舉證。對於採用類型舉證、承諾舉證、高清影像舉證、或因降雪等天氣及其他自然災害原因實際無法開展補充舉證的,必須在舉證信息表的類舉標註欄位,填寫「類型舉證」「承諾舉證」「高清影像舉證」「積雪覆蓋」「按規程無需舉證」或「無法到達」等情況,未填寫相關情況的視為未舉證。同時,採用類型舉證方式進行舉證的,所有類舉的圖斑均需掛接類舉照片,不符合類型舉證要求的(如影像特徵不一致、舉證區域非集中連片等),不得採用類型舉證方式進行舉證。

(四)城鎮村莊內部土地利用現狀細化調查

縣級調查單元充分利用地籍調查和不動產登記成果,開展2020年度變更調查城鎮村莊內部土地利用現狀調查。對地籍調查和不動產登記中發生變化的圖斑,補充開展變化調查。城鎮村莊內部調查應首先開展新增城鎮村莊範圍的調查工作,納入年度國土變更調查初報成果;原城鎮村莊內部地類變化根據地方實際組織開展,來不及在初報成果上報時限完成的,可在上報初報成果時予以說明,並在上報數據後繼續開展調查工作並在核查整改時補充上報。

(五)權屬界線上圖和補充調查

縣級調查單元根據日常確權登記工作掌握的權屬變化情況開展2020年度變更調查權屬更新,對權屬界線發生變化的,按照集體土地所有權和不動產調查相關規定,開展權屬界線補充調查。

(六)2020年度變更調查資料庫更新

縣級調查單元按照統一的2020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數據更新技術要求、資料庫變更方法、標準及相關質量要求,採用增量更新的方式,開展2020年度變更調查資料庫更新工作。

1.資料庫質量檢查及更新方法

(1)縣級採用資料庫變更軟體,以「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為基礎,將發生變化的信息逐塊錄入並變更「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生成「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與2020年12月31日時點之間的增量變化信息及相關變更統計報表。

(2)縣級採用國家統一下發的2020年度變更調查資料庫質量檢查軟體,將增量變化信息導入該軟體生成縣級統一時點更新數據包,並利用2020年度變更調查資料庫質量檢查軟體開展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數據包與「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的校核與數據質量檢查工作。

(3)因圖斑分割引起耕地坡度分級變化的,要根據國家檢查合格的坡度圖和報備的田坎係數同步調整耕地坡度與田坎係數。田坎係數應與坡度分級一致,確因土地綜合整治引起的實際田坎係數與區域田坎係數不一致的,須提供工程驗收資料,逐圖斑上報備案,並在資料庫中錄入實際田坎係數。

(4)縣級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數據包成果經省級檢查、國家最終質量檢查通過並確認後,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開展本級2020年度變更調查資料庫更新工作。

2.增量數據質量檢查及更新要求

2020年度變更調查資料庫更新,國家制定統一的資料庫更新標準與質量檢查規則,研發資料庫質量檢查軟體下發各地,各地應按照國家統一的技術要求,以通過國家級資料庫質量檢查的「三調」統一時點資料庫及統計報表為基準開展資料庫更新工作。縣級採用的資料庫更新軟體,必須滿足國家資料庫更新技術相關要求,支持增量數據導出、耕地坡度自動賦值、統計報表自動計算等功能,且導出的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數據包必須完全通過國家下發的質檢軟體檢查,確保數據成果無錯誤。

(七)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成果檢查與核查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執行分階段和分級檢查的檢查制度,認真做好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成果檢查與核查。

1.縣級自查與地市級檢查

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對本地區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成果進行100%全面自檢,確保成果的完整性、規範性、真實性和準確性;同時,利用全國統一的資料庫質量檢查軟體檢查統一時點增量數據的規範性。地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檢查把關作用,地市級統一開展調查的地方,由地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開展自查。

