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全球規模最大的人類大遷徙又要開始了,在這些流動大軍當中有沒有你的身影呢?在這裡小編祝願大家都能夠一路平安,順利的回到自己的家鄉過一個歡歡喜喜的團圓年。也有很多人都想趁著這次假期出門去旅遊放鬆一下心情,緩解平時緊張工作帶來的疲憊和壓力,但是在出門旅遊的時候有一些注意事項,大家千萬不能掉以輕心。小編接下來要舉個這個例子,其實就是一件在我們看來微不足道的事情,可是卻對旅客帶來了很大的麻煩。有一名從香港出發準備到臺灣去旅遊的大陸遊客在剛剛抵達高雄的小港機場就收到了一張巨額罰單,罰款的金額高達20萬臺幣。因為這個罰款的數額實在是太大了,所以這位大陸旅客並不願意交納,但是他拒交罰款之後馬上就被遣返回了香港。他究竟是做了什麼事情才會收到一張20萬臺幣的罰款單呢?
其實他自己也不會想到,這只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這名旅客在他的託運行李當中夾帶有120克的火腿腸。相信小夥伴們都會覺得非常驚訝,為什麼僅僅是兩根火腿腸就受到如此重罰呢?實際上在2018年8月之後,臺灣為了防止非洲的豬瘟疫情相關機構已經出臺了許多措施,嚴禁入境旅客攜帶豬肉和豬肉製品,一旦發現就會受到重罰。
而且還有一條明文規定,那就是從2018年的12月18日起嚴格禁止旅客從中國大陸,包括港澳臺地區還有一部分歐洲國家或者是在近三年之內曾經發生過非洲豬瘟的地區和國家攜帶豬肉製品進入臺灣,一旦被發現對於觸犯者將要給予20萬新臺幣的罰款,第2次的罰款金額就要提升到100萬。從這些規定上我們就可以看到臺灣地區對食品安全問題是非常看重的。但是雖然有這樣嚴格的處罰措施,還是有一些旅客攜帶了違規的豬肉製品。
如果大家能夠細心一點的話,就會發現在很多飛往臺灣的航空公司當中都有針對這項措施而進行的宣傳,只是有很多人或是漫不經心或者是沒有理解清楚,所以最後都撞到槍口上了。他們都是攜帶了一些豬肉的製品,比如豬肉乾或者火腿腸、肉包子等等。可是這件事情並沒有到此結束,這名大陸旅客因為攜帶了兩根火腿腸,被臺灣機場開出了20萬罰單,但是他拒絕繳納這筆罰款之後就被遣返回了香港,如果他下次再到臺灣去就必須把這些罰款都交清,否則仍然會被拒絕入境。
這都是在最近發生的關於旅遊的一些相關法律法規方面的事件,大家在出門之前一定要預先做好規劃,了解清楚相關的法律條文,不要去挑戰法律的底線。小夥伴們,祝大家在新年裡都能夠有一個愉快的假期。