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般不去那條街,只要去那走一圈,回來就會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59歲的薛全勝是青島市黃島區武夷山市場的市民。
他說的不會去的街,就是當地剛被警方徹底端掉的「賣淫一條街」。
山東省青島市黃島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趙紅、於瀛寰等14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敲詐勒索罪、聚眾鬥毆罪等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主犯趙紅、於瀛寰分別被判20年。
她如何從「老鴇」一步步演變為「大姐」
趙紅,今年46歲,早年從內蒙古來到青島,被抓前是青島市黃島區武夷山市場賣淫黑市的「大姐」。
2001年起,趙紅夥同其夫於瀛寰在武夷山市場通過經營「洗頭房」的方式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截止被抓獲時,二人控制了武夷山市場100%的賣淫黑市。
武夷山市場剛剛出現賣淫活動時,警方就多次組織突襲檢查,趙紅看到自己的「洗頭房」賺不了錢,就想了新的「歪招」——租下了一批房子,大批轉租給從事賣淫活動的店主,通過收取差價,逐漸控制了部分「洗頭房」。
到2012年,趙紅控制了武夷山市場一半的「洗頭房」。而此時的她,開始不滿足只收房租,野心越來越大。
趙紅命令,只要租她房子的,除房租外,還要交每家每月800元「保護費」。隨著她逐漸施壓,沒有租她房子的賣淫店店主也得交。
「要想在武夷山市場賣淫,就得聽我趙紅的。」她是如何「實踐」這句話的?民警告訴中國長安網記者,這個團夥採用了「點炮」「黑吃黑」等手段。
「點炮」是指舉報賣淫、殺雞儆猴的「軟暴力」手段。有一名店主劉春梅看不慣趙紅的囂張跋扈,一直不交「保護費」,也不聽趙紅的話。趙紅指使手下閆光輝打電話報警,舉報劉春梅從事賣淫活動,民警依法查處,卻正好讓這個「大姐大的眼中釘」徹底從武夷山市場消失,別的店主更敢怒不敢言。
更有一些不服從的「洗頭房」店主,會遭到趙紅手下的打砸搶。2012年,趙紅指使手下連續製造了三起打砸商鋪事件,實現了對武夷山市場賣淫黑市的全部控制,再沒有人敢不聽「大姐」的話。
棘手的「反偵察能力」:一路有「軍大衣」小弟盯梢
趙紅稱霸武夷山市場賣淫黑市後,開始有人通過朋友、熟人託關係要投靠她,做「小弟」、當打手。「只要你想在武夷山市場幹這個,就得有趙紅罩著。」
「團隊」越來越龐大,控制的店鋪越來越多,趙紅開始妄圖更強勢地控制賣淫黑市:「小姐」不能穿得太暴露,不能上街去拉客、不能跟嫖客發生衝突,即使發生了衝突,也不要動手、定期給店主開會,強調行規……
「這些也是趙紅團夥反偵察能力的一種體現。」青島市黃島區開發區公安分局民警趙旭介紹,趙紅制定的所謂「行規」,讓民警不易發現線索,躲避了突擊檢查,也加強了趙紅在賣淫犯罪圈的所謂「權威」。
這個「大姐大」還十分警覺,一次次跟警方做「貓和老鼠」的遊戲。有一次,警方得到趙紅收「保護費」的線索,走訪調查時引起了趙紅的警覺。她立即召集所有店主開會,統一口徑搞「攻守同盟」:「房子是趙紅父親租給大家的,籤的是租房合同,店主們交的只是房租。」
「迫於趙紅的勢力,自己又幹的是違反犯罪的事,當時店主沒一個不從的。」民警告訴中國長安網記者。
2010年,長江路派出所組織專項行動嚴查武夷山市場的非法活動,幾乎天天搜查有賣淫嫌疑的店鋪,店主們的賣淫活動幹不下去了。趙紅的得力手下「霞姐」趙紅霞提議:「想辦法,出去幹!」趙紅也琢磨,「警察天天查,幹不下去可不行。」
趙紅就出資在武夷山市場旁邊租了房子,將武夷山市場所有的失足婦女帶到新租的房子裡,在新據點重操舊業。
趙紅在外面管理著新場所的賣淫活動,「霞姐」留在武夷山市場,盯著不服管教的賣淫店主。這個團夥加深了對賣淫行業的控制,對單次賣淫行為進行統一登記、收款,一段時間後再分錢給店主。
這期間,一旦有嫖客來,趙紅霞就通過對講機跟新據點聯繫:「哎,送個人過去。」「小弟」開車將嫖客送到新據點去。一路上,都有「小弟」穿著軍大衣,拿著對講機在馬路上盯梢。一旦發現不對,他們立即用對講機溝通,停止非法活動。
「大姐」在家打麻將被抓 庭審激烈交鋒
被趙紅排擠走的「洗頭房」店主李某,早已返回老家吉林,沒想到忽然迎來了特殊的陌生來客。
他們開口就問:「你認識趙紅嗎?我們是青島的民警!」
趙紅自認為團夥的行為密不透風,卻不知道,警方一直在秘密調查證據。
「證人多是賣淫店老闆和失足婦女,我們的調查取證比較困難。」民警李旭說,「但狐狸再狡猾也逃不過好獵手。」
政法系統11人當保護傘
開發區公安分局有關民警充當「保護傘」、縱容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
(一)開發區公安分局法制大隊一中隊中隊長薛陸海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問題。2001年至2014年12月,薛陸海在黃島公安分局刑警大隊任職期間,長期與趙紅保持密切交往,並利用職權為其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幫助,多次違規接受趙紅宴請和所送禮品。薛陸海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辦事員,調離公安機關。