2.省級核查

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做好本區域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成果的核查把關,對各縣級調查單元的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成果進行全面核查,對照2020年度變更調查的衛星遙感影像底圖和舉證照片,檢查縣級更新成果是否及時、徹底,確保省級調查成果整體質量;同時,利用全國統一的資料庫質量檢查軟體檢查各縣級單位的統一時點增量數據的規範性。

3.國家級內業核查

自然資源部組織專業隊伍,依據2020年度變更調查遙感監測成果和地方舉證照片及相關資料,逐圖斑核實各縣級調查單元2020年度變更調查增量更新數據的真實性,逐圖斑核實國家下發的疑似變化但地方未予更新圖斑的舉證信息。對內業核查發現的疑似錯誤圖斑,反饋地方整改;對國家反饋的疑似錯誤圖斑,地方要實地核實修改或補充舉證,並將整改成果報自然資源部覆核。

耕地種植屬性由自然資源部國土衛星遙感應用中心專項進行評價。

4.國家級「網際網路+」在線外業核查

自然資源部對地方上報的整改成果開展國家級內業覆核仍有疑似錯誤的圖斑,組織專業隊伍開展國家級「網際網路+」在線核查。對於「網際網路+」在線核查能夠確認結果的圖斑,國家組織專業隊伍直接修正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數據。

(八)國家級資料庫質量檢查與入庫

基於全國統一的資料庫質量檢查軟體,自然資源部組織開展2020年度變更調查數據國家級質量檢查工作,形成各級2020年度變更調查數據的國家級質檢報告。未通過檢查的成果,返回地方限期修改直至通過;通過檢查的2020年度變更調查數據成果,國家統一組織成果更新入庫,形成2020年度變更調查國家級資料庫。

(九)調查成果質量評價

自然資源部基於核查結果,計算省級及縣級新增建設用地圖斑、補充耕地圖斑單項差錯率和變更圖斑總體差錯率,對省級及縣級年度國土變更調查結果進行質量評價,三項差錯率均低於2%為合格(用地審批權下放試點省份三項差錯率均低於1%為合格),評價總體不合格的省份及縣級不合格數量超過5%的省份將在全國予以通報。

四、主要成果

2020年度變更調查主要成果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形成整套國土調查成果資料,應包括影像、圖形、權屬、文字報告等。其中國土調查矢量數據包括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數據包(含增量信息與統計報表,由資料庫質檢軟體打包生成);「網際網路+」舉證成果為DB格式,2020年度變更調查所有舉證的圖斑放置在2020年度變更調查舉證(BGDC2020)屬性表中,舉證信息表為MDB格式;《遙感監測圖斑信息核實記錄表》為MDB格式,根據遙感監測圖斑的變更情況逐圖斑填寫。

2020年度永久基本農田變化,建設佔用農用地、耕地非糧化、耕地非農化狀況,設施農用地變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變化,農村建房、臨時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還林、圍填海、足球場、高爾夫球場、光伏用地和農業結構調整以及不穩定耕地等的變化狀況,各類自然保護區及生態保護紅線範圍內的土地利用變化狀況,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增減掛鈎、增存掛鈎等項目的實施狀況,空間規劃的實施狀況等專題報告。

五、進度安排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自然資源部組織編制《年度國土變更調查技術規程(試行)》,組織採集覆蓋全國的衛星影像,製作正射影像圖,提取年度新增變化信息並陸續發地方。

2021年2月28日前,縣級調查單元完成縣級年度變更調查更新調查工作,向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報送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數據增量包。

2021年3月31日前,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完成省級檢查和整改工作,向自然資源部報送省級檢查合格的縣級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數據。自然資源部依據初報數據完成2020年度變更調查數據初步匯總和資料庫質檢及更新入庫,啟動數據分析等工作。

2021年6月30日前,自然資源部組織完成2020年度變更調查更新數據增量包的國家級內業核查、資料庫質量檢查、「網際網路+」在線核查、資料庫修改工作。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配合自然資源部組織縣級調查單元完成2020年度變更調查成果整改和完善工作。