(二)開發區公安分局鳳凰島旅遊度假區治安派出所副所長宋平履職不力問題。2010年6月、10月,宋平任長江路派出所科員期間,對查辦案件中發現的趙紅等人涉嫌違法犯罪線索,既未開展調查核實,也未按規定移交案件線索,壓案不查、瞞案不報。宋平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調離公安機關。
(三)開發區公安分局前灣保稅港區公安處三科科長史繼濤履職不力問題。2010年6月、10月,史繼濤任長江路派出所主任科員期間,對查辦案件中發現的趙紅等人涉嫌違法犯罪線索,未及時安排和督促辦案組開展調查核實。史繼濤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調離公安機關執法崗位。
(四)開發區公安分局薛家島派出所主任科員張雷履職不力問題。2010年6月,時任長江路派出所副主任科員張雷在抓捕賣淫嫖娼嫌疑人過程中,未依法對趙紅採取措施,縱容其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張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科員,調離公安機關。
(五)開發區公安分局黃島派出所副調研員李景海履職不力等問題。2007年至2010年11月,李景海任長江路派出所社區民警期間,違規收受趙紅所送禮品,未依法對其違法犯罪活動進行查處、打擊。李景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調離公安機關執法崗位。
(六)開發區公安分局辛安派出所主任科員劉承帥亂作為問題。2011年至2014年,劉承帥任黃島公安分局巡警大隊二中隊指導員期間,多次將上級部門執法檢查信息透露給趙紅,為其團夥躲避檢查、打擊提供幫助,縱容其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劉承帥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辦事員,調離公安機關。
(七)開發區公安分局黃島派出所巡警大隊六中隊中隊長朱志安違規收受禮品問題。朱志安任長江路派出所副所長分管治安案件查處工作期間,於2013年和2014年春節、中秋節,先後多次違規收受趙紅所送禮品。朱志安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調離公安機關執法崗位。
黃島區人民法院、黃島區司法局、青島市第四看守所有關黨員幹部在辦理於瀛寰案件過程中失職失責問題
(一)黃島區人民法院黃島人民法庭副庭長李剛在審判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4年3月,李剛審理於瀛寰故意傷害案過程中,受他人請託,提出對其從輕處罰的意見;審核把關不嚴,少計算於瀛寰判決刑期。李剛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按法定程序免去其副庭長、審判員職務,調離審判機關。
(二)黃島區司法局副調研員李國慶在社區矯正調查評估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2014年1月,李國慶作為該局社區矯正評估調查工作分管負責人,對長江路街道辦事處司法所出具的於瀛寰符合社區矯正適用條件的錯誤意見結論,審核把關不嚴,工作流於形式,嚴重違背客觀事實。李國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三)青島市第三看守所主任科員葛明違規接受宴請、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4年,葛明任青島市第四看守所主任科員期間,違規接受趙紅宴請、所送購物卡等,為本所服刑人員於瀛寰傳遞香菸等物品。葛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調離公安機關執法崗位。
(四)開發區公安分局長江路派出所副調研員趙志平違規收受禮品等問題。2014年,趙志平任青島市第四看守所副調研員期間,違規收受趙紅所送禮品,多次違規延長其探視於瀛寰的時間。趙志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長江路派出所前後三任所長、開發區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隊負責人履職不力,未及時組織查處武夷山市場長期存在的賣淫嫖娼違法犯罪活動,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
長江路街道黨工委落實社會綜合治理責任不力,該街道黨工委前後三任書記、街道社會綜合治理辦公室時任負責人,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來源重案組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