2021年7月31日前,自然資源部組織完成2020年度變更調查最終資料庫質檢和更新入庫及數據匯總分析工作。

六、實施保障

2020年度變更調查工作應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形式組織實施,按照「統一製作底圖、內業判讀地類,地方實地調查、地類在線舉證,國家核查驗收、統一分發成果」的流程推進。

(一)組織保障

自然資源部負責2020年度變更調查工作的組織實施、國家級核查及數據匯總、工作報告起草等具體業務和日常管理事務。

各地應參照國家級組織模式,健全國土調查及國土變更調查工作機制,紮實做好本地區2020年度變更調查工作。具體包括制定實施方案和細則、開展宣傳工作、開展各級培訓、確定承擔單位、核實調查底圖和行政界線、組織具體調查工作、組織檢查與指導工作、組織預檢驗收和核查、開展調查資料庫和管理系統建設、成果匯總等。

具體調查工作,按照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由專業隊伍承擔,有能力的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可自行開展調查。

(二)技術保障

1.統一技術標準規範

自然資源部組織編寫2020年度變更調查實施方案和相關技術規程、規定等。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統一的規定、方案,並結合本省情況,制定相應的細則。地市級、縣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據國家、省制定的調查規範、標準和細則,制定調查的具體方案。

2.採用高新技術和先進設備

在執行統一標準和規範的同時,充分利用現有設備,進一步充實、完善國土調查工作的軟、硬體環境。充分應用成熟、實用的現代高新技術手段,以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全球定位系統、網際網路+和網絡技術為核心,全面提升調查的科技含量。

3.加強技術指導與諮詢

自然資源部和地方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建立調查問題對接機制,對調查中遇到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研究解決。

(三)機制保障

1.建立檢查驗收制度

各地採取切實的保證措施,嚴格檢查驗收制度,包括:分階段成果檢查制度,每一階段成果需經檢查合格後方可轉入下一階段,避免將錯誤帶入下階段工作;分級檢查驗收制度,調查結束後逐級匯總上報調查成果,國家、省、地市級分級負責檢查驗收。縣級國土調查成果由地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預檢,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驗收。自然資源部負責組織對省級匯總成果驗收。同時,為加強成果質量檢查力度,國家對省級成果進行全面的內業檢查,並對重點地區、重點地類進行外業抽查核實,確保2020年度變更調查的數據、圖件與實地三者一致。

2.專項資金管理制度

2020年度變更調查專項資金,依據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規定嚴格管理,專款專用,嚴禁挪用,並制訂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按照批准的經費預算,按任務提出年度預算,列入部門預算。根據項目進度和質量評估情況,按項目合同向項目承擔單位撥付資金。項目實施單位的專項資金的使用,接受財務和審計部門的監督和審計。

3.建立質量保障目標責任制

2020年度變更調查工作對數據真實性實行分級目標責任制,各級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對虛報、瞞報國土調查數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有關規定,追究相關當事人法律責任,並對相關領導追究相應的行政責任。為保證調查成果客觀、真實和準確,避免主觀人為幹擾和弄虛作假,所有調查過程成果應全部留檔,確保全過程可溯源檢查。

4.建立項目監理制度

有條件的地區,通過招投標確定技術力量強、信譽好、質量把關嚴的單位為項目監理單位,推行項目監理制。沒條件的地區,也可從項目承擔單位抽調技術人員交叉監理,全程跟蹤監督項目進展和成果質量。

由項目監理機構在規定的權利和職責下開展日常監理工作。項目監理實施前須制訂規範的監理規劃和項目監理實施細則,明確項目委託方、監理機構和項目承擔方的權利和職責。項目監理實施須滿足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的要求。

(四)經費保障

2020年度變更調查經費按照《土地調查條例》的要求,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按分級保障原則,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根據國土調查任務和計劃安排,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足額到位,保障2020年度變更調查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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